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
| 流通理论研究 | 流通产业研究 | 流通企业研究 | 流通技术研究 | 流通渠道研究 | 流通资本研究 | 流通政策研究 | 流通热点专题 | 
| 零售业研究 | 批发业研究 | 物流业研究 | 餐饮业研究 | 酒店业研究 | 旅游业研究 | 会展业研究 | 旧货业研究 | 拍卖业研究 | 
| 业态研究 | 选扯研究 | 配送研究 | 防损研究 | 市场研究 | 顾客研究 | 商品研究 | 自有品牌 | 卖场研究 | 店铺研究 | 促销研究 |
| 超市 | 百货店 | 购物中心 | 购物广场 | 商业街与步行街 | 便利店 | 专业店 | 专卖店 | 家居建材店 | 商业地产 | 电子商务 | 直销 |
您当前位置:首页> 市场研究 > 体制改革正文
农资流通体系迎来大重组时代
来源:2009年03月17日 中证网 发布时间:2009-3-19 点击数:


  财政部、商务部等八部委3月17日联合公布了《关于完善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系的意见》,为构建多元化、连锁化的现代农资流通体系提出了具体目标。

  《意见》指出,我国目前农资的流通方式、水平、规模与现代农业和现代市场体系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为此《意见》提出了完善农资流通体系的总体目标:培育若干家销售额超100亿元的大型农资流通企业,建设改造一批农资连锁门店和区域性配送中心,通过三到五年的努力,初步形成以乡、村两级经营网络为基础,以农资交易市场为平台,以大型农资龙头企业为重点,区域性连锁配送中心为骨干,布局合理、经营规范、运作高效、协调发展的多元化、连锁化农资流通体系。

  为达到上述总体目标,《意见》提出应首先发展农资现代流通网络。引导供销、农业服务站、邮政、农资生产企业等终端网络资源加强合作,实现优势互补。鼓励农资流通企业按照《农资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在重点农业产区建设和改造农资门店,扩大连锁门店覆盖面。支持农资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和改造,完善配送、信息功能,提高农资统一配送率。依托农资连锁网络优势,构筑农产品收购、加工、销售和日用消费品下乡等流通渠道,提高农资流通网络“双向流通、双向开拓”的功能,实现“一网多用”。继续推动各地连锁经营企业统一纳税,减少重复抽检等问题,促进农资连锁经营跨区域发展。

  其次是培育大型农资流通企业。鼓励现有品牌农资生产经营企业通过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兼并、联合等形式,进行资产和业务重组,增强核心企业的活力。供销社的农资企业要发挥主导作用,按照《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农资现代经营服务网络示范要求》,提升规范化水平,做大做强龙头企业。有关部门要按照扶优扶强原则,将一批规模大、实力强、信誉好的企业纳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网工程”和国债等支持范围,培育成熟、稳定的经营者。

  完善农资多元服务功能。引导农资流通企业不断优化农药、化肥等农资品种结构,适当增加农业机械、小农具、饲料、种子以及与农业生产相关的日用杂品、科普图书的经营,按照科学施肥、用药技术规范的要求逐步完善农化服务、庄稼医院、电话咨询、农业生产科普资料发放、农机具租赁与维修等功能,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多样化服务。

  推进农资流通市场化。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农资价格形成机制,尽快放开农资流通渠道,允许具备条件的各类投资主体从事农资经营。发展农资信用销售,推广针对农资赊销的信用保险,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商贸企业的农资赊销信用保险给予适当补贴。

  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农业、工商、质检、价格等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健全农资商品购销台帐、质量承诺、问题农资产品源头追溯、明码标价等制度;完善市场预警、市场巡查、不合格农资退市等制度。

  此外,《意见》对加强农资市场监测调控,农资行业自律等方面也做了具体规定。
 

作者:朱宇  编辑:wxj
  • 本文标签: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分享】 【打印】 【收藏】 【关闭
    编辑推荐
    红星收购吉盛伟邦 家居流通业 中国成亚洲最大零售经济体 本
    热门资讯
    武汉商业地产跨入战国时代 便利店掀起零售业革命
    热门标签


    网站简介 联系信息 专业服务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020-84096050  传真:020-84096050  Email:webmaster@Kesum.Com  
    粤ICP备05001115号   广东现代专业市场研究院版权所有 ©2004-2014
    网上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