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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零售企业核心利益相关者识别及管理状况研究
来源:《商业时代》2014年第16期 发布时间:2014-7-2 点击数:


  引言

  随着现代企业规模化发展和大型公司制企业的出现,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来源也呈现多元化趋势。企业利益相关者理论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在对传统“股东至上论”的质疑和挑战中发展起来的(王彬,1999)。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现代企业竞争力优势可能依托于资金,也可能依托于企业家、劳动力、供应商、政府关系等其它资源或要素,而那些能够影响或操控这些资源或要素的经济主体在与企业形成的生产经营契约关系中对企业市场优势确立和企业价值创造产生重要影响。利益相关者关系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企业培育和确立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组成部分。其中,企业对自身核心利益相关方的识别是进行有效利益相关方关系管理的基础。企业具有自身的发展目标定位,也面临着有限的发展资源约束,准确的核心利益相关方识别有利于企业减少生产经营成本并有效提升自身竞争力。在准确识别基础上,企业还应当强化管理,在对核心利益相关方的既定投入下更好地提高利益相关方的满意程度,增进利益相关方对企业的回报。

  准确的核心利益相关方识别与管理是企业巩固资源优势、培育市场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在理论分析基础上,本文拟对我国零售业的利益相关关系进行研究。近年来,我国零售业发展迅速,各大零售企业所依托的核心资源、所面临的市场环境、所选择的商业模式差异很大。本文在文献研究基础上,对我国零售企业的利益相关关系形成初步判断,提出研究假设,并在对2000-2010年我国A股上市零售企业面板数据统计分析基础上,对研究假设进行验证,由此阐明我国零售企业对核心利益相关方关系的识别与管理状况,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文献回顾

  关于利益相关者的正式定义是1963年由斯坦福研究院(Stanford Research Institute,SRI)首次提出,迄今为止关于利益相关者的可查定义已有30多种(沈洪涛、沈艺锋,2007)。其中Freeman(1984)对利益相关者的界定得到较为广泛的认同(沈洪涛、沈艺锋,2007;Matias Laine,2010)。Freeman(1984)认为利益相关者是指那些影响组织目标实现或被组织目标影响的个人或群体。延承Freeman(1984)的研究思路,Hill&Jones(1992)进一步提出,如果某些个人或群体为企业提供关键资源,并凭此从企业获得利益,这些个人或群体则构成企业的利益相关者;陈宏辉、贾生华(2002)对利益相关者的界定在国内具有一定代表性,他们认为利益相关者是指那些在企业中进行了一定的专用型投资,并承担一定风险的个体或群体,其活动能够影响该企业目标的实现,或者受到该企业目标实现过程的影响。本文以陈宏辉、贾生华两人的定义为依据,并将企业利益相关者中能够影响企业竞争力的,为其提供核心资源和帮助企业构建核心竞争能力的界定为企业的核心利益相关者。

  在对利益相关者认知基础上,企业对自身核心利益相关者的识别和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于面临资源约束的企业而言,统一、均等地满足不同利益相关者的要求是不现实的,分清“孰轻孰重”、“孰先孰后”,细分出不同类型的利益相关者对企业行为、目标的影响以及受企业影响的程度,优先考虑与企业目标密切相关的“核心”利益相关者权益,应成为企业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20世纪60年代后期以来,对利益相关者进行识别、分类和排序成为理论研究的热点,其中“多维细分法”和“米切尔评分法”最为突出,前者是规范性研究的主要方法,而后者是实证研究的主要方法。“多维细分法”以Freeman等人为代表。Freeman(1984)采用二维坐标分析法描述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和“权力”特征,进而对他们进行分类;“米切尔评分法”主要以Mitchell,Agle & Wood在1997的经典文献为依据,根据利益相关关系的三个特征维度——权力、合法性、紧迫性以及各利益相关者在各个维度上的相关关系体现状况进行分类,以此识别企业的核心利益相关者群体。

