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要注册
频道首页 | 省区市场 | 城市市场 | 区域市场 | 网点规划 | 景气指数 | 知名市场 | 世界商业 | 主题商城 | 商业街 | 商业特色 | 广交会 | 供销社
您当前位置:首页> 区域流通 > 长三角正文
长三角区域旅游合作问题及对策探讨
来源:2010年第3期《旅游管理》 发布时间:2010-12-23 点击数:


 摘要:分析长三角区域旅游合作现状,针对长三角区域旅游合作存在的缺乏整体旅游规划、区域内部发展不平衡、旅游合作缺乏利益补偿机制等问题,提出加强旅游各要素整合、充分发挥利益相关者的整合作用等对策,建议构建长三角区域旅游一体化各利益相关者参与的竞合模式,加大政府间区域合作的力度,发挥旅游中介组织在区域旅游合作中的协调作用,完善与创新长三角区域企业的市场、产品、管理等合作机制与合作模式。

 

  关键词:区域旅游合作,长三角,旅游要素整合

 

  区域旅游合作是指区域范围内不同地区间的旅游经济主体,依据一定的协议章程,将资源在地区之间重新配置、组合,以便获取最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旅游经济活动[1]。区域合作是当今旅游业发展的重要议题,是实现资源共享、客源互动、合作共赢的战略举措,是实施“大旅游、大市场、大产业”发展战略的必然选择。我国对区域旅游合作的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目前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不断发展,研究内容主要集中于区域旅游合作发展理论、发展机制、合作模式以及发展对策等方面。

 

  长三角地区作为我国经济发展核心地区和世界上最具发展前景的经济区域之一,区域内各城市旅游资源丰富,服务设施完善,交通方便、快捷,旅游发展水平在我国处于领先地位,是我国旅游业最先从初级阶段向高级阶段转型的区域之一,也是最有条件率先实现转型的区域之一[2]。殷柏慧等认为长三角旅游合作经过三个重要阶段:20世纪80年代的酝酿阶段、90年代的联合阶段以及从2003年开始的区域旅游合作融合阶段[3]。长三角有中国旅游“金三角”之称,在旅游业发展方面对全国具有重要的示范效应。因此,以长三角地区作为研究对象可为我国其他地区的区域旅游合作提供良好的借鉴。本文以长三角区域旅游合作为例,对区域旅游合作的现状、不足及相关对策等进行探讨。

 

  1  长三角区域旅游合作现状分析

 

  (1)长三角区域旅游合作的空间布局。长三角城市群呈Z字形三角洲城市群发展格局,这种格局有利于旅游走廊的形成。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快速发展与其城市群的发育密切相关,即呈现以南京、上海、杭州为主,无锡、苏州、宁波为辅的Z字形发展带,沪宁、沪杭两条边发展较强,其与杭甬线一起构成了长三角的Z字形“点一轴”渐进发展地带,沿线交通设施完善,城市化水平较高,随着社会、经济和文化联系日益加强,其发展由点到线及面不断扩大,成为长三角城市群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领头羊”[4]。长三角区域旅游合作使旅游走廊的功能凸显,在旅游线路组合上容易形成以沪杭、沪宁两边为主线,辐射周边城市的多个组合旅游产品。

 

  (2)长三角区域旅游合作的层级体系。从长三角实际情况看,各城市经济基础存在差异,各地旅游资源集聚程度不同,城市对旅游业支持力度也有所不同,因此,长三角城市呈现不同层级,形成“核心一边缘”的梯级辐射形式。何调霞将长三角旅游城市分为四个等级:国家级旅游城市——上海,省域级旅游城市——杭州、南京、苏州,区域级旅游城市——无锡、宁波等以及地方级旅游城市——嘉兴、镇江、扬州等[5]。旅游经济发展从时间和空间上具有非均衡特征,旅游交通链接状况地区差异大,因此近期长三角旅游发展应按“核心一边缘”模式分阶段、层次化进行。上海、杭州、南京等作为旅游中心城市形成主辐射中心、次辐射中心,将客源辐射区域内其他城市,其他城市以其特色旅游资源与主辐射中心、次辐射中心的资源有机整合,作为其边缘拓展圈,成为提升区域旅游吸引力的重要支撑。长三角区域旅游合作在更高的平台上进行整合,这是一个机制和模式不断创新的过程。

 

