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城乡经济发展失衡的问题较为突出,与此相适应,城乡消费及消费品市场发展的差距仍在扩大。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要求,我国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新阶段,必须坚持城乡之间的统筹发展。为此,本文就城乡之间消费品市场发展差距扩大及协调发展的问题作初步探讨。
一、城乡消费品市场发展差距扩大趋势应予充分关注
城乡消费品市场发展失衡的问题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注意,这方面的表现主要有以下几点:
1.城乡居民有效消费需求的差距仍呈现扩大的趋势。自1991年以来,我国农村居民纯收入的年均增长速度就低于城市居民人均收入的增长幅度。从1991—2002年我国乡村农民年均人收入由706.8元增加到2475.6元,增长249%,而同期城市居民人均年收入由1700.6元增到7702.8元,增长352%,二者相差103个百分点。城乡居民的名义收入之比由1991年的1∶2.39扩大到2002年的1∶3.11。但200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还需经过三个层次扣除,一是扣除农民的实物收入部分约40%,则现金收入比城市居民更少;二是扣除农村居民无法享受而城市居民实际享受的各种城镇福利性生活待遇;三是再扣除农民用于购买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力支出。这样,农民人均实际货币收入中用于消费品需求的部分就更比城市居民少。有的经济学家估算,城乡居民实际人均消费需求的差距为1∶6左右,即6个农村居民的消费需求才相当于1个城市居民的消费需求。
除了即期现实需求差距在扩大外,到2002年底全国城乡居民家庭储蓄存款余额已由1991年的9241.6亿元增加到86910.6亿元,到2003年上半年累积已突破10万亿元。在这10万亿元居民银行存款中,据有关部门估算约有70%以上为城市居民所拥有,而农村居民所拥有的不到30%。也就意味着2002年占全国总人口60.91%的农村居民只占有存款总额的小部分,而城市居民则占有存款大部分。城乡居民储蓄存款是居民个人即期收入的一种支出形式,是即期购买力转化为潜在消费需求的一种形式,潜在需求的差距也说明了农村消费品市场容量相对于城市市场空间容量要小得多。
此外,大量农村金融机构的资金从农村倒流城市,平均每年有800亿元左右。这也进一步造成农村购买力的流失,影响农村市场的发展。
2.城乡消费品市场基础建设及流通业态结构上的差距扩大。近几年来由于注重投资需求启动经济发展战略大大加快了城市基础建设,城市消费品市场的硬件建设进入到一个新阶段。一方面不少城市提出了“亮化、美化、净化、绿化”的建设目标,老城区不断改造升级,新城区不断扩大,用于城市建设的投资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如长沙市近几年来用于城市建设投入的经费就达到300多亿元,超过了新中国成立以来50年的总和。城市建设加快也使城市商品市场的硬件设施建设明显加快,一批汇集现代技术及装备的商业广场、商业步行街、购物中心迅速崛起;加之外资商业企业的进入,传统的以街为市、以路为场的城乡集贸市场及沿街乱摆的零售摊点被现代的商业网点所取代,新住宅区的商业设施均以全新的姿态出现。另一方面,从“十五”以来,城市推进流通现代化的步伐加快,城市商品市场的物流、信息流、商流的基础建设投入增加,以连锁、超市为代表的现代新型业态比重迅速上升,如上海市连锁业销售额比重已上升到24%左右。
与此相反,农村的基础建设投入滞后。1998年以来,农业直接使用的国债资金只占国债总额的1%。农村消费品市场的基础建设基本被忽略和轻视,农村消费品市场仍以分散、粗放、原始、狭小的个体经营门市及摊点为主,除经济发达、城乡一体化水平高的“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外,大部分地区的农村集贸市场仍是以棚户市场、马路市场为主,主要业态是狭小的零售门市及原始零售摊点,在中西部地区的农村更是如此。很多农村集镇市场原有的国、合商贸网点已瓦解或撤销,基本是小规模的个体经营网点为主,大都分散经营,场地狭小,建筑裸露,设备简陋,交易工具落后,而且简单重复多。农村这种消费品市场设施及业态落后的状况与城市消费品市场的现代化设施和现代业态形成了明显的反差,其差距还在扩大。
3.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差距及拥有耐用消费品差距也存在扩大趋势。(1)从城乡居民之间恩格尔系数的差距扩大来看,就说明城乡消费品市场结构之间的差距在扩大。尽管从总体上看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在下降,但城市恩格尔系数下降速度更快。如表1中,城镇居民之间恩格尔系数的差距1995年为5.04个百分点,而到2002年扩大到8.5个百分点,增长幅度为60%。这是反映消费结构差距扩大的一个重要指标,表明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城乡居民消费结构的差距从总体上是存在一个扩大的趋势。(2)城乡之间消费品市场结构的差距还可从耐用消费品市场的结构来分析。近几年来,农村消费品市场销售总额占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下降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农村消费品市场的结构改善不如城市快。从近年城乡居民拥有的耐用消费品品种及数量就可以看出这一问题。一是,从大件耐用消费品平均拥有量来看,城乡居民都拥有的电冰箱、洗衣机、彩电、移动电话、录放像机、照相机等,城市居民分别相当于农村居民的7.09倍、3.25倍、2.59倍、14.56倍、5.58倍、14.13倍。这说明,城乡居民在购买与使用同一耐用消费品在数量上存在巨大的差距,城市居民已淘汰的耐用消费品如黑白电视机,农村仍处于销售增长期或高峰期。二是,城市居民耐用消费品的购买和使用结构已进入到数码信息为主的阶段,而农村居民尚不能进入这一阶段,如城市居民拥有的家用电脑已达到每百户20.63台,还有影碟机每百户52.57台,摄相机也进入了城市居民家庭,而农村居民目前对这类高档耐用消费品基本没有使用。在高档耐用消费品方面,近几年,城市居民的私人小汽车消费正处于急剧上升阶段,拥有小轿车的城市居民越来越多,相反,对于这种10万元的购买台阶,农村居民从总体上尚未跨入(见表2、表3)。以上说明城乡耐用品市场结构方面存在较大差距。
