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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仍有商家“顶风”违规促销
来源:2006年11月17日 广州日报 发布时间:2006-11-18 点击数:


“装修清货”、“清仓甩卖”成为许多商家追捧的促销手段。

  为了规范零售商的促销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商务部、发改委等五部委联合颁布了《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上月15日开始实施。

  一个月来,记者看到不规范的促销现象在江门消费市场仍然普遍存在,大部分商家和市民对《办法》也不甚了解。一些商家更是“顶风作案”,继续采取虚假促销手段迷惑消费者。

  相关部门表示,《办法》的内容还需加强宣传,消费市场的不规范促销现象有待整治。

  市民:

  虚假促销行为屡见不鲜

  记者采访发现,大部分市民都不知道《办法》的出台,个别市民知道的,也不清楚其具体内容。对于不规范的促销行为,市民多表示屡见不鲜,即使上当受骗了也极少去投诉。

  一位姓罗的小姐告诉记者,她时常会和朋友逛街,对于那些打着“x折起”、“大甩卖”等促销旗号的店铺,她一般都会进出看看,希望可以捡到便宜货,但多数是无功而返。

  罗小姐说,一次买鞋的时候,她被告知只要买超过100元,便会获得一张相当于10元的购物卡,可以在下一次买鞋时使用。然而,当她在下一次带购物卡来买鞋的时候,却被告知只有买规定的两种品牌时才可使用购物卡,而这两种品牌只有男士鞋,款式少且老土。具体使用规则购物卡上没有说明,当初服务员也没有说清楚,最后无可奈何只能自认倒霉。

  商家:

  对《办法》了解甚少

  大多数商家也不知道《办法》的颁布。当被记者告知《办法》的出台后,大型商场的主要负责人均对其表示欢迎。

  新一佳百货的李经理对记者说,“促销活动我们是经常搞的,但都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办事。前段时间听说不给用‘解释权归举办单位’,现在我们都一律不用了,而且我们的赠品实实在在,质量保证。为了更长远的利益,我们是绝对不会欺骗顾客的。”李经理表示,《办法》的出台将有助于零售市场的规范化,更好地打击不规范的促销行为,使市场竞争更加公平有序,有力地保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对正当经营的商家亦是有百利而无一害。

  工商局:

  小心促销“陷阱”

  工商局经济检查科何科长表示,像记者遇到的“买衣刮大奖”,属于消费虚假和虚假促销,如果大部分奖券都中头奖,就失去了抽奖意义,成为利用消费者的中奖喜悦心理进行虚假促销的手段,而且那些奖品的价值必然会无形中附加到销售产品中,给消费者带来损失。另外,这些刮奖活动没有经过任何批准备案,也是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何科长告诉记者,目前在江门地区存在的不合规定的促销形式主要有:虚假广告;虚价促销;奖品、赠品以次充好等。他希望在工商部门强化监管制度的同时,市民也应当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一旦由于商家的虚假促销而造成个人损失,就要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既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也可以向消委会申诉。

  《办法》实施后,虚假促销问题受到了工商、物价等相关单位的重视,江门市工商局也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强化对消费市场的日常监管,让促销活动给消费者带来的是真正的实惠。

作者:阮晓光  编辑:w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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