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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现代化配送中心促进广东连锁商业发展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5-8-24 点击数:



    近几年来,在广州、深圳、珠海等城市,连锁店出现了加快发展的势头,有力地促进了广东省的流通体制的改革。但是,在发展连锁经营的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最为突出的就是对配送中心建设的忽视,这就严重影响了连锁经营优势的发挥,导致许多连锁店未能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因为连锁经营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统购分销,通过统一进货,分散销售,实现经营的“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统一化,单纯化”,达到提高经济效益,降低流通成本的目的。而配送中心是完成统购分销的中心环节,因此可以说对配送中心建设的忽视就意味着对连锁经营实质的偏离。我们要在商业体制改革中大力推行和发展连锁连营,就必须找出当前在连锁商业配送中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寻找对策,从而建设起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化配送中心,促进广东连锁商业的发展。

    一、当前配送中心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徒有虚名、有名无实”或“超配送”功能。
    现有的连锁店大都没有配送中心,连集中供货这类连锁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也没有,只是若干店铺使用了同一名称便称为“连锁”了。有的虽设立了配送中心,但也只是使用了配送中心这一名称而己。即便有一些配送中心能够做到集中进货,但也只能是仅此而己,分店所需商品还得由分店自己来配送中心提贷,这与分店自己采购商品没有什么两样,只是手续简便些罢了。还有一种情况是配送中心的功能远远超出了“配送”。如某地区百货总公司试办连锁店,组建了配送中心,由总公司总经理为主任,总公司所属各专业公司和各连锁商场经理为成员,配送中心下设业务部、财会部、储运部,从商品采购到各商场分销商品,从商品价格的制定到各项经济指标的落实等等,无一不是由配送中心负责。实际上,配送中心行使的是管理职能。

    (二)规模小,不能充分发挥规模效应,无价格优势。
    连锁经营必须达到一定规模后才能降低成本。国外连锁店一般都具有分店数目多的特点,如麦当劳快餐店拥有成员店铺13000多家,广泛分布于世界各地;日本的“7-11”便民连锁店已经超过13000家;美国的大西洋和太平洋茶叶公司有连锁店铺1500多家。分店的数目多少才是合理的呢?一般来讲,判断标准应是:分店规模扩大使配送中心正常运转所取得的数量折扣和加速资金周转的效益,是以抵偿配送中心建设和设备配置所花费的成本。据行家测算分店开设到15家左右,整个连锁系统才能进入盈利期。但此数字绝非标准,如日本一家连锁店数目达到650个时成本才有所降低。我国连锁店一般规模较小,因而配送中心所能增加的收益不够补偿配送中心的建设费用,不能形成规模经营,成本压不下来,在价格上的优势也就体现不出来。例如著名的北京“希福连锁店”只有加盟店铺20家,广东东莞“美佳连锁店”也只有26家分店。从总的来看,就连这样所谓的大型连锁店也为数不多,而更多的是那些具有五六个或十来个连锁分店的小型连锁店。这种状况的存在,严重影响了配送中心优势的发挥,难以取得规模效益。

    (三)配送中心设施薄弱,功能不齐,机械化、自动化程度低。
    由于高科技的发展,国外连商业配送中心普遍采用了机械化和自动化作业,装卸搬运由吊车、电动叉车和传送带完成。设有高层货架的立体仓库,使储存向空间延伸。美国的立体仓库大部分都建有专业通讯网,货物的存取搬运都利用托盘、货架铲车和吊车,日本已呈现出采用尖端物流技术的趋势,如电脑控制的机器人和搬运特殊物品的机械手,高速分拣装置和特殊运货车辆等。而广东省乃至全国的大部分连锁公司目前尚处于较为落后的状态,运输、通讯等手段都很落后,技术和设备都比较缺乏。比如,经营中的业务沟通和信息交流主要依靠电话和人员往来传达,配送中心必备的分拣设备都没有,使得转建过来的配送中心实质上等于原来的仓库,功能也仅限于原有仓库的储存、保管上,根本就没有配送功能。此外很多配送中心还缺乏送货车、冷藏车等运输工具,运力严重不足。

