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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冬乐:以制度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来源: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科版 20010815 发布时间:2005-12-15 点击数:



    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是保证当前经济正常运行的迫切需要,也是“十五”期间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任务。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制度建设是根本。
    从建立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角度分析,制度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制度为人们在广泛的社会分工中实现合作创造条件,保证合作的顺利进行,而合作能给人们在经济活动中带来和谐、稳定的秩序和高效率。
    第二,制度能抑制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倾向,而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倾向是构成市场经济秩序混乱的根本原因。
    第三,制度通过提供激励机制来推动市场中各种组织和个人自觉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第四,制度为节约交易费用提供了有效途径,而交易费用的节约正是市场经济秩序优化的主要标志。
    简要来说,制度建设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法律体系和法制制度的建设。
    二是以“信用”为核心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建设。
    应当指出,任何一种制度要有效地规范人们的行为,都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制度实施机制。这即是所谓“有法不依”比“无法可依”对市场经济秩序的危害性更大的原因。检验一个国家的制度实施机制是否有效,主要看违约成本的高低。强有力的实施机制将使违约成本较高,从而使违约行为变得极不划算,即违约成本大大高于违约收益。

 

作者:郭冬乐  编辑:ivy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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