  当前,“米切尔评分法”(Mitchell、Agle&Sonnenfeld,1999)已成为企业核心利益相关者识别研究的重要方法。国内外学者运用这种方法研究了各行业(Arvid Flagestad,2004;张正义、贺佳雨,2010;王纯阳、黄福财,2012),不同生命周期(贺红梅,2005),不同规模和性质(陈昕,2011)企业的利益相关者的分类排序。值得一提的是,纪建悦(2009;2010)等学者以资产回报率作为因变量,检验了我国酒店餐饮、家电上市的企业利益相关者满足状况及对企业财务绩效的影响,在企业利益相关者与企业绩效关系方面做出富有见地的研究

  “米切尔评分法”在利益相关者分类识别研究领域得到广泛的应用,使利益相关者管理方法的可操作性大大提高。然而,这种方法的不足之处在于它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难以避免由于受访者的主观认识给研究结果带来偏差。此外,以资产回报率等财务绩效指标评价企业利益相关者关系管理对企业的影响,也无法全面反映利益相关者多元化时期企业竞争力的综合决定因素。本文拟通过建立面板数据模型,在对2000-2010年我国A股上市零售公司面板数据研究基础上,对当前我国零售业的核心利益相关者进行识别,对零售企业核心利益相关者管理状况进行分析,以期为我国零售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关系管理提供理论依据。

  研究前提与假设

  (一)研究前提

  根据企业资源基础理论,企业竞争力来源于企业对于独特资源的占有和使用,而企业对于差异化资源的占有取决于利益相关者投入专用性资产的数量和质量。是什么决定了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投入呢?

  根据Vroom(1964)提出的期望理论,人们采取某种行动的激励源自两方面:一是采取该行动达到目标的期望概率;二是达到目标后个人需要被满足的程度。对于利益相关者来说,他们专用性资产的投入取决于其投入资产符合企业需要的程度,以及企业满足其利益诉求的程度,而后者是根本原因(纪建悦、王翠、袁治,2010)。据此,本文设定以下研究前提:

   前提1:企业对利益相关者满意程度的管理,将会影响利益相关者可能投入专用性资产的数量和质量,并影响企业的竞争力。

  企业的利益相关者通过专用性资产投资,将影响企业目标或被企业目标所影响。不同企业的经营目标可能存在差异,企业对利益相关者关系的管理也会不同。以短期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企业可能会通过损害某些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如降低员工工资等行为获得收益;而对于致力提升企业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管理者而言,满足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合理利益诉求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目标。据此,本文设定研究前提:

  前提2:企业管理者的重要目标是通过有效的利益相关者关系管理以提升企业竞争力。

  (二)研究假设

  从上述文献回顾可以得知,学者们根据各自的研究依据对利益相关者相对于企业的相关关系进行了研究。要进一步确定企业的利益相关者范围,需要根据各利益相关者对企业所进行的专用性资产投入等因素进行总体判断。例如,陈宏辉(2003)通过采用专家评分方法对企业的利益相关者进行界定,分为股东、管理者、员工、消费者、债权人、政府、供应商、分销商、特殊利益群体和社区十个群体。表1给出了不同学者在研究中依据自身的界定提出的利益相关者个人或群体。这些群体大致能够囊括中外研究人员对“谁是利益相关者”(Freeman,1984)这一问题的回答。

  从表1可以看出,共有19个与企业相关的主体曾被不同国内外学者视为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并加以研究。本文认为,企业对利益相关者的管理关键在于从众多利益相关者中识别出自身的核心利益相关方。就我国零售行业而言,能够为零售业企业提供专用性资产的主体有供应商、员工、客户、股东、政府、债权人、管理者。这些利益相关方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与企业缔结了不同形式的契约关系,形成并强化了专用性投资。例如,供应商、股东和债券人(金融机构提供贷款视为债权人)为企业投入一定的物质资源;员工和管理者投入在干中学获得的人力资产;顾客通过现金“投票”使企业获得品牌资产,等等。

