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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文浩:美日两国连锁商业发展道路比较及对我国流通业的启示
来源:中国流通经济 199804 发布时间:2005-12-23 点击数:



   【摘 要 题】本文认为,我国作为连锁商业制度创新的后进者,应该通过追寻连锁商业在美国、日本的发展轨迹,比较三国在发展连锁商业过程中的主客观条件差异,从而明确我国连锁商业发展的必要条件、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

   【关 键 词】连锁商业 制度创新 比较研究  

    企业经营是企业以实现盈利为目的,通过改革经营方式、组织结构等内部条件,主动适应外部环境的动态平衡过程。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商业改革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企业外部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虽然一些国有商贸企业通过转变经营机制和开拓市场等手段,及时改变内部条件,主动适应外部环境,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从整个商贸行业来看,由于企业改革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不仅内部改革滞后,而且遇到新的困难和挑战,致使国有商贸企业所占市场份额逐年缩小,效益滑坡,并出现全行业亏损。
    走商业制度创新之路是国有商贸企业的必然选择,实现中国商业连锁化是这种选择的必然结果。然而,制度创新不同于技术创新。技术创新的可行性可以在实验室反复验证之后,以适当的规模和切合实际的成本,稳定地重复生产,使其成果得以推广。而在社会与管理系统中大幅度、大面积实验的代价通常是巨大的,过程相当复杂,客观条件也千差万别。这也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各项制度创新,始终无法像技术创新一样具有突破性的原因。
    我国作为连锁商业制度创新的后进者,面对制度创新结果难以验证的尴尬处境,我们首先想到的是追寻连锁商业的发展轨迹,从历史发展过程中,尽可能寻求适合我国国情的商业制度及其实现形式,使我国连锁商业减少失败的风险,支付较少的实验成本,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连锁道路。
        
    一、美国是连锁商业的发源地

    美国的连锁商业是适应生产和消费发展的需要产生的,更是适应资本主义经济走向集中与垄断的需要而产生的。连锁商业在美国的发展过程,大致可划分为1857年前的萌芽期、1857至1930年的传统连锁期、1930年至1950年的超级市场导入期、1950年至1980年的现代连锁期和1980年以后的全新国际化连锁期五个时期。
    这五个时期,分别代表了美国不同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与之相适应的商业理念。1857年前出现的卡特尔组织形式,是由于美国国内市场的发展,历史形成的地方性垄断被打破,使许多企业陷入激烈竞争中,企业为防止这种激烈竞争的恶果而“发明”的一种组织形式。生产方式决定流通形式,生产企业组织形式的创新,必然推动商业制度的改革。第一家连锁商业就是在这样的条件下出现的。美国连锁商业虽然产生于19世纪中期,但在20世纪中期才得到了迅速发展,进入兴盛时期,这整整经历了一百多年的历史过程,它说明一项制度改革或更新,不仅取决于主观的努力,还取决于客观条件。美国连锁商业发展给我们的启示是:
    第一,存在市场推动力。美国是现代资本主义国家的典型,长期以来被视为典型的自由市场经济。私有财产、自负盈亏、自主选择和自由竞争是美国经济体制的四大特点,任何企业都面临着竞争压力和利益的驱动,不发展就要灭亡,不创新就要被挤垮。连锁商业作为规模经营、降低交易成本的一种制度创新就成为企业在竞争中求生存的首选形式和最佳模式。
    第二,连锁商业作为物流制度的创新和现代化管理模式,必须具备一定的技术条件和必要的设施与其相配套,才能产生整体效应和社会效果。美国高速公路网络的形成、先进的信息和通讯设备广泛运用,为分散的商业网点集中配送、规模经营、科学管理提供了可能,为连锁商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和条件。
    第三,连锁商业作为商业管理模式和经营方式的转换,只有与灵活多样的零售业态互相结合才能显示出其生命的活力。20世纪以来,超市的出现、专门店的发展、快餐业的兴起和仓储商店的诞生,外在的各种业态优势和内在的制度创新的活力相结合,才使具有无限生命力的现代连锁商业得到异常迅速的发展,成为商业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
    第四,政府保护连锁商业的发展。在连锁商业发展过程中,美国政府只充当了“解决纠纷”和“维持秩序”的角色,先后制定了《谢尔曼法》(1890年)、《克莱顿法》(1914年)、《惠勒—利法》(1938年)、《公平交易法》、《消费品定价法》(1975年)等等一系列法律,对连锁商业加以保护,促进其健康有序的发展。
        
    二、日本连锁商业走出自己的特色

    作为连锁商业的引进者,与连锁商业的创新者美国相比,日本享受到了后进者的好处,以较低的成本完成了其商业连锁化进程。
    首先,日本将美国的企业家推进连锁商业的模式改变为政府推进模式。1966年,日本政府提出零售商业连锁化政策,在自由连锁研究会的基础上,建立了社团法人日本自由连锁协会。1973年制定《中小零售企业振兴法》,从税收、贷款利率、设备更新、营业场所的选择等方面扶持自由连锁的发展。
    其次,日本不仅引入了美国连锁商业购物程序简洁、方便、价格低廉、适应大量消费的优点,同时也全面引入了以消费者为中心的经营观念。而美国连锁商业发展初期的经营观念是以销售为中心的。
    最后,由于美国连锁商店与超市产生的年代不同,连锁与超市的结合经历了一个由竞争到结合的过程;而日本的正规连锁店在引进美国连锁技术的同时,便将超级市场和廉价商店的做法加以结合,发展成具有日本独特风格的大型综合超级市场连锁店。
    政府推进,吸收美国零售业发展的经验,并将其本土化,以及技术革新,高起点发展是日本连锁商业发展模式的主要特点。
        