表1 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及差距比较(%)
1985 1990 1994 1995 1999 2000 2002
城镇恩格 52.75 54.24 49.89 49.92 41.86 39.18 37.7
尔系数
农村恩格 57.79 58.80 58.86 58.62 52.56 49.13 46.2
尔系数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3)。
表2 2002年全国城市居民家庭每百户耐用消费品拥有量
附图{F51O701}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3)。
表3 2002年全国农村居民每百户耐用消费品拥有量
附图{F51O702}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3)。
此外,从一般食品、服饰、日用品市场来看,城市居民的购买及消费越来越趋向中高档化、品牌化。在恩格尔系数都在降低的情况下,城乡居民食品消费结构却有明显区别。从表4中可以看出,在食品消费方面,农村居民年人均消费粮食为城市居民的3.01倍,而人均年消费的家禽、水产品、奶制品、水果均不到城市居民平均的一半,有的还是空白,如奶制品。食品消费的这种结构差异,也说明了农村消费品市场的结构明显比城市消费品市场要粗放和简单。此外服饰商品市场、日用商品市场结构中,城乡之间的差距也十分明显。
表4 2002年城、乡居民每人年平均消费食品情况 单位:公斤
项目 粮食 食油 猪牛 家禽 鲜蛋 水产 鲜奶 水果 酒类 蔬菜
单位 羊肉
城市 78.48 8.52 23.28 9.24 10.56 13.20 15.72 56.52 9.12 116.52
农村 232.50 7.53 14.87 2.91 4.66 4.36 - - 7.50 110.55
4.城乡消费品市场的管理及市场秩序存在的差距。近几年来,城市消费品市场秩序较之以前有明显的好转:(1)由于城市建设的推动,市场硬件设施有了明显改善,促进了市场秩序的好转;(2)以连锁、超市、物流配送等为代表的新型流通业态的发展及比重上升,形成了对假冒伪劣商品的堵截;(3)近几年党和政府连续多次组织了声势浩大的整治商品市场秩序的战役,有效地抑制了城市商品市场中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4)一批先进技术手段应用于城市商品交易的管理中,如对蔬菜、水果、食品、药品等商品的质量、安全检测设备的应用,减轻了有毒有害食品的泛滥;(5)城市消费者文化素质不断提高,消费者组织的建立,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活动开展较普遍。
相反,农村消费品市场缺乏上述五个方面的有利条件,加之农村消费品市场面广、点多、分散,管理难度加大,管理真空很多,一些造假贩假的窝点也因在城市呆不下去而转移到城郊农村和毗邻地区农村集镇。此外,由于农村居民文化素质低,普遍缺乏商品知识,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及假冒伪劣商品的识别能力较弱,且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制观念也缺乏。同时,农村消费品市场也缺乏城市那种较多新闻舆论监督,既使其身心健康及经济利益遭受损害,也很难有新闻界去及时发现和呼吁。正因为如此,近几年来农村消费品市场秩序恶化的情形远比城市市场严重。如各种毒大米、毒油、有毒食品以及过期变质商品在农村市场的四处泛滥,农村中小学生及其他弱势群体人员中毒的事件不时发生;非法传销、地下六合彩等各种诈骗活动以及伪劣假冒农业生产资料等造成的坑农害农的现象也常有发生。此外,在地方保护主义的庇护下,某些造假贩假的窝点和基地也都设在农村。总之,农村市场秩序治理难度比城市市场更大。
二、努力实现城乡消费品市场协调发展的对策
我认为在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初、中期阶段,以及城市化、工业化加速发展的新阶段,城乡消费品市场发展必然有一个差距扩大的过程。但我们又不能让这种市场差距任意扩大。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我们应努力实现消费品市场的协调发展。这种协调发展不是要立即消除城乡消费品市场差距,而是采取措施使城乡消费市场的差距逐步缩小并做到差距适度、合理协调。为此,应着重考虑以下问题。