  (3)长三角区域旅游合作的多层面网络化发展趋势。长三角区域旅游合作呈现多层面和综合性系统发展的特点[6],区域基础设施完备,旅游资源丰富,旅游市场发育,城市间往往互为市场,互为资源。纵观长三角区域旅游发展轨迹,旅游合作呈现如下趋势:区域旅游资源丰富且等级较高,4A级景区有74个,均匀分布在长三角各个城市,组合上各有侧重、又互为补充;在区域旅游标准一体化研究方面,旅游标准一体化工作会议制度已建立,旅游政策法规等趋于统一[7];在区域大交通体系构建方面,推进了省际高速公路通道建设,打造长三角区域高速公路网络,并在客源流通方面打破了障碍,且高速公路、铁路、航空、水运等立体交通已成网络;建立长三角旅游信息沟通机制、工作联动机制和完善三地旅游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建设长三角无障碍旅游区的基础上,构建长三角诚信旅游区间。长三角区域旅游合作呈现多层面、网络化、系统发展的趋势。

 

  2  长三角区域旅游合作存在的问题

 

  (1)缺乏整体旅游规划。长三角旅游资源与产品十分丰富,但至今仍未能在区域范围内组织起权威性的整体旅游规划,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避免近距离的重复建设。有些旅游资源在地理范围上跨越不同的行政区域,各地为争得资源的开发权和收益权互不相让,宏观上缺乏统一的政策和制度,微观上缺乏统一的收费标准、服务质量标准等,导致长三角至今没有确立一个能够概括该区域旅游资源整体特色的旅游形象。因而,长三角亟须进行整体上的旅游规划,建立一个鲜明的旅游形象,以在旅游者心目中确立独具特色、不可替代的优势地位。

 

  (2)区域内部发展不平衡。长三角各级城市旅游业发展水平差异明显,主要分布在杭州湾以北地区,尤其在沿江地区分布最为集中,属非均衡性分布,基本呈现以上海为中心,南京、杭州、苏州为次中心,无锡、宁波等为三级中心,镇江、嘉兴等为第四级的金字塔式等级梯度关系。造成这种多层级不均衡发展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纵向上目前采用国家、省、市、县四级自上而下的旅游行政管理模式,没有一个跨地区的旅游管理机构来制定旅游产业政策,规划总体布局,地方旅游业处于各自为政、条块分割的状态,内部发展不平衡;横向上旅游业是关联性极强的产业,其发展需要餐饮业、住宿业、交通业、娱乐业等相关行业协调发展,并涉及众多相应的政府主管部门,使旅游一体化合作成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3)旅游合作缺乏利益补偿机制。长三角区域旅游合作各方已签订了多项合作协议,可是缺乏关于利益补偿的合作协议,这个空缺必然造成合作过程中的不合作或抵制行为。长三角多元利益主体的存在,使得在短期内区域旅游合作方关注更多的是其现实和未来利益,各地从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角度进行决策,从而阻碍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要使区域合作能够长期保持,区域间的利益补偿非常必要,这就需要有一种促进区域合作的利益补偿机制,做出一种合理的制度安排,即获利较大的地方政府,对在合作中让渡自己权利、资源和利益的地方政府在经济、财政或政策上做出相应的补偿,把区域合作建立在区域间利益互补、共赢的基础上。可以说,建立和规范恰当的利益补偿机制在区域合作中不可忽视,它是区域合作的助推器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3  长三角区域旅游合作对策

 

  3.1  加强旅游各要素整合

 

  3.1.1  加强旅游形象整合区域整体旅游形象是对外营销、打造世界级旅游产品的基础。长三角区域旅游发展应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塑造统一的区域整体旅游形象,形成系列旅游产品体系。可根据长三角区域旅游资源及其特色,将长三角地区整体旅游形象定位为:绚丽多彩的“旅游金三角”[8]。此形象定位一定程度上既涵盖了长三角区域自然资源的特点,又体现了丰厚的人文魅力和现代化的都市景观特色。整合长三角旅游形象,突出主题,形成鲜明的特色,将有利于在国内外营销和推广,促使长三角旅游市场开发趋于科学化、规范化。

 

  3.1.2  加强旅游文化整合长三角地区文化旅游资源丰富,对其整合开发能有效增强长三角旅游竞争力,成为市场开拓新的支点和拉动长三角经济的新增长极。长三角经过数千年积淀,文化旅游资源众多,有上海的都市文化、江苏的历史文化、浙江的山水文化,且长三角很多文化旅游资源并非局限于一个地点,如举世闻名的京杭大运河。对文化旅游资源的整合,有利于突出长三角地区的旅游特色和优势,促进长三角旅游可持续发展。在整合开发中,应充分利用江浙沪三地文化形态上的丰富性、体制改革上的互补性、制度创新上的多样性,形成文化旅游发展的巨大活力,打造长三角文化旅游的特色品牌[9]。同时,需要在政策环境、产业服务等环节创造有利于长三角文化旅游资源整合的环境,形成区域性多元互动的合力,拓展长三角区域文化旅游资源整合的广度和深度。

