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旅游休闲计划”在2009年推出, 2009年1月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 2008年11月25日,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我省旅游业改革与发展建设旅游强省的决定》,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旅游业的改革与发展,将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加强对旅游业发展的指导和协调; 金融危机有“危”也有“机”; 政府对旅游业的积极重视,为广东打造旅游试验区提供了机遇。
“国民旅游休闲计划”在2009年推出。该项计划将采取具体措施倡导针对优秀员工的奖励旅游、针对低收入群体的福利旅游、针对学生群体的休学旅游、针对离退休人员的银发旅游等,以吸引更多国民参与到国内旅游活动中,促进国内旅游市场获得更大提升,使7年后人均出游2次,出境游将达1亿人次。作为此项计划的预热,广东等多个省份开始陆续推出本省的“国民旅游休闲计划”,先行先试,并大力派发各类旅游消费券,掀起了一股旅游热潮。
广东打造旅游改革示范区的机遇
2009年1月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 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这个经国务院批准的 规划纲要,从战略全局和长远发展出发,促进珠三角应对严峻挑战,增创新优势,更上一层楼,进一步发挥对全国的辐射带动作用和先行示范作用。《纲要》中明确提出,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要重点发展旅游业,建设全国旅游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与港澳地区错位发展的旅游中心,建成亚太地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国际旅游目的地和游客集散地。
2008年11月25日,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我省旅游业改革与发展建设旅游强省的决定》,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旅游业的改革与发展,将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 规划,加强对旅游业发展的指导和协调。
决定认为,旅游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旅游业是构建我省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举措,加快旅游业改革与发展对促进旅游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推动旅游强省建设,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扩大内需、刺激消费、促进就业、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等发挥重要的作用。
(此处原小标题我建议删除,因为有危有机也是广东打造示范区的机遇,免得文章显得好像有点零碎了)
在金融危机越演越烈的情况下,旅游业的拉动作用明显。金融危机有“危”也有“机”。2008年和2009年上半年旅游的逆市增长就有力地说明了旅游对刺激消费、扩大就业、拉动内需有着非常重大的作用,旅游作为各地推动经济复苏的作用也得到了各界人士的一致认同。
2008年5月,省委书记汪洋、省长黄华华、副省长万庆良率团专程赴国家旅游局,与邵琪伟局长深入恳谈,共商广东旅游新一轮发展大计,成功争取国家旅游局全力支持广东旅游业先行先试,建设旅游强省和“中国旅游综合改革示范区”。广东省委和省政府多次开会讨论广东旅游业的发展,并对省内各地如何开展旅游进行了指导和 规划。
广东与云南、海南旅游发展比较
在广东率先打造“全国旅游综合改革示范区”的同时,作为全国著名的旅游大省,云南和海南省也在紧锣密鼓地打造和建设“国家旅游示范区”。其中,云南省于2008年3月开展“试验区”试点,在推进旅游开发政策上要有新的突破,包括土地、城建、环保、林业、金融等方面的政策。优先选择了三个不同类型的地区开展试点工作,分别是保山市腾冲县、玉溪抚仙湖、昆明世博新区。云南省力争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把其建成云南省的特色旅游、休闲康体度假旅游和旅游 企业集团化、多元化发展的综合试验示范区。作为中国最大的经济特区,海南于2009年也提出将成为中国旅游先行先试的示范区,积极推动国际旅游岛的建设,打开了一扇绿色的大门,建设成为“中华民族的四季花园”和“全国人民的度假村”,构建了一个绿色外交的平台,一个国际休闲的、面向国际、服务世界的旅游基地。三个旅游大省打造“全国旅游示范区”的目的都是由于旅游产业发展体制不活、旅游开发建设资金不足、旅游重大项目推进不快、旅游产品转型升级不易等诸多困难和问题严重制约了该产业的发展,因此迫切需要大胆进行改革和创新。但由于三个旅游大省的地理位置、人口、经济情况、旅游资源等不同,因此各有其特点。下面就三大旅游省与旅游相关的基本数据进行比较,分析广东打造“全国旅游综合改革示范区”与云南、海南的不同之处。