1.把增加农民人均现金收入、提高农民人均有效消费需求(购买力)作为重中之重。协调城乡消费品市场发展的关键不是去提高农村消费品市场占整个消费品市场的比重。因为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推进,农村人口不断减少,农村市场的比重下降是一个客观趋势,关键和重点是增加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努力提高农民人均有效消费需求。(注:柳思维:《关于农村消费品市场比重下降趋势及开拓消费品市场战略重点的思考》,《消费经济》2003年第3期⑥)按照世界银行的要求和测算,一个国家农村居民的收入应为城市居民收入的66%以上。而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例从1985年的53.8%降至2002年的32.13%,如果扣除农民的实物收入,这个比例将会更低。很显然,努力增加农民纯收入,特别是现金收入,是提高农民有效消费需求的重中之重。除了加快农业产业化、市场化,提高农产品出售率及扩大农产品加工增值,从而提高农民现金收入外,还要吸纳农村劳动力参加工业化、城市化及基本建设,并为农民进城务工、外出务工提供方便与支持。
除了增加农民收入,为了防止农民有限现金购买力的流失,必须减轻农民负担,尤其是减轻农民的现金支出负担。应进一步减免农业税及土特产税,减少县、乡、镇政府各部门对农民的收费项目,降低必要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官多必扰民”,乡镇村一级如果行政机构庞大、冗员太多,必然会任意向农民伸手,同时也极易形成乡村权贵势力“黑恶化”,影响农村的稳定。因此要酌情加大农村乡镇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大力精简乡、村两级行政管理人员,规模小的乡镇设一个乡镇公所。
2.加快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努力降低农民的消费成本,刺激提高其边际消费倾向。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城乡分离、差别待遇的城市居民户籍政策及城乡分离的体制,农民为城市发展和工业化承担了巨大的经济负担,城市在一定程度上是剥夺了农民的利益,但国家对农村基础建设投入太少,欠农民的账太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后,消费环境差的问题十分突出。因此,要加大对农村基础建设的投入,加快农村供水供电、交通通讯、电信接收等设施建设,让农民能方便地购买和使用现代家用电器。同时,要及时加强农村公共医疗卫生基础建设的投入,努力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
3.加快完善农村商品市场体系及网点,认真解决新形势下农民卖难与买难的问题。(1)是要进一步规范农村乡镇商品市场,加快农村商品市场建设。要尽快解决一批占路为市、占路为场的原始农村市场发展粗放的问题,通过市场就近搬迁或易地,引导其向规模化的方向发展,逐步提高其档次和质量,使农村一批商品市场真正向专业化、区域化、现代化方向发展,以更好地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2)要对农村重点小城镇(集镇)的市场网点进一步完善和配套,使这些重点小城镇市场网点形成体系,互相协调,功能完善,为农民提供购物、餐饮、修理、资金融通、休闲、咨询等各种服务,基本做到就近实现出售农产品、购买工业品和各种服务。(3)要大力发展农村各种新型的商贸业主体,包括各种混合所有制、私营、合伙股份制等多种经济成分的商贸企业,实现农村商贸流通业主体的产权创新与组织创新。
4.重视发挥城市市场对农村市场的辐射和带动,努力形成城乡消费品市场一体化的发展格局。近几年来随着城市化的推进以及城市之间地区之间高速公路、高等级公路的延伸,城乡生产力发展格局和经济流向发生了新的变化。应顺应这种变化,注重发挥城市市场对周边农村市场的带动和辐射作用。一方面要注重适应农村消费需求的变化,组织适销对路的商品下乡;另一方面,要引导和鼓励城市的商贸流通企业将一些新型业态网点和服务业网点逐步延伸到城市周边的重点小城镇,如超市、连锁店、仓储商店等下乡,弥补农村市场新型流通业态缺乏或比重过低的局面,让农民也得到平价、安全、优质的服务实惠。
此外,应鼓励和发展城乡之间的经贸联合与协作,引导城市企业在农产品的商品生产、贸易、物流等环节与农村专业户、经营大户或各种经济组织之间开展紧密型或松散型的联合,共谋市场,优势互补,城乡双赢。
5.应注重对农村市场秩序的标本兼治,维护广大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整治市场秩序的过程中要防止重城轻乡的倾向,把加强农村市场秩序的治理,打击各种治假贩假、欺诈、掠夺、违法经营等作为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农民群众利益的大事,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由于城乡居民的文化素质差别和城乡市场管理方面的差距,农民群众更易在市场上当受骗和吃亏,他们作为市场弱者的地位一时还难以有根本变化。因此,各级政府应对农民的弱势市场地位有更多的人文关爱,真正做广大农民群众利益的保护者。尤其是县、乡、镇一级政府要有专门领导分管农村市场秩序的治理,对各地农村市场露头的歪风邪气要及时打击。
要重视对广大农民的消费教育,重视提高农村消费者的文化素质,提高广大农民群众主动维护自身权益的自觉性与主动性,增强其在农村市场对造假贩假、欺诈掠夺、坑蒙拐骗等违法行为的识别能力和防范能力。同时,要加强对广大农民的商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使农民在参与市场交易活动中也信守承诺、讲究商业道德。
【参考文献】
[1]尹世杰主编:《消费经济学》,中国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2]马洪主编:《2001年中国市场发展报告》,中国发展出版社2002年版。
[3]高铁生、郭冬乐主编:《中国流通产业发展报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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