 

  3.1.3  加强旅游产品整合区域旅游产品整合要突破行政区划对旅游线路的限制,以资源整合为基础,以旅游者决策规律为导向,重新调整或策划旅游线路。长三角地区目前正在重点培育三大旅游品牌:水乡品牌、城市群品牌和文化经典旅游品牌,形成体验性强、适应面广、多元互补、特色各异的产品体系,实现旅游产品结构由单一观光向多重复合转变。在整合过程中,还可进行跨行业合作,开发新的旅游产品,如会展旅游、体育旅游、工业旅游、购物旅游、农业生态旅游等都是旅游跨行业合作的新业态。

 

  3.1.4  加强旅游人力资源、技术一体化整合第一,加强人力资源开发与利用合作。区域旅游业发展速度和水平关键在于拥有旅游从业服务人员和旅游专业技术人才的数量和质量。旅游人才的跨地区流动与交流,旅游服务人员的跨区域互换与交流已成为近年来世界旅游业发展的一种潮流。通过区域之间教育资源的互补与共享,培养与造就各种旅游专业人才和大批旅游服务人员,是近年来旅游业区域合作的重要内容,越来越受到普遍关注。第二,加强技术合作。旅游开发规划技术、旅游企业经营管理经验、旅游工程设施建设技术等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也是旅游业跨区域联合发展的内容之一,特别是在旅游企业经营管理、旅游工程(如旅游信息系统工程)技术方面已成为当前区域旅游合作的重要内容。上海、杭州地区旅游业发展历史悠久,旅游管理经验丰富,管理水平较高,其他市区应充分借鉴其成功的经验,加强交流与合作,尽快培育一支精通国际旅游业务,并熟知旅游运作的旅游管理队伍,以人才的接轨推动观念、理念、管理、信息等方面的更新和融合,在旅游业的宏观、微观层面,可以迅速提高区域内旅游业的管理水平。

 

  3.2  充分发挥各利益相关者的整合作用

 

  3.2.1  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主导作用长三角地区各级政府是区域旅游合作的宏观指导者,在旅游合作中,首先需树立大区域旅游的观念,确立共同利益基础上的“共赢思维”,以强化彼此间的合作纽带。第二,建立政府利益导向和利益补偿机制,强化政府机构的服务职能,制定相应的区域合作政策,搭建区域合作交流平台,提供合作指导,创造合作机会,从而形成体现机会均等、公平竞争、利益兼顾和适当补偿原则的区域利益协调合作机制,避免旅游市场的盲目、过度竞争。第三,成立日常协调委员会以加强各地旅游机构的合作,研究制定有关旅游业合作发展的战略及相关政策;定期或不定期地就合作的进展及遇到的问题进行单边或多边协调磋商,以保障合作的顺利进行,协调的内容可包括旅游公共政策、旅游促销、旅游线路组合、经营管理、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企业协调以及与有关产业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的关系协调等。

 

  3.2.2  充分发挥旅游企业的主体作用企业是区域旅游合作的主要实施者,可通过企业间的合作实现区域旅游资源和产品的整合。利益是企业合作的基础,企业间合作应抓住利益分配这一关键因素,制定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以保证合作的顺利进行;同时促进旅游企业集团化进程,突破区域的局限,实行市场、资本、资源等全方位整合。长三角可依托原有的基础,组建跨省市的区域性旅游企业,实现价值连锁型的长三角旅游企业合作模式(图1)。旅游活动包括“点上运行”(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在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的活动)和“线上运行”(旅游者开始旅行、旅行途中和抵达家园)。旅游业的价值链存在于这一形态结构中[10]。而在这一价值链的众多环节之间蕴含着合作的机遇,价值连锁合作就是指旅游价值链中若干具有独特性和互补性技能的行业组织将各自的职能相结合,共同创造新的价值。笔者认为,长三角旅游合作可以采用价值连锁的模式,通过价值链的纽带使长三角区域旅游合作各相关利益群体形成不同的合作关系,在合作中共同创造新的价值、共同发展,以促进长三角区域旅游产业的发展。

 

 

