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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流通领域应重视的11大问题
来源:《中国商贸》09年10月刊 发布时间:2011-3-1 点击数:

我国流通领域应重视的11大问题  
  一、轻视流通及其流通产业

  长期以来,我国轻视流通,对流通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很少研究,或者研究得不深入。近年来,人们对流通产业对国民经济的作用研究主要集中在4个方面,如流通产业对GDP的贡献率、流通产业对就业的贡献率、流通产业对税收的贡献率、流通产业对加快经济运行的贡献率等,并且取得许多成果。但是,当前流通贡献论存在两大缺陷:

  (1)大多数人对流通产业的认识仅仅局限于传统批发与零售的认识。因此,将其对国民经济的贡献仅仅局限于传统的批发与零售方面,而住宿与餐饮、租赁与商业服务、居民服务与其他服务却没有重视,因此,流通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被大大缩水了。如2007年人们对北京流通产业的贡献率,如果仅仅限于批发与零售的产值,就是9.7%,而加上住宿与餐饮、租赁与商业服务、居民服务与其他服务,就是19.4%,增加了将近10个百分点,解决就业是240万人。

  (2)流通产业对国民经济在社会性方面的贡献率也没有得到重视,如人们一般重视GDP、就业、税收、加快运行节奏4个方面的贡献率,这仅仅是从经济的角度而言的,而流通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还表现为流通产业在社会性方面,这是由流通的“窗口行业”的社会性所决定的。

  因为,流通产业与工业、农业不同,当生产过程开始前只要有劳动主体、劳动工具、劳动对象,生产过程就可以开始了。而流通产业在活动开始前必须有劳动主体、劳动工具、劳动对象后,还必须有顾客(或者客户),否则流通经营活动就不可能进行,因此,流通业被称为“窗口行业”,离开了顾客,流通业不可能生存和发展。同时流通业也不可能仅仅发生内部关系,随着社会的分工的发展,许多环节逐渐被剥离出来,流通商人必须与制造商、运输商、储运商交道,现代流通已经开始由管理和运营商品到管理顾客方面转变。

  二、11年中央文件和法规里存在

  “两大缺陷”

  (一)市场体系不讲“安全”二字。人们经常讲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目标是“统一、开放、竞争、有序”8个字,但是,这里差两个字“安全”。我认为,这不仅仅是增加“安全”两个字,而是一个观念的转变,这是我国市场体系目标的一个升华。

  这里“安全”具有三个方面的内涵:一是商品的数量安全,供给能够满足需求;二是商品的质量安全,目前已经进入质量安全高于数量安全的阶段;三是市场的经济安全与国家安全问题,目前已经进入经济安全与国家安全并重的时期。

  (二)现代农业一靠政策、二靠投入、三靠改革,但是总是不说“靠市场”,这是我们在中央11个“一号文件”中看到的情况。而解决中国农产品的问题最根本的出路是“生产、流通、消费的市场联动发展,否则,即使农产品生产的再多,也不会给农民带来更多的利益,甚至给农民带来更多的烦恼。

  三、流通领域没有宏观的、主导的

  宏观调控部门

  改革开放以来,国内贸易是“多头管理”,表现在国家对流通业的宏观调控上是分散管理、分工管理、协调管理,而没有形成真正的“统一”管理,如国家发改委管食盐、烟草及农产品进出口配额,商务部管一般商品、进出口贸易、商品交易市场、租赁典当等10项商业服务,农业部管农产品流通,供销合作社管农村合作流通,文化部管音像、书籍等文化用品流通,国家药监局管药品及其医药器材,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管市场执法,质量检验检疫总局管商品质量,工业与信息产业部管制成品生产、电子商务等。可以说,改革开放30年以来,国内贸易从来就没有统一过,更不要说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的市场体系。这一次国务院通过《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明确了文化产业的地位,而同时也将文化产业形成了又一个“条条”的行业管理。

  四、农村流通“多条线对一根针”

  农村流通是当前一个热点问题,近几年来,国家为了促进农村流通先后出台了许多政策法规,如商务部“万村千乡”、“双百市场”、“农超对接”、“信福工程”、“三绿工程”等,农业部“百百万万”工程、“信息化村示范工程”,质量检验检疫总局“5520”工程,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新网工程”,2009年5月23日,交通运输部等6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意见》。但是,农商产业链条没有形成,更不要说实现城乡统筹的目标。

  由于我国政府机构改革需要有一个长期的过程,因此,应充分发挥商务部为主导的宏观调控下的农村流通体系,使许多部委出台的政策联为一个有机整体,当这些政策形成一个整体后,就可以避免部门之间、城乡之间相互对立、不能协同的问题。目前来看,许多单个条条合理性,往往在综合性方面形成相互抵销,没有形成合力。

  在政府多个职能部门抓农村流通时,许多地方将农村流通的主体“冷落”在一旁,虽然农村流通需要由城市向农村“倒推”的供应链体系,但是不可将农村流通的主体——农村合作组织忽略不见。

  五、“农超对接”不是唯一的渠道模式

  改革的目标模式之一,就是建立多渠道的流通体系,农产品流通渠道有多种多样,如近两年来商务部所推行的“农超对接”就是一种。但是,农产品流通渠道不仅仅是“农超对接”,此外还有生产企业+农户、批发企业+农户、零售企业+农户、配送中心+农户、农产品协会(农产品技术协会)+农户、农产品合作组织+农户、配送+分销等多条渠道,目前有70%左右的农产品通过批发市场渠道进入各类渠道终点。作为主管农产品流通的商务部可以探索进行一些多项,通过多项试验来推行相应的流通模式,这是由中国的各地经济、政治、社会发展不平衡国情所决定的,同时也给地方或企业一些创新的空间。

