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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主导型展会面临市场化考量
来源:2006.12.15 中国商报 发布时间:2006-12-23 点击数:


政府主导的合理性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十多年来,我国会展业快速发展,全国各地会展活动空前活跃。会展业不仅直接促进了经贸、科技、文化、体育等事业的发展,而且有力地带动了交通、通讯、餐饮、住宿、旅游、休闲、广告、印刷等商务服务及市政服务产业的发展,成为增长速度快、拉动系数高、发展潜力大的一个新兴服务行业,对经济发展和地区繁荣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根据2005年中办、国办、商务部有关司局等单位开展的“中国展览业现状调查”显示,2005年我国的展览项目数达3800个,已位居世界第二位,仅次于美国、英国排第三。调查还显示,目前国内办展有五大主体,分别是政府、商协会、国有企事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

    从法律意义上来看,在我国,主办机构是办展的主体和主要民事责任单位,但我国的展览活动大部分另有承办单位。从承办单位来看,企业承办的比重正呈越来越大的趋势。许多大型活动特别是中央和省级以上政府机构或全国性商协会主办的展览,其承办往往是下级政府机构,其中有许多主办方是由各种不同机构共同组成。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我国展览主办企业并没有特别规定任何入行“门槛”,近年来各地新注册的与展览相关的企业数以千计、万计,其中大部分都有主办展览的资格,但是,目前真正能独立主办或与其他机构联名主办的民营企业还是凤毛麟角。据悉,“十五”期间,中国展览会项目中由政府主办的占25%,企业及私人主办的仅占5%。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沈丹阳说:“我国政府主导型展会项目数世界第一。”

    沈丹阳认为,我国政府主导型的展会通常具备以下几个特点:地方政府不惜投入巨额财政资金,直接策划主办旨在宣传本地形象、扩大本地产业影响、带动本地产业发展的各种综合性会展并配套举办各类旅游文化活动;这些大多由政府成立临时机构或组建事业单位来举办,不论盈亏,都有财政兜底;组展大多运用行政命令手段,展位不够用行政摊派任务或免展位费,客商不足靠部分海外“老关系”和本地群众捧场;会务组织和保障工作实行“全市总动员”。

    “我国展会多以政府为主导的现象,我觉得与国内市场不规范、社会诚信体系缺失有关。”上海市一家展览公司负责人白志坤告诉记者:“由于目前国内存在一些骗展等扰乱市场的行为,如果不是政府出面主办展会,谁敢来参展啊?我国的现实是,没有政府主导型展会的发展,就不会有近年来展览业的繁荣。”

    事实上,在我国会展业发展进程中,政府确实发挥了重要作用。据了解,我国每个省(区、直辖市)至少每年都举办一次展览会,而且还有不少市、县每年也都举办展览会。由于这类展览会有政府背景,它的宣传力和影响力远大于展会本身的实效。

    据悉,我国很多创出品牌的展览会都是由政府主办、承办并主导的,如“广交会”、厦门“投洽会”、深圳“高交会”等政府主导型展会已成为我国会展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贸易、招商引资、拉动经济、信息交流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经济效益。

    “从总体看,这一现象是由中国目前会展经济发展阶段和行政体制改革进程所决定的,有其合理性和必然性。”黄海这样说。

三大弊病

    但不可否认的是,目前,我国政府主导型展会依旧存在许多问题。

    在刚刚结束的第100届广交会上,对很多民营企业来说,有“中国第一展”之称的广交会仍然“一位难求”;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一些企业的展位却显得过于“富裕”。业内人士认为,这凸显了政府主导下的展会的不足之处。展位主要以指标的方式在各省(区、市)和行业之间进行分配,无法靠市场化手段进行调节。一些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无法进入这个目前国内最大的出口交易平台。

    由于缺少市场化的意识,上交会也经历着转型带来的阵痛。“我觉得这次上交会就没有新意。以往上交会举办的基础是传统的面向全国的三级批发网络,可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过渡,传统三级批发体系现在已经不存在了。如果政府办展的思路不变,市场化意识跟不上,其效果和影响力肯定会大大弱化的。”白志坤告诉记者。

    不难发现,政府主导型展会的泛滥至少存在三方面的弊病:首先,这样的会展活动大多数是没有市场可行性可言的,一旦政府支持力度减弱,其生存就有问题了。现在其中一些此类活动甚至在政府支持力度越来越大的情况下仍每况愈下,有的已经几乎办不下去了。其次,导致“会展中心”建设过热。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底,全国可供展览的总面积已超过260万平方米,超过目前德国的展馆总面积(240万平方米)。在目前全国大部分展览中心展馆使用率不足30%的情况下,即便全国展览面积的增长保持目前20%左右的增速,未来展览中心供过于求的惨状仍不难想像。三是弱化了会展保障服务。许多城市政府在举办重大会展活动中习惯于行政性介入的工作方式,本应交给市场的保障服务事务大量由政府直接来承担,动不动就成立“领导小组”,实行“全市总动员”,一方面造成资源浪费效率低下,另一方面又不利于本地会展保障与服务的社会化与市场化水平的提高。