  其他群体,如“媒体”、“科研机构”、“竞争者”、“社会”、“社区”、 “行业协会”、“自然环境”,虽然是我国零售企业社会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企业之间形成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或被影响关系,但无论专用资产投入还是所形成利益相关关系在程度上都不及上述几类企业利益相关者,而且在研究所需数据方面残缺不全或存在获取难度,因此本文在研究假设中并不将这几类企业利益相关者设置为我国零售业的核心利益相关者。此外,零售企业管理者是代表企业与其他利益相关者签订契约,对企业的资产运营进行风险决策的特殊利益相关者类型(Hill&Jones,1992)。本文研究假设中将零售企业管理者作为管理其它企业利益相关者的主体,而不纳入企业利益相关者范围。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如下研究假设:

  假设1:我国零售业核心利益相关者为,供应商、股东、债权人、员工、政府以及顾客。

  进而,在企业能够准确识别自身的核心利益相关者基础上,企业管理是否有效直接决定了企业对某核心利益相关者的投入是否能够真正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目前我国包括零售企业在内的许多企业在核心利益相关者关系管理方面,从理念到模式都存在不足或缺陷,造成企业对某种核心利益相关者的投入不能反馈贡献于企业竞争力的提升,甚至对企业竞争力产生负面影响。因此,本文提出如下研究假设:

  假设2:对核心利益相关者的投入并不必然意味着企业竞争力的提升,有些企业对某些核心利益相关者的投入反而会降低企业竞争力。

  实证分析

  (一)模型和变量设定

  本研究通过构建面板数据模型来对理论假设进行检验。对面板数据模型进行估计,首先要对样本数据进行协方差检验,判断属于变系数模型、不变系数模型还是变截距模型。本研究对10个样本进行检验,结果表明样本数据符合变系数模型。因此,本研究建立固定系数的变截距模型来检验企业对利益相关者的投入与企业目标的相关性。模型如下:

  其中,β0为截距项,β1i-β6i为第i个企业关于对应解释变量的回归系数,εit为残差项。

  “Competitiveness”是因变量,代表企业竞争力。纪建悦(2009;2010)以资产回报率作为因变量,检验了我国酒店餐饮、家电企业利益相关者满足状况对企业财务绩效的影响,在企业利益相关者关系管理与企业绩效回报方面做出了十分有益的探索。但是,资产回报率只是一个短期指标,本文拟采用“企业竞争力”指标作为因变量,用以体现多方面利益相关关系对企业综合影响,反映各类企业核心利益相关者对企业专用性资产投入对企业竞争力的相对贡献,体现企业对各类核心利益相关者的管理状况。由于当前国内对于“企业竞争力”研究还没有形成统一的量化标准,金碚(2008)等学者自2003年起运用所开发的“企业竞争力监测体系”对不同行业企业竞争力进行动态监测,其监测体系和方法也在使用中不断完善。本文采用“Competitiveness”作为表示企业竞争力的因变量,在企业竞争力监测体系构成上采用金碚(2008)竞争力量化的指标体系,企业竞争力=基础权重*0.7+人气指数权重*0.3,如表2所示。

  “Supplier”、“Shareholder”、“Customer”、“Creditor”、“Government”以及“Staff”均为解释变量。就目前国内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来看,他们更多地考虑利益相关者的经济收益,而对利益相关者非经济利益的关注程度还较低,在这方面的投入也较少。因此,结合数据的可获得性,本文用财务指标来量化这些变量。具体变量解释如表3所示。

  (二)样本选择和数据来源

  本文以2000-2010年A股上市的零售业企业作为初选样本,数据来源于RESSET数据库。时间序列截至2010年是因为该数据库目前还没有2011和2012年的资产负债表。 初选样本数量为83个,剔除数据不完整的企业后剩余的最终样本量为10个(如表4所列)。10家企业分别为: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C000564)、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C600280)、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C600361)、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C600655)、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C600821)、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C600828)、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C600830)、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C600856)、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C600859)以及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C600891)。

