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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商场超市统一售后服务标准
来源:2007-01-15 中国质量报 发布时间:2007-1-16 点击数:


  “赠品不实行三包”、“特价商品不退不换”、“烟、酒、化妆品、内衣等商品离柜概不负责”……从今年11日开始,这些以往悬挂在江西省南昌市各大商场的霸王条款将成为历史,取而代之的是让消费者放心消费的店堂告示。

 

  11,南昌市首张店堂告示在洪客隆超市中山店正式挂出。从即日起,南昌市26家大型商场和超市也将全部挂出店堂告示,消费者可以从中了解到退货、换货的一些规定,以及超市、卖场寄存柜的使用方法。告示将彻底避免所谓“解释权归商场”等单方面的霸王条款对消费者权益的损害。这意味着南昌市大型商场超市从此有了统一的售后服务标准和依据。

 

  据了解,此次试行的店堂告示是南昌市有关部门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和国家三包规定,结合商场超市的实际拟制出来的。它既体现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根本宗旨,又考虑到了经营者的合理要求,而且操作性比较强,得到大多数商场超市的拥护和认可。

 

  记者从南昌市消协获知,以前常见的“赠品不实行三包”、“特价商品不退不换”、“寄存物逾期未取回,商场不承担保管责任并有权自行处理”等一些不平等条款,一直都困扰着广大消费者。该市消协在日常受理投诉过程中,发现这些条款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虽然做了许多工作,问题也得到比较好的解决,但要从根本上解决以上问题,还得在制度上下工夫。

 

  为此,南昌市消协多次组织大型商场、超市有关负责人进行座谈研究,在大多数商场、超市的倡议下,市消协拟制了这个店堂告示,希望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进一步改善南昌商场超市的消费环境,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树立南昌企业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进而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和谐有序的购物环境,使南昌商场、超市成为全省乃至全国售后服务方面的楷模。

 

  在挂出的店堂告示上,记者注意到,告示的内容主要是针对商品退换货的三包问题和寄存柜的管理和使用问题。从形式上看,它是商家的自主行为,是商家向广大消费者作出的一种承诺。

 

  正在洪客隆超市中山店购物的消费者吴先生在认真看了店堂告示后对记者说,各大型超市和卖场在悬挂店堂告示后,便于有关部门督促大型超市、卖场自觉祛除在行业惯例中存在的不平等条款和不公平的内容。同时更大限度地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消费者能够明明白白地消费。

 

  据了解,店堂告示目前主要是在发出倡议的26家大型商场、超市推行。有关部门希望通过这些龙头零售企业的示范,经过一段时间实践后,能全面带动南昌市商场、超市朝着这个规范化方向发展,使南昌商场和超市的经营和售后服务更上一个新台阶。在试行工作圆满结束后,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完善告示内容,并逐步在全市推广。

 

作者:佚名  编辑:w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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