基本的经济数据之比较:
|
人口数量
(万人) |
GDP
(亿元) |
人均GDP
(元) |
GDP增长率 |
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广东 |
9449 |
35696 |
37588 |
10.1% |
19732.86 |
云南 |
4543 |
5700.1 |
12809 |
11% |
13250 |
海南 |
860.08 |
1466 |
13361 |
9.8% |
12500 |
(注:来自2008年数据)
基本的旅游市场数据:
|
入境游 |
国内游 |
人数
(万人次) |
外汇收入
(万美元) |
人数
(亿人次) |
收入
(亿元) |
广东 |
2568 |
917498 |
1.45 |
2003.6 |
云南 |
510.7 |
100755 |
1.03 |
594.8 |
海南 |
97.93 |
31388 |
0.196 |
165.01 |
(注:来自2008年数据)
旅游景区的基本情况:
|
5A景区
(2007年) |
4A景区
(2005年) |
国家级风景
名胜区 |
历史文化名镇 |
广东 |
2 |
4 |
7 |
5 |
云南 |
2 |
11 |
12 |
3 |
海南 |
2 |
2 |
1 |
1 |
(注:来自2008年数据)
旅行社的基本情况
|
国际百强
旅行社 |
国内百强
旅行社 |
入境游十强旅行社 |
国内游十强旅行社 |
出境游十强旅行社 |
广东 |
20 |
12 |
0 |
2 |
3 |
云南 |
3 |
2 |
0 |
0 |
0 |
海南 |
0 |
2 |
0 |
0 |
0 |
(注:2008年数据)
从上面的数据可以看出,与云南、海南等省打造“旅游改革综合试验区”相比,广东的特色在于:
广东的旅游资源与这两省不同,因此,打造“旅游改革综合试验区”的工作内容和重心也存在不同。如广东既有全国最长的海岸线,同时还拥有独树一帜、丰富多彩的岭南文化、享誉中外的美食等等,在今后的改革创新中就可能采取不同的方法和途径,打造的旅游景区重点也不同。
广东的度假旅游资源丰富,市场成熟。随着休闲度假旅游产品开发日益增多、竞争加剧,瞄准不同目标市场的各种类型、各个层次的主题休闲度假旅游产品也纷纷登场。广东与云南和海南相比,拥有如气候、海滨、温泉、河流、湖泊、森林、农业等种类繁多和优越的游憩资源,因此对于广东省而言,开发休闲度假产品是广东区域旅游发展的基本方向,这是由度假旅游市场日渐发育成熟所决定的。
广东本身是华南沿海改革开放前沿阵地,毗邻港澳,与台湾隔海相望,沿珠江以广州、深圳为旅游文化中心城市,旅游文化资源辐射范围可拓展至珠江三角洲、粤东、粤北、粤西甚至环珠三角、泛珠三角等地,推进整个华南地区(包括港澳台)。在地理条件上与其他两省有不同。特别是“粤港澳旅游区”将成为亚太地区的主要旅游中心之一,构筑这一旅游区重要支点的广东旅游业,将与其他重要优秀旅游 城市一道,逐步发展成为亚太地区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旅游目的地。因此,广东与云南、海南等省打造旅游改革综合试验区相比其国际化的特色更外明显。
广东经济发达,居民生活水平较高,对于推行一些新的旅游形式有更好的基础,多年来的居民出游已经成为一种习惯,旅游意识比较强。如广东将积极推行带薪休假制度和实行学生修学旅游制度,没有高度发达的经济,这些新的旅游形式无法得到推广。
广东的旅游业发达,旅游基础设施雄厚,旅游开放程度更高,无论是旅行社、宾馆,或是交通运输方面都有着更为优越的条件,能更好地为游客提供舒适、方便和快捷的服务。
广东的旅游资源与云南和海南相比,观光旅游资源相对贫乏。因此,广东打造“旅游改革综合示范区”的重心是旅游增长方式上的改革,即总体上体现为在国际化推动下从粗放型到集约型、规模型向效益型转变,即从过去主要依靠政策、投资到现在主要依靠市场需求管理、科技创新运用、劳力素质提升、人文环境建设、服务体系完善、管理水平提高、体验元素融入来推动旅游发展。
广东旅游综合改革示范区的创新
2008年11月25日出台了《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旅游业改革与发展建设旅游强省的决定》。该《决定》的 “新改革”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改革探索路线之“新”。国家旅游局支持广东成为“全国旅游综合改革示范区”,这意味着广东将在下一轮国家旅游业发展升级的浪潮中,担当探索者和攻坚者的角色;发展战略目标之“新”。《决定》明确提出,广东要由旅游大省转变为旅游强省,一字之差,显示了完全不同的发展战略;旅游消费模式之“新”。《决定》提出的一个重大内容就是在全国率先启动新的国民旅游计划,更加强调国民各阶层的参与性,并提升到以休闲度假为主体内涵的新型国民旅游模式上来;旅游开放程度之“新”。《决定》明确提出大力推进粤港澳、广东—东盟、广东—亚太地区乃至欧美、非洲等不同类别的国际社会的开放和合作。