  六、尾货与正货混淆搅乱了市场秩序

  我国是一个生产大国、消费大国,也是一个尾货大国,主要有4个方面的因素:(1)由于中国的国情所决定的,多区域发展不平衡性决定了消费的“时髦——时尚——流行——过时”具有时间和空间梯度结构;(2)产品的生命周期在不断地缩短,即产品进入市场到退出市场需要的时间是越来越短;(3)消费需求在不断地变化,个性化需求成为时尚;(4)价格法规定,批发价格不能够低于成本价,零售价格不能够低于进货价格,而例外的商品中包括尾货。以上几个方面决定了尾货是市场经济的一种客观存在。而尾货经营采取商品交易市场的组织形态是一种创新,便于加强管理,符合长尾原理。尾货与正货分开经营有便于规范市场秩序。尾货市场是中国商品交易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注:尾货是指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产生的,在功能性和安全性等方面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库存积压产品。包括订单外生产的产品,由于某些原因取消企业订单的产成品、在流通过程中销售剩余的商品等。

  七、不重视流通产业政策的研究

  当前应对金融危机,我们对流通领域问题应急性的研究较多,长远的研究较少,应加强流通产业政策研究,并及时总结“十一五”流通产业政策,出台“十二五”流通产业政策。因为国际金融危机、国内经济结构调整已经影响了我国流通产业,因此根据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应及时调整国内外政策。国内流通涉及到城市与农村,涉及到工业、农业、交通业、文化业、信息产业等许多部门,因此应制订具有全局性的、整体性的、长期性的流通产业政策,避免国内贸易的混乱、国内市场的诸侯化趋势。

  八、忽视200多个国家

  中国商贸城规范与保护

  改革开放30年来,我们并没鼓励批发市场“走出去”,但是,在全球已有200多个中国商贸城,2009年集美中国家居建材展示基地在法国巴黎建设,并以法国巴黎为中心,辐射欧洲。但是,国家对这种“走出去”模式一直采取放任自流的管理方式,因此,很难保证不出现问题。近年来在西班牙出现的烧鞋现象,俄罗斯出现的关闭市场、没收华商财物、驱逐华商等事件频频出现。当出现问题后,政府才出面,于是显得很被动,许多华人利益已经受到损失。对于200多家中国商贸城的管理方面,有时行业协会出面比政府更为有效,但是由于协会组织行为相对滞后,反应不灵敏,也并未将其纳入行业管理体系,从而导致我国流通管理出现真空。

  九、电子商务“拔苗助长”

  2009年6月30日止,我国网民已经达到3.38亿人,较2008年底增长13.4%,半年增长了4000万,而宽带网民规模则达到了3.2亿,占总网民数的94.3%,较2008年底上升了3.7个百分点,各类网站达到280多万家,电子商务已经成为一个发展趋势,需要培育和保护其正常的市场发育和发展。但是,我国现有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标准不完善,当前香港、广州、北京、上海、浙江(杭州)等地相继出台了许多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标准,但是还很不规范,存在许多问题,如对网上交易者进行工商注册、收税,甚至对虚拟币交易收取相应的税收。由于我国电子商务正处于发育阶段,许多规定具有超前性,而且不具有可操作性,如电子商务具有开放型特点。但是,地方性法律法规具有地域性属地管理的特征,由于法律法规不统一,造成同一淘宝网上开店、不同地域的网民享受不同的法律待遇。此外,还有对虚拟货币交易的收入增收20%税收问题,难以执行,是目前执行最差的税种之一,不如暂且放一马,待时机成熟时再征收。因此,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标准应做到无缝连接,在有些方面应最好出台统一的要求。

  十、零供关系的矛盾的激化

  近几年来,零供矛盾日益激化,在外资大量进入的压力下,许多零售商“用供应商的商品、收取进场费、延期付款、拖欠货款”——所谓的“飞行加油模式”。在许多零售企业,由于自营比例较少,联营比例较大,进场费、联营扣点已经成为主要的收入来源,甚至超过进销利润源,使许多中小企业供应商难以为继,矛盾十分尖锐,甚至出现风险后,许多零售商老板卷款而逃给许多供货商带来灭顶之灾。

  十一、用传统代替现代或用现代代替传统

  流通领域应大力推进现代化经营理念、技术、管理、方式、业态、模式,但是应从中国的实际出发,这是由于中国的多区域性、多层次、多元性等因素决定的,因此,传统与现代的有机结合应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有时过分强调传统,忽视现代,有时又过分强调现代,忽视传统。如所谓网上商店“代替”传统商店、批发市场“消失论”等说法,实践证明是不成立的。许多现代化科技成本较高,而大多数流通企业都是中小企业,因此,使现代流通在推行过程中出现困难。我认为,好的科技应该不是昂贵的科技,应该是容易普及的科技。7月上海南京路开业的我国第一家未来商店应该成为政府试点的形式之一。

  洪涛(1957-)教授,博士,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贸易经济系主任,商业经济研究所所长,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副秘书长,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全国高校教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物流学会副秘书长,中国市场指导委员会副会长,商务部市场运行调控专家,北京市优秀教师。
  本文发表于《中国商贸》09年10月刊


 

作者:洪涛  编辑:陈慧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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