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自2007年12月1日起在山东、河南、四川三省及青岛市启动试点以来,取得明显成效。从今年2月1日起“家电下乡”在全国全面推广,各地实施时间统一暂定为四年。目前家电下乡活动开展的如火如荼,极大地刺激了农村家庭购买家电的积极性,激活了农民的购买活力,扩大了农村消费,促进了内需的扩大,对当前我国经济的平稳发展尤其是家电行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家电下乡既然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政策,就应该让它惠及全体农民朋友,而不是部分农民家庭。然而据走访,目前我国家电下乡的受益对象仅仅是部分郊区农民和一些乡镇周边的农村居民,偏远地方的农村家庭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很少,甚至有的农民朋友连听都没听说过家电下乡这样好的政策消息。部分偏远乡村成了家电下乡政策没有惠及的地区,这和我国家电下乡政策的初衷愿望是不一致的。家电下乡政策在我国偏远乡村的落实仍然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不解决好这些问题,不让家电下乡政策惠及全体农民,那么偏远乡村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如何得以提高,又如何让这些农村居民家庭尽快过上小康生活了?
我认为,目前要提高偏僻农村居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数量和积极性,眼下应该注意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努力改善偏远农村的消费环境。考虑到我国的国情,要从根本上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条件,化解消费存量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是我们可以首先解决农村居民尤其是偏远农村居民家庭亟待需要建立和完善的“自来水设施”、“交通通讯设施”等方面的问题。试想,如果没有自来水设施,洗衣机的使用也就存在进水方面的便利障碍,仅仅靠人工倒水到洗衣机里面,洗衣机方便快捷的优势也就大幅缩水了,这自然影响偏远农村家庭购买洗衣机的积极性;偏远乡村如果没有有线电视信号的覆盖,即使买了彩电,也收不到几个电视频道,这样农民朋友也收视不到高质量地精彩地电视节目;偏远乡村如果没有便利的交通设施,家电下乡企业自然不是很情愿送货到家,偏远乡村的农村家庭购买家电就不方便,甚至以后的售后服务都要受到交通设施不够便利的影响。因此,如果不尽快解决偏远乡村这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家电下乡政策在偏远乡村的有效实施就还有着更长距离的路要走。
其次,不断完善偏远乡村家电下乡产品的售后服务。偏远乡村和城市、城镇以及乡镇郊区不一样,城镇及其郊区的农民如果家电存在问题,即使相关厂家的维修人员不上门服务,这些地区的农民自己带着家电去就近的维修点维修相对来说还是比较方便的。但是,如果偏远乡村农村居民家庭的家电存在问题,一个方面是相关厂家的售后服务人员考虑到路途遥远、交通不便利以及维修花费时间成本较高等方面原因不愿意去维修,另一方面,农民自己带着相关家电去维修点还是存在诸多不便因素。如果是彩电等产品还好些,要是冰箱或者空调等产品存在问题,农民自己带着产品去维修点维修将会存在产品的寿命缩短等问题。
最后,坚决防止翻新家电、“山寨家电”坑害偏远乡村的农民家庭。重庆市工商部门近期查获了5起借家电下乡之名销售翻新电视机的案件。这些翻新电视机仿冒名牌产品,价格低廉,21寸仅要100到200元,29寸只要500元,但质量、安全根本无法保证。在有些地区,“TGL”、“海尔高科”等山寨家电产品“搭车下乡”,借家电下乡名义销售假冒电视产品。这些问题都将严重损害农民消费者的利益。偏远乡村地区的农民由于受到信息来源渠道不畅等方面因素的制约,对“家电下乡”产品说明书上粘贴有“家电下乡产品标志卡”等方面信息知之甚少,再加上翻新家电,“山寨”家电具有诱惑力的超低价格,使得偏远乡村农民极易上当受骗,损害农民的切身利益。对于这些翻新家电、“山寨”家电借“家电下乡”名义销售假冒知名品牌销售的行为,相关部门要严厉打击,严惩不贷,唯有此,才能给偏远乡村的家电下乡产品的销售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
(作者为西南财经大学贸易经济研究所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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