推动旅游管理体制创新
建设“全国旅游综合改革示范区”。争取国家支持,努力推进“全国旅游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率先试行国民旅游计划,大力发展休闲旅游。积极探索企事业单位开展奖励旅游、福利旅游,以及将修学旅游列入中小学课程等做法。进一步推进在粤内地居民赴港澳个人旅游活动。优化“144小时便利签证”措施。进一步落实《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深化粤港澳旅游合作,积极先行先试,探索旅游体制机制创新。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经审批获准的公务活动,可委托旅行社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项。
创新营运模式。推进旅游企业改革与创新,鼓励优势旅游企业重组扩张,努力培育一批旅游龙头企业。大力发展旅游循环经济,创建“绿色饭店”、“绿色景区”。鼓励旅游 企业开展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形成绿色旅游管理体系。鼓励开展各种旅游经营方式、运作模式的创新和探索。
创新和完善旅游管理体制。强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职能,完善省、市、县(市、区)三级旅游行政管理机构。发挥各类旅游协会作用,制定行业规范,推进行业自律。建立健全导游人员执业的准入、激励、保障和责任追究等机制。
完善旅游统计体系。加强旅游统计工作,完善旅游统计指标体系,建立旅游统计卫星账户,与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相衔接,准确把握旅游产业整体情况,为我省旅游发展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举措
旅游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旅游业是构建广东省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举措。加快旅游业改革与发展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就业,拉动内需,刺激消费,增加财税收入,改善广东省经济增长主要依赖投资和出口拉动的现状,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加快旅游业改革与发展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旅游已成为人民群众提高生活质量的迫切需求。加快旅游业改革与发展有利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统筹区域与城乡协调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与幸福指数,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加快旅游业改革与发展是谋求新一轮旅游产业大发展的迫切需要。广东省是旅游大省,在全国旅游业格局中占有重要地位,但旅游总体形象不鲜明、缺乏科学 规划和核心竞争力等问题已成为制约我省旅游业发展的瓶颈。加快旅游业改革与发展,建设全国旅游综合改革示范区,有利于广东省以新举措推动旅游业新一轮大发展,为全国旅游业改革发展积累经验。
加快广东省旅游业改革与发展目标
近期目标:到2012年,我省的旅游整体形象更加鲜明,旅游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旅游环境更加优化,旅游产业素质显著提升,旅游产业总体规模、服务质量、综合效益领先全国,初步建成旅游强省。全省旅游总收入达到4500亿元左右,旅游创汇达到130亿美元左右,旅游业增加值占全省服务业增加值的9%以上。全省建成10个以上5A级旅游景区(点),培育5个以上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知名旅游品牌。
远期目标:到2020年,建成辐射华南、服务全国、影响亚太、面向世界的具有较高国际水准旅游目的地,国内游、入境游和出境游三大市场全面繁荣。全省旅游总收入达到7600亿元左右,旅游创汇达到180亿美元左右,旅游业增加值占全省服务业增加值的10%以上。
建设旅游大品牌
塑造“活力广东”旅游总体形象。以“活力广东”总体形象为核心,推进旅游与文化的融合。以名城、名人、名山、名寺和广府、潮汕、客家文化为依托,着力建设“岭南文化、活力商都、黄金海岸、美食天堂”四大旅游品牌,全面提升我省旅游的核心竞争力。
推广“岭南文化”旅游品牌。充分展示岭南艺术、岭南民俗和岭南历史文化的独特魅力,大力推介西关大屋、客家围屋、开平碉楼等岭南建筑艺术,深挖广绣、广彩、广雕、石湾陶塑及粤剧、岭南民歌、广东音乐的文化内涵,弘扬敢为人先、务实进取、开放兼容、敬业奉献的岭南人精神。