  (三)实证检验及结果分析

  从表5的估计结果看,该面板数据模型的SUR加权估计的R-squared为0.99987,DW统计量为2.4,F统计量的P值约等于0。模型对样本数据的拟合度高,表明我国这些零售业上市公司对各利益相关者的投入能够合理地解释它们竞争力的变化。因此,可以认为对我国零售业整个行业来说,核心利益相关者为供应商、股东、债权人、员工、政府以及顾客。因此假设1成立。

  但是,从单个企业的层面考虑时,不同企业的核心利益相关者存在差异。如表4所示,表里的每一个元素代表所处行坐标(企业)和列坐标(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回归系数及显著性。西安民生的核心利益相关者仅包括供应商和债权人;南京中央商场的核心利益相关者包括债权人、政府、股东和员工;北京华联的核心利益相关者包括供应商和员工;上海豫园的核心利益相关者包括政府、股东和员工;天津劝业场的包括供应商和政府;成商集团的包括债权人和股东;香溢融通的包括供应商、债权人、客户和员工;长春百货的包括供应商、债权人、政府、股东以及员工;北京王府井的包括供应商、债权人、政府、股东、客户以及员工;哈尔滨秋林的包括供应商、债权人和股东。同时,本研究发现,在上述10个样本中,有6家企业包括西安民生、南京中央、上海豫园、成商集团、长春百货以及哈尔滨秋林具有国资背景,其中有83%公司的核心利益相关者包含政府或股东。这主要是因为由国家控股的上市公司,相对于其他企业来说更容易从股东或政府处获得资源。 而在10个样本中,核心利益相关者中包括客户的上市公司仅占20%。这主要是因为,当前我国零售企业多以价格竞争和广告作为主要营销方式,这两种手段较容易被竞争对手模仿,很难以此培育企业长期独有的竞争优势。

  当识别出零售企业的核心利益相关者后,上述数据统计结果还具有管理意义,体现企业对其核心利益相关者的管理是否有效,企业对核心利益相关者的投入是否真正提升了企业竞争力。从表4中可以看出,表内某一行对应着不同符号的系数。如果在这一行中某个数值显著为负,则说明这一行代表的企业对该利益相关者的投入成本大于收益,意味着这一投入反而降低了企业的竞争力。因此,接受假设2,即零售企业对核心利益相关者的投入并不必然意味着企业竞争力的提升,有些企业对某些核心利益相关者的投入反而会降低企业竞争力。对此,企业应当重点调整对系数显著为负的核心利益相关者的管理,改变投入策略,提高激励效果,对提升企业竞争力发挥积极作用。例如,上海豫园相对于政府和股东的投入、北京王府井百货相对于供应商和客户的投入、哈尔滨秋林相对于债权人的投入,上述零售企业对相应利益相关者的投入反而给其竞争力带来负面影响,企业应深入研究相应核心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调整投入策略,优化投入结构,通过深化对核心利益相关者的关系管理,发挥企业投入对企业竞争力培育的积极作用。

  研究结论及启示

  通过以上研究发现,我国上市零售企业有着相对稳定的核心利益相关者范围,但不同零售企业的最重要的核心利益相关者并不同,同一企业对不同利益相关者的投入产出效率也存在差异。零售企业应当根据自身竞争优势所依托的资源和能力,对企业关键的核心利益相关者进行准确识别,并通过有效的利益相关者关系管理,提高企业对利益相关者投入效率,使之有利于促进企业竞争力的提升。然而,在实证研究中发现,目前我国的会计信息披露机制并不是针对企业利益相关者设计的,对企业非财务信息公开的要求也不严格,这导致现有数据难以很好地衡量企业对不同利益相关者的投入情况,以及利益相关者对于企业目标的贡献程度,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实证研究的准确性。此外,本研究中所采用的企业对利益相关者投入变量还需要在更为有力的理论支持基础上得以修正,这也是关于企业核心利益相关者识别与管理问题应当进一步深入研究的重要方面。

 

 

作者:韩军 蔡菲菲  编辑:w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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