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不务正业”系列之四
与将资金放进银行获取3.5%的年利率相比,“高利”贷款正成为各种理财产品之外被上市公司更青睐的资金出口。据媒体统计,2011年全年,两市约有70家上市公司发布了120份发放委托贷款相关公告,累计贷款约140亿元,比2010年的108.36亿增加了29.20%。而2012年,仅沪市就有超过120份关于委托贷款公告,涉及近80家上市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高负债公司也加入了放“高利贷”的行列,提供的委托贷款利率是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2倍的多。有市场人士质疑称,这些公司有可能一边银行按基准利率借款,另一边却向其他公司进行高息贷款,赚取差价。
而业内人士分析指出,上市公司参与高利贷,不仅可能导致实体产业轻视主业甚至荒废主业的状况,而且将大大抬高社会融资成本。承受高利贷畸高融资成本的都是贷款难、融资难的中小企业,这对中小企业是更致命打击。而在委托贷款到期后逾期或者展期时,这些风险将全部由发贷企业自身承担,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显然会有隐患。
案例一:辉隆股份高负债还放4亿高利贷 7千万购3小贷公司
辉隆股份2012年业绩快报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2.22亿元,同比增长21.33%,但营业利润仅有3840.3万元,同比降低63.78%,净利润7094.1万元,同比降低33.18%。另据去年三季报显示,辉隆股份前三季度总负债达到36.51亿元,同比增长28%,而短期借款为18.14亿元。此前公告还显示,公司及其子公司去年一共获得了3755.96万元的政府补贴。
值得注意的是,主营业务为各类化肥、农药及种子等重要农资连锁经营的辉隆股份去年虽然净利大降、背负着巨债,但却热衷对外放“高利贷”,涉及4笔交易,金额高达3.9亿元。
据悉,辉隆股份在去年4月、5月曾分别向安徽东森投资有限公司、安徽舒绿茶业有限公司提供了1000万的委托贷款,贷款年利率均为13%,为期18个月期。去年7月,辉隆股份又向中城建第六工程局集团提供了一笔1.7亿元的委托贷款,贷款年利率为15%,为期12个月。去年10月16日,辉隆股份向芜湖伟明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了一笔2亿元的委托贷款,其中7000万元为12个月期,1.3亿元为18个月,贷款年利率均为15%。
此外,辉隆股份还在去年年底斥资7057万元收购三家小额贷款公司,其中3557万元收购合肥德善小额贷款18.48%的股权,1291万元收购马鞍山德善小额贷款20%股权,2209万元收购广德德善小额贷款20%的股权。有分析称,辉隆股份意欲做大“放贷生意”。
案例二:舜天船舶刚借钱即放高利贷 年利率最高达19.2%
舜天船舶2012年年报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亿元,同比增长0.82%;净利润8067万元,同比下降56.30%;短期借款高达19.83亿元,同比增加30.5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31亿元,同比下降282.03%。
然而年报还显示,负债累累,急需稀缺的现金流的舜天船舶在去年发放了4笔对外委托贷款,总计金额达2.48亿元,利率最高达到19.2%,全年放贷获得收益1393.65万元。值得注意的是,后3笔交易的发生时间与舜天船舶发行7.8亿元公司债券仅有几日之隔。有业内人士称,舜天船舶一手发债,一手放贷的作法,是变相将公司债的募集资金腾挪用来放高利贷。
据悉,去年5月,舜天船舶曾向全椒福爵提供委托贷款4500万元,贷款期限12个月,该笔贷款年利率高达19.2%。去年9月,舜天船舶发行了7.8亿元公司债的发行,该债券期限为7年,票面利率为6.6%。然而仅仅几日之后,公司又公告称,将向南京福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苏瑞东建设有限公司及全椒福爵房地产有限公司3家房企,分别放贷9000万元、8500万元及2800万元,合计2.03亿元,3笔贷款年利率均高达18%。其中,除了对瑞东建设的贷款期限为12个月,其他两笔贷款期限均为18个月。
不过舜天船舶在获得高收益的同时,还要承受高风险。此前公告显示,舜天船舶放贷的全椒福爵房地产有限公司、南京福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去年上半年还均未实现销售收入,处于亏损状态,其中,全椒福爵亏损103万元,南京福地亏损151万元。
对于这笔2.03亿元的委托贷款,舜天船舶解释称是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亦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委托贷款的情形。而有分析人士称,从公司经营情况和现金流等各方面来看,公司有很大的可能性是将公司债募集的资金用来委托贷款了。
此外,舜天船舶在公告2.03亿元委托贷款的同时还公告了拟用不超1.98亿元进行证券投资的计划,不过年报中并没有看到公司发生股票买卖。
案例三:新都酒店放贷扭亏告败 6500万高利贷逾期未收回
新都酒店2012年年报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700.97万元,同比减少7.55%;净利润亏损2547.41万元,同比下降1004.71%。如此惨淡的业绩表现,意味着公司近年来实施的“放贷扭亏”大计已宣告失败。
值得注意的是,2012年,新都酒店有6500万元放贷资金及大部分利息未收回,公司非但未能从中获取投资收益,还为此计提坏账准备,进而导致2012年不仅未能扭亏,反而导致亏损加大,正所谓“偷鸡不成蚀把米”。
据悉,2012年1月-2月,新都酒店向深圳市宁甬贸易借款2000万元,向深圳市华通鼎租赁借款1500万元,向深圳市浙甬贸易借款1000万元,向深圳市美伦投资借款2000万元,总计发放了6500万元的财务资助款。其中,公司向宁甬贸易、华通鼎租赁、浙甬贸易收取的资金占用费年息高达30%,美伦投资年息为18%。
但上述6500万元对外财务资助款除收回315万元利息外,其余本息均逾期未还。有意思的是,在前期所发业绩预告中,新都酒店对上述逾期本金计提了30%的坏账准备,进而预计2012年将亏损3200万-3800万元。而在最终所发年报中,或是对收回该部分借款颇有信心,公司最终仅对相关本金计提了5%的坏账准备。
业内一位不愿具名会计师表示,新都酒店放贷收取的利息远远超过银行贷款利息,如果能顺利收回的话,当然是一笔不菲的收入。但是,2012年,受经济增速放缓等因素影响,多行业表现低迷,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放贷无疑给公司带来了很大的风险。
据悉,新都酒店主要经营位于罗湖区一家四星级酒店,经营主业单一,最近几年,随着深圳经济重心逐渐转移出罗湖区及酒店硬件配套设施的不断老化,酒店的市场份额减少,盈利能力逐渐降低,公司经营面临的压力越来越严峻,近几年公司主营业务持续亏损。在主业不给力的情况下,公司决定“放贷”赚钱。2011年,公司便通过短期资金拆借获取了投资收益1400万元,以此为支撑,公司当年最终整体盈利281.5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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