    三、中美连锁商业发展的差距

    连锁商业发展既存在客观的必然性,也存在着发展的阶段性,有一个起步、结合、调整和发展的过程。学习和借鉴美国、日本连锁经营的经验,对于加快中国流通组织结构的改造、经营模式的转换和流通产业的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可以少走弯路,少交学费,缩短发展的进程。但是,中国既不同于美国,也有别于日本,如何认识差距,结合国情,实现连锁商业中国化,这是决定连锁商业在中国发展的关键。
    第一,经济发展的程度不同。连锁经营是生产力发展的科学技术进步的产物,其发展深度和广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生产状况。美国自1859年创立第一家连锁店开始,到了1918年,经历60年头,才发展到64家,营业额10亿美元。只有到了本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才进入连锁经营高速发展时期,这是因为:在此期间美国经济有了很大发展,消费水平大幅度提高,商品和服务市场逐步成熟,特别是70年代以后,美国铁路、航空和公路运输迅猛发展,高速公路贯穿全国,为连锁经营充分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改革虽然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生机与活力,但毕竟起步晚、差距大、基础薄弱,不可能走资本扩张之路发展正规连锁,建大型的“航空母舰”,而应更多通过资产重组形式,自由连锁组建“联合舰队”。
    第二,市场发育程度不同。宽松、开放、畅通、有序的市场是发展连锁经营的重要条件。美国的市场发育成熟,市场体系健全,法制健全严明,市场机制发挥充分作用,生产要素、流通要素的配置和企业结构的调整,都在市场作用下自动完成,不存在地区分割、行业垄断、部门利益等经济或非经济的壁垒。而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转轨变型之中,市场发育不完善,市场体系不健全,新旧体制的摩擦还很严重,有形或无形的种种壁垒,都严重地制约着中国连锁商业发展中的资金和商品的自由流通、网点布局的横向发展和设备设施的充分利用,从而制约着连锁经营规模效应的充分发挥。
    第三,企业规模不同。连锁的生命在于规模,规模经营产生规模效益,这是连锁经营发展久盛不衰的重要因素。连锁商业以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的规模经营取得规模效益,可以享受批量折扣,降低流通费用和社会交易成本,低于社会平均价格出售商品,获取合理的商业利润而赢得竞争实力。美国连锁企业规模都很大,沃尔玛一家就有3000多家连锁店,1996年销售额超过1000亿美元,几乎是我国同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3。而我国最大的零售集团销售额还不到5亿美元。点多面广,分散经营,单兵作战,资金不足,难以形成规模优势,成为导致我国连锁发展迟缓和效益不佳的瓶颈。
    第四,社会环境不同。连锁商业作为流通的一次革命,既包括观念的转变,也涉及到商业结构的调整、组织形式和管理模式的转换。在价值观念、时间观念和生活方式等方面中美之间存在较大差距。美国人生活节奏快、时间观念强、重效率讲实际,为超市连锁、仓储连锁、快餐连锁的迅速发展创造了客观条件。而中国人重感情,重家庭气氛,把购物当消闲,加上条件的限制,不习惯一站式购物方式以及加工食品和冷冻食物,这些都制约着连锁商业的发展。

    四、美日连锁商业发展对我国流通业的启示

    美、日连锁商业各自以不同的发展历程,给我们以下启示:
    第一,连锁商业不仅是一种经营形式的改变,而且是商业制度的创新,是商业组织形式划时代的革命。是根据市场需要,通过一定规模的商业共同体,以实现经营观念、管理制度、管理模式和经营方式的改变,从而达到分散经营所无法实现的规模效益。
    第二,连锁商业不仅是一次零售商业的改革,而且是商业结构的重大调整和创新,涉及到批发改革、物流创新和流通各个环节职能和网络的变化,它带来了商业购、销、调、存、运各个环节的变革和新的工商关系的建立,是一次商业的重组和组织化、规模化程度的提高过程。
    第三,连锁商业的发展模式具有多样性和发展程度上的不同,无论是采取企业推动或政府推动,都必须结合各国的特点,有一个本土化的再创新过程。没有连锁商业的中国化,难以实现中国商业的连锁化。
    第四,连锁商业的核心在于现代管理和规模效益,预期收益超过预期成本是推动连锁商业发展的真正的内在动力,也是衡量连锁经营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志。
    第五,物流技术和信息通讯技术的革新,是连锁商业发展的必要条件。商业连锁化的实质是实现商业经营的现代化、组织化和规模化。而这些都必须以电子计算机的广泛应用和配送中心的建立为基础条件。


【参考文献】
    1李岗清:“发展连锁经营推进商业体制改革和流通产业现代化”,《人民日报》1995年5月24日
    2谢宪文:“中日零售业规模构造的比较分析”,《商业研究》1997年6月
    3黄国雄:“国有商贸企业改革的关键在于商业制度创新”,《特区理论与实践》1997年7月
    4侯云春、李禧华、杨颖:“美国连锁经营概况及对我国发展连锁组织的认识”,《中国物资经济》1995年5月

作者:黄国雄  …  编辑:ivy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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