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要注册
频道首页 | 省区市场 | 城市市场 | 区域市场 | 网点规划 | 景气指数 | 知名市场 | 世界商业 | 主题商城 | 商业街 | 商业特色 | 广交会 | 供销社
您当前位置:首页> 区域流通 > 中国-东盟自贸区正文
2010年中国东盟绝大多数产品将零关税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2006-09-08 发布时间:2006-9-9 点击数:


  商务部副部长高虎城6日在北京透露,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进展迅速,2010年中国与东盟绝大多数产品将实行零关税。

  2002年11月,中国与东盟领导人共同签署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正式启动建立自贸区框架下的《货物贸易协议》和《争端解决机制协议》。双方已于2005年7月20日起全面启动自贸区降税进程。中国与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六国将于2010年建成自贸区,越南、老挝、柬埔寨和缅甸这四个东盟新成员则将多享受五年的过渡期。目前,服务贸易和投资谈判也正在进行中。

  高虎城表示,“中国与东盟双边经贸合作有很强的互补性,中国将继续推动双方企业加强农业、能源和基础设施等领域的合作。”
 

作者:新华社  编辑:wxj
  • 本文标签: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分享】 【打印】 【收藏】 【关闭
    编辑推荐
    互联网+:佛山打造中国会展新 探秘武汉地铁商铺 为何频唱“
    热门资讯
    重庆:盘溪蔬菜批发市场本月 超市纷纷离场 大型商业综合体
    热门标签


    网站简介 联系信息 专业服务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020-84096050  传真:020-84096050  Email:shichang2004@126.com  
    粤ICP备16095034号   广东省商业经济学会版权所有 ©2004-2016
    网上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