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与跨国流通企业的差距
我国流通业连锁经营发展固然迅速,但是,与跨国流通企业比较,其连锁经营总体水平仍然较低,突出表现规模小、规范化程度不高、布局不合理。
(一)业态雷同,结构不尽合理。
虽然目前我国已经出现了百货店、超级市场、购物中心、专业(专卖)店、便利店、折扣店等多种业态,但传统的大型百货店目前仍是零售市场的主力,据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统计,2002年全国大型百货商场零售额约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9.2%,高于其它各类业态。
(二)零售业整体规模小,单个企业实力弱。
据美国统计局公布的数字,2002年美国社会零售总额为23959亿美元(不包括汽车及配件),占全球第一位。在全球200强零售商中,美国企业约占45%,零售额占零售总额的53%。2002年美国沃尔玛公司以2465.25亿美元继续名列世界500强榜首,占美国当年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7.6%。而2002年我国前30家在型连锁企业销售额占我国当年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仅为4.4%。
(三)管理的规范化水平低,竞争力差。
近几年来,我国商业企业特别是连锁零售企业处于高速扩张期,许多企业在发展的同时,出现了重速度、轻效益,重扩张,轻管理的现象:一是盲目贪大求快,扩张速度超出自身经济实力和管理能力,导致资金周转困难,经营难以为继。二是在“做大”同时,忽视“做强”。一些企业不把功夫下在商品经营和管理上,没有形成自己独特的经营技术。企业规模虽大,但效益不佳,发展缺乏后劲。此外,企业经营管理理念落后,统一采购、集中配送比重不高,缺乏完善的、规范化运作的经营管理体制,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管理的科技含量较低等,成为制约商业企业规范化发展的因素,与国外企业的竞争中处于劣势。
(四)国内外企业竞争环境不平等。
少数地方政府给予外商“超国民待遇”。如个别地方政府把最好的商业地段让给世界知名商业企业,而且在地价方面给予补贴,简化开店手续,有的地方政府还出钱为引进外资零售企业修路。在税收征缴上,内外资企业税收征缴政策不统一,如税务部门明确外资超市收取的节庆促销活动费、商品条码服务费、灯箱广告费等收入可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而现内资超市收取的同类收入却按增值税缴纳。
(五)技术、管理、规模与制度外商优势明显。
在体制上,跨国企业注重长远行为,重在培育消费贯性。国内企业社会负担重,地方政府短期行为严重;在资金上,国内企业的资金来源有:贷款、上市和股份制,国外除此之外,还有政府支持和民间基金两个来源;在规模上,国外大企业可以集中进货,从供应商得到5-10%的折扣,从而降低平均成本和管理费用;在管理手段上,国内企业处于人治阶段,国外已实现了分类管理,大大提高了人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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