提升“活力商都”旅游品牌。依托以广州、深圳为中心的珠三角都市圈,重点发展商务、会展、购物、主题公园、温泉、高尔夫旅游,充分展示现代都市文明和 城市风貌,建设主题形象鲜明、具有国际水准的休闲旅游度假区,带动和促进现代服务业优化发展。
培育“黄金海岸”旅游品牌。充分发掘和利用我省海岸线长、岛屿众多、气候适宜等丰富的海洋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滨海旅游经济,高水平 规划建设新型滨海旅游区、海岛旅游精品项目,不断提高滨海休闲旅游产品的品位。
优化“美食天堂”旅游品牌。充分发挥“食在广东”的品牌优势,以粤菜、潮菜、客家菜为基础,积极吸纳世界各地的美食精华,推进美食街、美食城建设,广泛开展美食节等主题活动,进一步弘扬广东饮食文化。
构建旅游大格局
珠三角地区以都市旅游为重点,率先实现旅游业的现代化和国际化。充分发挥广州和深圳两个中心 城市的龙头作用,重点发展高端休闲度假、商务会展、主题公园和工业旅游,构建珠三角都市旅游圈,使之成为我国旅游业发展水平最高、国际性最强的区域之一,辐射和带动全省旅游业全面发展。
粤东以潮汕客家文化为纽带,促进特色旅游资源整合。利用粤闽赣、粤台旅游合作优势,大力发展凸显潮汕文化、客家文化、侨乡文化的地方特色旅游。
粤西以海岸为主线,推动滨海旅游品牌建设。充分挖掘滨海旅游资源,大力推广滨海游、农业生态游、溶岩景观游、历史文化游,重点建设区域旅游精品,把粤西建成国内知名的具有休闲、健身、度假等功能的滨海旅游目的地。
粤北以名山名寺为依托,加快山区旅游业发展。依托丹霞山世界地质公园、南华寺、漂流、温泉和少数民族风情等资源,着力建设具有休闲度假、观光考察、科考探险等功能的粤北旅游圈。
培育旅游大产业
加强旅游产业体系建设。按照大旅游、大市场的发展理念,推进同业集聚和产业协作,完善旅游产业体系,延长旅游产业链,重点扶持重大旅游项目、旅游龙头 企业、精品旅游线路和具有广阔前景的旅游新产品。
创新旅游生产经营模式。鼓励旅游景区加强与关联企业的合作,推进旅游景区投资经营多元化。支持旅游景区品牌化经营,提升管理服务质量。培育壮大旅游房车、邮轮、游艇制造和高尔夫用品、旅游保健防护用品、特殊旅游用品等生产 企业,支持建设旅游制造业基地。推进旅游生产营销的规模化,完善旅游产品交易市场,发展旅游电子商务,推进旅游信息化进程。
创新旅游产品和服务。大力培育和创新旅游产品,积极发展乡村旅游、森林生态旅游、工业旅游、农业旅游、滨海旅游、会展旅游、科技旅游、文化旅游、教育旅游、康体旅游、红色旅游、温泉旅游、邮轮旅游等,形成丰富多样的旅游产品体系。
大力发展休闲旅游。适应旅游发展的需要和旅游消费的需求,积极推进休闲旅游资源的整合,加强对休闲旅游发展的 规划和引导,提升休闲旅游产品的文化品位,创新发展新型休闲旅游模式,加快开发建设一批满足高端消费的海滨海岛、温泉养生、森林山地、自驾车、邮轮游艇、高尔夫旅游等高端休闲旅游产品,构建休闲旅游产品体系。
开拓旅游大市场
促进广东省内旅游合作。引导珠三角地区的资金、人才到粤北和东西两翼开发旅游资源、创办旅游 企业,推进产业、劳动力“双转移”,促进区域旅游协调发展,推动区域旅游合理布局。大力推进省内客源市场互动,统筹城乡旅游发展,形成城乡一体化新格局。
加快国内旅游合作步伐。加强与各省区特别是泛珠三角区域的旅游合作,进一步推进区域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促进国内旅游市场繁荣发展。
提升粤港澳旅游合作水平。深化粤港澳三地旅游合作,加大三地联合推介促销力度,推广“144小时便利签证”措施,将粤港澳旅游区建成我国最具知名度、市场最为活跃和国际化水平最高的世界旅游目的地。
推动国际旅游合作。建立广东省与东盟旅游协调联络机制,加强与东盟旅游合作,扩大与亚太地区的旅游合作交流领域,提升与欧美和非洲国家旅游合作水平,进一步拓展国际旅游合作空间。
大力发展入境游。促进与国际旅游组织、旅游 企业的合作,充分利用我驻外机构、华人华侨社团等资源优势,全方位宣传推介广东旅游。创新宣传促销方式,利用国际会议、展览、节庆、国际友好省州( 城市)交流等平台,多渠道开发广东旅游市场。着力优化入境游客的消费结构,延长停留时间,增加人均消费。
营造旅游发展大环境
加快完善旅游配套设施。各地各部门要切实解决制约旅游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完善与旅游景区(点)配套的基础设施,优先建设连接旅游景区(点)的道路。在主要旅游 城市、旅游城镇和景区(点)建设游客服务中心或接待站点。在出入境口岸、机场、车站、高速公路、码头和市区主干道及主要景区(点)设置规范的旅游标识牌。
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推动完善旅游服务质量监督管理体制,加大旅游投诉处理、旅游市场执法力度,加快推进旅游行业标准化建设。强化旅游安全监管,营造安全旅游环境。全力推进诚信旅游,推行优质旅游计划,加强旅游行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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