    正因如此,相对于展览项目数的地位,我国的展览直接收入比很多国家都少得多。展览经济总量比美国、德国、日本、英国、法国、澳大利亚等许多国家都小。展览收入占GDP比重在发达国家一般在0.1%~0.2%之间,而我国目前这一比重还不足0.08%。这说明我国展览的产业化和市场化程度还很低,就展览收入而言,我国还不是一个展览大国。

    “面对不断发展变化的国际国内形势,包括政府主导型展会在内的我国会展业也面临着进一步改革创新的问题。”黄海指出,最近,国务院领导同志在出席“第一百届广交会纪念座谈会”时指出,广交会要朝着“专业化、市场化、法制化、产业化和国际化”的方向,继续深化改革,在组展方式、办展模式和市场化等方面不断开拓创新。

    毫无疑问,这同时也对全国各地的政府主导型展会提出了新的发展方向,需要各级政府共同关注。

市场化考题

    “其实,像美国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在办展模式上都是采取以会展企业自发而形成的组织、自愿参加为特点的行业协会模式,具有较强的民间性,市场化程度很高。”白志坤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香港办展模式则是企业和政府合力推动的产物。“我们是半官方机构,办展形式与内地完全不同。40年前,香港特区政府的法律就批准设立了这样的机构,所以我们办展拥有更多的主动权。”香港贸易发展局北京办事处负责媒体事务的张小姐告诉记者:“我们每年在香港大约举办32个国际性贸易展览会,其中7个是全亚洲最大型展览会。”

    据悉,上海市政府曾有模仿香港办展模式的想法,但最后没有落实。不过,上海市政府于2005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上海市展览业管理办法》则被业内认为是政府办展市场化的重大突破。该《办法》第17条首次明确规定:除国家有关部门或市政府批准外,各级行政管理部门不得主办或承办经营性展览;各级行政管理部门不得违背企业意愿,采取行政干预手段要求企业参展。据介绍,政府不得办展,不仅指主办、承办,还包括不准协办。这就是说,历来困扰展览业发展的政府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现象,将成为历史。

    市场化是政府主导型展会转型的首要路径,或者说是必走的一步。沈丹阳说,政府主导型展会走上市场化道路后,重要的是要树立“依靠市场”而不是“依靠市长”的理念,要认真研究如何在市场环境下找到自己的发展思路,认真研究会展市场供求、市场开发、市场营销等基本市场关系,提升自身竞争力,适应市场化的运作机制,在竞争中求得发展。

    当然,在我国现行体制下,政府主导型展会市场化运作有其特殊性,一些难点问题需要妥善处理,比如市场化条件下的政府做什么、政府诉求与市场诉求如何结合、政府行为与市场行为如何结合、政府补贴与组织单位的盈利是否存在矛盾、展会参与组织各方的权责利及展会的产权关系如何界定等等。

    政府退出办展的办法就是将展会交给企业做,但是要看企业的成熟程度,是不是可以担当接班人的角色。从全国来看,北京、上海、广州的会展企业还算成熟,但是其他一些地方的市场主体还需要扶持。因此,对于政府主导型展会政府退出的问题目前还不能盖棺定论,对于市场主体还需要扶上马送一程,而且并非所有政府主导型展会都适合市场化。

    沈丹阳说,从政府主管部门的角度看,政府主导型展会还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存在。但是政府操作模式的改变和淡出是一种必然趋势,而这种复杂的会展现状对于国家主管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显然也是一道难题。

商务部的举措

    香港之所以有“亚洲展览之都”的称号,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香港展会提供的服务绝对是周到的。每当展会结束的时候,主办方都会向参展商发放意见反馈表。之所以能做到这一点,就是因为他们把精力放在了为参展商服务上,而不是放在政府批文上。

    参加“2006政府主导型展会创新发展论坛”的一位展览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希望国内会展业主管部门也不要只管审批,要尽快牵头进行系统的统计、规划、调研,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促进会展业发展的宏观政策。

    目前,商务部是国家对全国经贸类展览会实行归口管理的政府部门。黄海表示,为促进我国经贸类会展活动的健康、有序发展,商务部近年来开展了大量规范性和促进性工作。譬如颁发了《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关于设立外商投资会议展览公司暂行办法》、《关于在我国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有关管理事宜的通知》等一系列管理文件;参与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组织的对中国展览业发展情况的调研;主办了两届“中国会展经济论坛”;加强了对商务部作为主办单位的一批会展活动的领导与组织工作;提出了发展和支持品牌展览会的工作思路;部署了对中国展览业基本情况的统计和分析工作,发布了《中国展览业调查报告》等。最近又对商务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展会制定了规范性的管理办法。

     黄海进一步指出,为推进我国会展业改革创新和健康发展,商务部作为政府主管部门,将努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快建立健全会展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宏观规划,建立和完善促进体系,加大监管力度,推进建设中介组织,提高会展业的宏观管理水平。二是打造特色会展品牌,充分发挥各类会展业的优势,引导树立品牌意识,强化特色品牌形象,各类综合性展览会要在扩大进出口、引进外资、“走出去”和开拓国内市场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各类专业展览会要突出“专特精深”,在创建名牌上要下大功夫。三是做大做强会展企业,重点支持和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会展“航母”。四是推动有条件的企业赴境外办展,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鼓励企业参与境外各种有影响的展览会。五是加强部门协调与合作,与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协调制定政策,规范行业秩序,共同促进会展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地向前发展。

 

作者:胡 斌  编辑:w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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