    (四)城市规划建设跟不上,配送中心效率低。
    交通运输是配送顺利进行的主要因素之一。我国大多数城市的道路狭窄,车流量大,交流堵塞已成为司空见惯的现象。而连锁商业要求统一进货,由配送中心运到各成员商店,因此,各配送中心都面临着一个巨大的运输难题。成员商店向总部发出进货要求后,总部的配送中心不能及时将货运到各成员商店是极为普遍的现象。大部分连锁公司采取的方法是当数量凑够一车后发送,并沿较短的路线向各要货商店送货。这样一来,给各成员商店的正常经营带来很大困难,使连锁商业的优势消失。

    二、发展我国配送中心的思路

    (一)提高对连锁经营的认识。
    造成在配送中心建设上出现的种种问题的原因,首先在于对连锁经营认识不清。连锁经营是一种规范化的集约经营。它通过核心企业或总部的领导管理,采取共同方针,统购分销,取得规模效益,它的突出优势就在于集中进货。而我国现在大多数连锁店,都只是在统一店牌标志、店铺设计、商品陈列、营业时间、人员服饰等方面下功夫,投入大资本,而对于连锁经营极为重要的方面,如怎样组织有效的物流活动,如何统一购进商品、统一配送等不予重视,导致现在的连锁店只是一种形式上的连锁,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连锁经营。“有名无实”或“超配送”的配送中心,从根本上来说就是由于观念落后,认识不够所致。因此,当前最紧迫的任务是加强对配送理论的研究,充分理解配送中心在连锁经营中的功能和作用,特别是要加强对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进行配送理论的宣传,扩大配送理论的普及程度,从而提高他们对配送中心的重要性的认识。

    (二)联合小型生产企业共建配送中心。
    要加强和发展连锁商业和生产企业的联合与合作,鼓励流通企业向生产企业领域延伸。国际经验证明,规模较大、层次较高的连锁经营组织,一般都有生产企业参与或者有自己的生产加工企业,只有这样才能形成自己比较稳定的优势。具体到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联合小型生产企业共建配送中心是一条可行之路,这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的好处:第一,可以利用原有生产企业的仓库以及机械设备、运输工具等各种设施。这一方面减少了建设新配送中心时在配置机械设备、运输工具上的投资,缓解了资金不足状况;另一方面也提高了连锁企业的流通加工能力。第二,可以充分发挥原有生产企业职工在生产加工方面的技术、技能。在联合企业的选择上,要注意连锁企业与生产企业的互补性,尤其要注意选择那些包装加工能力强、物流管理设施齐备的企业,使之成为连锁店的配送中心。

    (三)改造原有批发企业发展为配送中心。
    对于实力雄厚、集散能力强、信誉良好的批发企业,可以改造成连锁店的总部。组建以批发企业为龙头,包括若干零售企业在内的连锁企业。使之切实承担指导店铺经营,及时提供信息,合理配送货物等多种功能。这不仅有利于连锁业的发展,也有利于传统批发企业摆脱困境。

    (四)在商业储运企业的基础上建立现代化配送中心。
    广东省有一批国有商业储运企业,基本上属两种类型:一种是“商流、物流分离”型的,过去以中转业务为主,基本从事物流。另一种是“商流、物流合一”型的,以商流为主,兼顾物流。从现代化配送中心应具备的条件来看,以商品集散地设施条件较好的商业储运企业为基础发展配送中心,利用其已有的基础设施和长期形成的物流管理能力,有利于形成连锁企业的物流配送系统网络。如果改造利用得好,既可解决传统商业储运企业的困难,又可节省建立配送中心的成本。当然,产权利益的协调,仍是一个实际的难题。

    (五)配送中心社会化。
    随着科技的进步,生产的分工越来越细,在国外已经出现了许多专门承担配送任务的公司,一些连锁企业不再自建配送中心,转而依托社会化的配送中心。社会化的配送中心对我国尤为适用,一则因为我国目前的连锁店规模普遍较小,自建配送中心由于不能取得规模效应而导致所得收益不足以补偿建设费用,而扩大连锁店的经营网点数也由于地方、部门割据而困难重重,一时难以达到。二则由于专门承担配送任务的公司和连锁店之间是服务和被服务的关系,服务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配送公司的切身利益。因此在当前我国企业内部管理能力较差的情况下,由专职配送公司负责配送任务有利于提高配送效率,反过来又促进了配送业的发展。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这一类型配送企业的社会性,作为社会管理者的政府要充分发挥其规划与协调作用。

 

 

 

 

 

 

 

 

 

 

 

 

 

 

 

 

作者:徐印州  编辑:janncyl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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