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国东盟绝大多数产品将零关税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2006-09-08 发布时间:2006-9-9
商务部副部长高虎城6日在北京透露,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进展迅速,2010年中国与东盟绝大多数产品将实行零关税。
2002年11月,中国与东盟领导人共同签署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正式启动建立自贸区框架下的《货物贸易协议》和《争端解决机制协议》。双方已于2005年7月20日起全面启动自贸区降税进程。中国与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六国将于2010年建成自贸区,越南、老挝、柬埔寨和缅甸这四个东盟新成员则将多享受五年的过渡期。目前,服务贸易和投资谈判也正在进行中。
高虎城表示,“中国与东盟双边经贸合作有很强的互补性,中国将继续推动双方企业加强农业、能源和基础设施等领域的合作。”
作者:新华社 编辑:wxj
- 本文标签:
|
|
【分享】 【打印】 【收藏】 【关闭】 | |
- 相关内容
- 更多
- 关于中国与东盟国家贸易关系的研究 [2014-12-3 15:57:08]
- 产业合作推动中国—东盟共赢发展 [2014-5-21 10:34:53]
- 文化交流助推中国—东盟合作远航 [2014-4-29 16:56:08]
- 拓展中国—东盟博览会合作空间 [2014-4-9 10:54:15]
- 中国-东盟如何实现物流一体化? [2013-11-5 17:15:08]
- 中国-东盟自贸区谋升级 凭祥或成先导区 [2013-9-4 9:02:00]
- 图片资讯
-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