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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西华人合股开店注意事项
来源:2012年11月06日 网易 发布时间:2012-11-12 点击数:

    问:去年我给家里开了一家店,做的是包税。但是,在做RENTA时,代书告诉我,我除了有这家店外还有一家与别人合股的店,而且是用发票做账的。弄得我一头雾水。最后才知道,是我打工的公司一个老板用了我的居留复印,搞了一个合股生意,而我一直不知道。现在,我还不知道以后还有什么麻烦了呢。

    答:个人身份证一定要保存好,就是复印件也不能随便给他人。西班牙政府有关于保护个人资料的法律。所有接触他人资料的企业和个人都要依法为该资料的所有人保密,除非是政府或司法机构来索取时才能提供。

    比如说,一个人到公证处去做一份声明,他提供了自己的身份证、地址等。公证处会把他身份证复印保存在他的资料库里。公证人会在公证书上写明,是当事人把资料提供给他的,并同意他保存起来的;并保证,除了法律要求他想政府部门提供外,只能用作开发票或公证处的工作中用。

    一个人去银行开一个户头,要留下身份证复印,银行无权将它向任何个人、企业提供,除非法律要求这样做。所以,能够接触第三者个人资料的人或企业都应该向当事人保证资料的保密,这是职业道德,也是遵纪守法的行为。

    有的人,不顾他人的利益,做了违反道德、违法乱纪的事情,会给持证人带来很大的麻烦或经济损失。

    比如,在今年以前,社会保险局有一种“自己交保险的”今天保姆工作,俗称“钟点工”。为他们上保险,需要两个以上的雇主的居留证复印。有人就没有经过持证人的同意,利用一些个体户在他那里做账留下的居留复印,给第三者上了保险。虽然这样做的结果对于被盗用复印件的人没有直接的经济损害,但是,做这事的人却是为了个人自身的利益,未经本人许可,盗用了他人的居留复印。

    前面说的是本人不知情的例子。还有的人,出于亲朋关系,把居留证复印借给别人当老板,也会出问题的:

    陈先生开了一间食品店,自己没有老板居留,他的代书又不是很内行,没有及时给他申请老板居留。为了早日开店,上保险,陈先生从表弟那里借来了居留复印,条件是,每月给他交老板保险,以后的税金也由陈先生缴纳。

    从表面看,没有什么大问题了。事情却不是那么简单。陈先生在店里工作,不想再为自己交一笔保险,未曾想,被劳工部查到了,“黑工”罚款,10000欧元。违法的是谁?

    名义上的老板,罚款也要他交(当然,如果陈先生讲道理,应该主动交纳这笔罚款)。问题出在一个食品店,还小点。要是出在一家制衣厂,被查到的黑工不是一个,还有没有工作许可的“非法移民”,不仅要交罚款,还会被告上刑事法庭。出庭的也必须是他表弟。后果会严重得多。

    要是食品店在10点后卖了酒,被查到了,要交30000罚款。开个小店,还没赚到30000,却要交那么多的罚款。陈先生不打算交。这笔钱就留给了他的表弟。

    如果在一定的时间内不交,他表弟就会接到税务局的催债信,欠国家的钱,逃得掉吗?为此去催陈先生吗?搞坏了亲戚关系,不催吧,自己没有理由来承担这笔罚款。

    所以,个人居留证复印件一定不能借给他人。可能出现的问题还会有更严重的。

 

作者:佚名  编辑:46167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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