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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试点平价药店 首批6家上半年建成
来源:2013年3月21日 南方日报 发布时间:2013-3-21 点击数:

  近年来,平价商店在惠州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让不少市民体会到了价格惠民的好处。今年物价部门在平价商店建设方面又有新动作,20130年计划在全市建设30家药品平价商店。昨日记者从惠州市物价局获悉,近期将在中心城区范围内选择信誉良好、管理规范的部分药品连锁企业作为合作企业,试点建设首批6间药品平价商店。现正接受申报,预计上半年可建成。

  分布
  30家平价药店县区占10家

  据市物价局商品价格科副科长黄晓亮介绍,药品平价商店,是指在政府引导和扶持下,通过药品产销对接,减少流通环节,为群众提供不同层次的药品服务,承担保障供应社会责任的零售药店。去年省物价局在广州、佛山、中山和梅州4市开展了药品平价商店的试点工作。今年按照省物价局的规划,将在全省推广建设300家药品平价商店,其中惠州市30家。

  由于平价药店的建设工作在惠州甚至广东尚属新生事物,惠州市物价部门将按照“试点建设-制度完善-经验总结-全面铺开”的原则分阶段建设。首批开展6间药品平价商店试点建设,待制度完善,摸索出经验之后,再向全市铺开。据介绍,今年拟建设的30家平价药店中将有20家分布于市区(包括惠城区和仲恺)的各个片区,另外有10家分布在各县区,按照计划今年底全市各个县区都将有平价药店。

  挑选
  优先考虑诚信好的大型药企

  根据市物价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药品平价商店试点建设的通知》,药品平价商店必须从市物价局公布的第一批14个类别、500多个品规的平价药品(具体到厂家、剂型、规格)目录中,选出不少于300个品规的药品作为主营平价药品。销售的平价药品价格,必须在不低于进货成本基础上,至少低于在广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的医疗机构(不含实行零差率的医疗机构)销售药品价格的10%,同时还必须低于区域市场平均价10%以上。

  “500多个品规的评价药品以治疗感冒发烧、消化系统疾病、外用药等常用药、普通药为主。物价部门经过对当地现有药店的销售价格进行调查,测算均价,制定政府指导价,并要求平价药店在不高于平价药品零售指导价的基础上,自行确定平价药品价格,并报市物价局审核备案。”市物价局商品价格科副科长黄晓亮告诉记者,通知于上周发出之后,不少药企纷纷致电咨询和报名。不过因为药品是特殊商品,质量安全尤为重要,因此在挑选平价药店承办企业的过程中,将优先选择信誉良好、管理规范、药品安全质量信得过的大型药品连锁企业。“大型的药品连锁企业在进货渠道、降低采购价格等方式也有优势,通过减少中间环节和降低运营成本等方式降低药品销售价格,达到让利于民的效果。”黄晓亮说。

  要求
  
平价药专营区不少于药店面积15%

  根据《关于开展药品平价商店试点建设的通知》,申请试点平价药店的除了需要符合诚信经营,规范管理的要求之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具备药品经营资格,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认证证书)和《营业执照》;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管理规范,有健全和完善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从业人员管理和企业内部规章管理等制度;试点地点原则选择在低收入人群的社区和人流量大、商业程度较高的区域;经营面积原则上不少于150平方米,平价药品必须有专营区域或专柜,且不得少于商店总体面积的15%,药品按规定摆放有序,有统一的平价标签,与非平价药品相区分。

  在平价药店的管理上,平价药店将按照市物价局和药监局的规定,使用统一的平价商店标识,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平价商店的主要义务、管理制度及价格诚信承诺等内容,设置意见簿,公布价格举报电话和服务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此外,市物价局将会同市药监局制定专门的管理规定, 加强监管,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建立考核退出机制,对药品平价商店实行年审考核,考核合格的保持“药品平价商店”经营资格,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优惠
  
建设平价药店或可获最高8万元装修补贴

  根据《关于开展药品平价商店试点建设的通知》,平价药店的建设按照自愿申报参与原则,向市物价局提出申请,经市物价局会同市药监局审核后,以合同或协议形式,明确企业的责任和权利;试点企业按照统一的要求和标准,对试点门店进行升级改造;药品平价商店运营后,由政府相关部门授予“药品平价商店”牌匾,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黄晓亮告诉记者,药品平价商店享受省物价局关于平价商店的各项优惠政策,在门店初期的建设及改造中给予一定的装修补贴,并给予开展药品价格专项监测工作经费。具体的补贴标准尚未确定,不过可能参照普通平价商店的装修补贴标准,即最高400元/平方米,上限8万元/间。

  此外,在符合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条件下,物价部门和药监部门将支持药品平价商店申请医保定点资格。

作者:林涌浩 刘…  编辑:谢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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