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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暂行条例重在“立规矩” 国家对快递业监管上升到新高度
来源:2018年03月28日 中国商报 发布时间:2018-3-29 点击数:

    3月27日,国务院发布了《快递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快递行业专家、贯铄企业CEO赵小敏表示,《条例》的出台对快递行业来说具有里程碑的意义,除了邮政法以外,该条例是国务院体系出台的最高的行业法规。

    国家邮政局也在第一时间对《条例》进行了解读,国家邮政局认为《条例》 的出台旨在为我国快递业由大变强提供强而有力的制度保障。《条例》的出台,从国务院行政法规的高度宣告邮政业全面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
    近些年来,我国快递业飞速发展,自2014年以来,我国快递业务量每年增长100亿件,2017年我国快递业务量突破400亿件大关。并且,我国快递业务量规模已经连续4年位居世界第一。但是,近几年来,我国快递业的野蛮生长现象也非常严重,这也就有了“中国是快递大国但不是快递强国”的说法。

    随着快递业的发展,快递服务日渐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离不开的重要基础服务。为了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我国快递服务品质自然也要跟上来。国家邮政局对《条例》的解读中就提到,制定《快递暂行条例》正是为了保障我国快递业实现由大到强的转变,促进高质量的发展,建设邮政强国,更好地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用邮需求。

    除了国家邮政局关于《条例》出台的背景与目的的解读外,业界专家也对《条例》的内容进行了诸多解读。

    赵小敏认为,《条例》主要有两大块内容,一是发展保障,一个是加强监管。在发展保障环节主要有3个亮点:一是《条例》中除了提到依法保障快递从业企业的合法权益,也提到依法保障快递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这点很重要。二是国家支持和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农村、偏远地区发展快递服务网络,完善快递末端网点布局。这与国家推出的乡村振兴计划相符合,该内容的发布也将会推动乡村振兴工作。三是国家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节假日期间根据业务量变化实际情况,为用户提供正常的快递服务。这是根据社会的变化以及消费者的需求而做出的“接地气”的调整。

    另外,赵小敏认为《条例》的发展保障内容还有很多方面可以在今后进行补充。比如关于员工权益保障方面,应该考虑政策的具体落实。在使用环保包装材料方面,现在是先探索和鼓励企业使用,未来要强制使用环保材料。

    《条例》另外一个重要内容就是监督检查,加强监管。“事实上这块内容也是《条例》的核心,因为接下来五年快递行业发展的关键词就是安全有序、健康发展。《条例》的发布,将使国家对快递业的监管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赵小敏认为,《条例》在监管方面制定的措施更加具体详细。

    中国商报记者注意到,《条例》中对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做出严格要求,甚至对部分违规违法行为制定了非常具体的惩罚措施。比如停止经营快递业务,未提前10日向社会公告;以及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暂停快递服务,未及时向邮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告暂停服务的原因和期限,或者未依法妥善处理尚未投递的快件等行为,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条例》中还要求快递企业提供统一的投诉处理服务,规定在7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用户,并对不按照规定提供投诉处理服务的行为设定了行政处罚。

    从《条例》对发展保障的笼统概述,再到对监管方面细致入微的要求与处罚,有业内人士认为,《条例》对快递行业来说,更多的意思是在加强对快递业的监管方面,也就是给快递行业“立规矩”。

    无规矩不成方面,快递业的确需要有所约束,这是快递业从野蛮生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必要前提,也是我国从快递大国走向快递强国的必要手段。

作者:蒋永霞  编辑:034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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