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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逾千万债务纠纷 珠海惠发百货或将倒闭
来源:2013年3月7日 南方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3-3-7 点击数:

    近日,有网友在珠海多家论坛上发帖质疑,珠海市政协委员、惠发百货有限公司董事长郑秋雄用高利息在民间借贷,借款到期后却不还债。南都记者昨日调查发现,与郑秋雄发生类似债务纠纷的,有数十人之多,涉及金额逾千万。董事长郑秋雄表示发完2月份工资,可能会宣布全面关门。

  逾千万元借款到期未还

  发帖人林先生告诉南都记者,他于去年三四月份通过朋友结识郑秋雄。5月下旬,郑秋雄以惠发百货需资金周转为由向林先生借款。因为不熟,林先生表示拒绝。郑秋雄之后多次拜访,陆续送给林先生2000元的惠发百货购物卡,并提出5%月息的高息。郑秋雄还主动提供了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盖有公章且印有手印的借条和一份授权书,称愿将公司财务室收款和公司属下商场、分店授予林先生收取借款。林先生最终心动,从去年6月份开始,共借出140余万元,其间共收取了5万元利息。

  按借款合同规定,借款期到2012年12月5日止,借期共6个月。但林先生前去讨债时,却屡次遭到对方的推诿,至今仍未收回借款。昨日,南都记者随林先生,再度去惠发超市收钱,店长致电郑秋雄后,表示郑秋雄不同意让林先生收钱。林先生只好无奈离去,遭遇类似情况的还有中山的覃小姐和西宁的一个金融借贷公司。覃小姐与几个朋友凑了100余万元借给郑秋雄,约定借期一个月,但至今也未收回。专程从西宁赶来珠海的一金融借贷公司负责人称,他们借了近700万,到期后多次索取,郑秋雄都避而不见。南都记者调查发现,与郑秋雄发生类似债务纠纷的,有数十人之多,涉及金额逾千万。

  半数分店或变卖或关门

  据了解,惠发百货鼎盛时期在珠海有近20家分店,是珠海一家近20年的老品牌中端超市。公司由董事长郑秋雄在90年代一手创办并发展壮大,郑秋雄在珠海的名誉也几乎全部来自于该公司。而目前惠发仍有近10家店在运营,但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有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惠发百货公司早已资不抵债,物业都已经作了抵押。

  记者走访珠海部分惠发百货分店,发现多家分店已被关闭,南屏、夏湾的分店均已大门紧闭。附近商家称,由于拖欠水电费,很多分店被断水断电无法正常营业。员工透露,惠发界冲、斗门分店早些时候已被变卖。大部分员工由于被拖欠工资而辞职,因为拖欠进货商货款,惠发百货已经近半年没有进货,如今卖的都是一些存货。为维持运作,惠发百货还曾去外面批发回来出售。对此,惠发公司总部一位自称受郑秋雄委托处理债务纠纷的邓先生回应称,公司分店确实有部分因水电费问题而被暂时关停,公司也确实半年没有进货,但目前员工薪水都是正常发放的。

  郑秋雄昨日对记者表示,等想办法把员工2月份工资发放完毕,惠发百货将可能会全面关门,从此珠海再也没有这家百货超市。

  郑秋雄:借高利贷周转愈陷愈深

  记者和多位借债人一直尝试联系郑秋雄本人,但电话均为忙音或无人接听。昨晚8点50分,记者终于与郑秋雄取得联系。郑秋雄告诉记者,大约3年前,自己为了周转资金给银行还贷和员工发工资,第一次借了高利贷,本想着很快就可以还上,结果愈陷愈深。对于林先生网帖所述的内容,郑秋雄解释,这个借条是后来重新补的,两人的借贷关系其实发生于3年前。3年来,林先生的本金早已收回,现在索取的都只是利息。但出于放高利贷的惯例,他并没有当初给林先生利息的收据。郑秋雄还称,他已经做好破产准备了,现在只是在努力把最后一批员工的工资发放到位。而在法院,已经有几十位供货商在起诉自己,他确实没钱还,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探因
  为求上市借款扩张

  据了解,惠发百货鼎盛时期在珠海有近20家分店,是珠海一家近20年的老品牌中端超市。公司由董事长郑秋雄在90年代一手创办并发展壮大。在惠发百货总部,记者看到,公司大厅摆满了惠发百货和郑秋雄的各种荣誉,如慈善奖、经济发展奖,这其中,还有几份“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奖牌。

  发展势头良好的惠发百货,为何大肆借款举债?如此巨额的高利息借款又用于何处?在借条上写着的是,“为提高本公司属下各商场的服务质量及增添商场货品,借债作为公司扩张以及货物资金周转”。邓先生解释,郑秋雄约在两年前开始借债,按借款难易程度分别付给月息5%到8%,借到的钱则拿去扩张店面,准备当分店达到一定规模后上市,去年一年开了六七间分店,但没想到资金链这么快就断了。记者核实,去年惠发确实有新开分店,但有分店开办不久就停业或被转卖。

  律师分析
  或涉嫌合同诈骗

  广东中晟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昕芫分析,由于郑秋雄吸纳资金的方式并非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并不能说是非法吸收公共存款。但在借款过程中,他将同一份委托书开具给不同借贷人,在明明无力偿还高息的情况下依然大举借债,涉及人数多,数额大,如果借款用途并非用于超市经营,而且用的是公司名义借款,其很有可能涉嫌以单位为主体的合同诈骗。对于指责对方是专业高利贷,偿还利息早已超过本金,但并无收款依据证明,无法采信。

 

作者:朱鹏景  编辑:谢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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