  3.2.3  充分发挥社会中介组织的协调作用旅游行业协会等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在资源整合、产品打造等区域合作方面要发挥协调作用,在行业自律、监督机制方面对政府行为发挥有益的补充作用,在沟通信息、协调各方利益、规范行业行为等方面发挥平台作用。因此,应充分重视旅游行业协会对区域旅游一体化的推动作用。首先,完善公共信息平台。旅游行业协会可组织长三角区域内景区(点)共同向外界推介,参加国际及国内大型旅游推介会,进行合作宣传,有重点的吸引八方游客;同时加强与各地旅游企业、旅游咨询机构、旅游高校等的信息交流与合作,及时更新旅游信息,以提高旅游者获得信息的准确度,提升长三角区域旅游的口碑,使长三角区域旅游品牌深入人心。其次,制定统一的旅游标准化体系,尽可能吸纳国际标准中的先进内容,高起点、高标准地研究制订相关专业标准,加快标准编制进度,扩大标准推广的覆盖面,既要考虑目前长三角旅游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又要充分预见未来的发展水平。

 

  4  结语

 

  长三角旅游业的区域合作内容包括旅游业的基本要素“吃、住、行、游、购、娱”的全部内容,它涉及的是基本层次的旅游区域形象一体化以及旅游产品市场营销的区域合作开发;从功能性层面看,包括支持性的旅游文化整合以及保障层次的旅游人才技术区域合作。总之,旅游业区域合作的内容是全方位的,在旅游业发展新的趋势和条件下,审时度势,适时深化旅游要素区域合作的深度与广度是提升区域旅游竞争力的内在要求。

 

  从旅游业本身的综合性出发,区域旅游一体化依赖于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11]。因此,可以构建长三角区域旅游一体化各利益相关者参与的竞合模式[12],加大政府间区域合作的力度,发挥旅游中介组织在区域旅游合作中的协调作用,完善与创新长三角区域企业的市场、产品、管理等合作机制与合作模式,还可设立综合性的跨行业和区域的协调组织参与。其中政府层面的合作主要是促进旅游政策一体化,建立政府利益导向和利益补偿机制,建立公共合作平台;旅游企业可通过价值连锁型的合作模式,实现区域旅游企业、市场、产品一体化;旅游行业协会组织与旅游政府以及企业的合作是长三角区域旅游一体化重要的连动因子,能够通过完善公共信息平台、制定旅游标准化体系等措施来协调各方利益、规范行业行为。

 

  参考文献:

 

  [1]  薛莹.对区域旅游合作研究中几个基本问题的认识 [J]. 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122):27.

 

  [2]  张晨.长三角区域旅游合作机制研究 [D]. 上海社会科学院,2006.

 

  [3]  殷柏慧,吴必虎.长三角与环渤海区域旅游合作条件对比研究——兼论环渤海次区域旅游合作道路选择 [J]. 旅游学刊,20046):34.

 

  [4]  吴国清.区域旅游城市化与城市旅游区域化研究——兼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的旅游互动 [J]. 地域研究与开发.20081):52.

 

  [5]  何调霞.长三角旅游中心地等级体系及职能优化研究 [D]. 安徽师范大学,2006.35.

 

  [6]  武光.区域旅游合作理论基础研究——理论框架与合作模式 [D]. 重庆师范大学,2007.35.

 

  [7]  张晨.长三角区域旅游合作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 [J]. 经济问题探索,200711):112.

 

  [8]  是丽娜.长江三角洲区域旅游合作现状与对策研究 [D]. 南京师范大学,2004.65.

 

  [9]  赵兰英.长三角文化牵手的意义与途径 [J]. 社会观察,20033):11.

 

  [10]  卞显红,王苏洁.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空间一体化分析及其联合发展战略 [M]. 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77-96.

 

  [11]  邸明慧,王然.中国旅游区域整合的新发展 [J]. 地理与地理信息科学,2008244):98-102.

 

  [12]  江金波,余构雄.基于生态位理论的长三角区域旅游竞合模式研究 [J]. 地理与地理信息科学,2009255):93-97.

 

 

作者:张补宏 徐…  编辑:wxj
  • 本文标签: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分享】 【打印】 【收藏】 【关闭
    编辑推荐
    互联网+:佛山打造中国会展新 探秘武汉地铁商铺 为何频唱“
    热门资讯
    重庆:盘溪蔬菜批发市场本月 超市纷纷离场 大型商业综合体
    热门标签


    网站简介 联系信息 专业服务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020-84096050  传真:020-84096050  Email:shichang2004@126.com  
    粤ICP备16095034号   广东省商业经济学会版权所有 ©2004-2016
    网上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