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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行业今明两年面临“大浪淘沙”
来源:2013年10月29日 中国商报 发布时间:2013-10-30 点击数:


   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旅游法》明确规定导游不准带游客进专门的旅游购物店、参与自费项目。此举将使得各地导游此前主要收入来源——“提成”受到致命一击,转回到基本依靠服务费与底薪生存的正常轨道上来。正因为如此,往年最为忙碌的黄金周他们却选择休假在家。由于收入大幅下降,导游行业在今明两年将面临“大浪淘沙”。

  不少专家认为,新法规实施后,导游将不参与购物及自费项目,此举会对各地导游行业与旅行社业务产生冲击,甚至带来长远影响。今后,该行业收入更加阳光化,导游之间的差距也会逐步拉大,旅行社也面临着新一轮的洗牌与整合。

  记者从北京各大旅行社了解到,“十一”黄金周至今,参团游客人数同比骤减20%至40%不等,国内长线游、港澳游、台湾游、东南亚游、欧洲行等降幅最为明显。个别中小型旅行社10月份发港澳游的人数降到最低,从众人追捧到门庭冷落,旅行社感觉到了丝丝寒意。而导游行业也遭遇到了近年来最大的一次行业变革,不少导游感觉到了危机。

  据了解,在此轮洗牌运动中,一些有知名景点与经济较为发达城市的旅行社与导游收入受影响程度较高,一直以来设置的购物场所与自费项目众多,这些灰色收入约占导游总收入的五成至七成,有的甚至达到八成。新《旅游法》的实施对这些城市的导游来说无疑是致命一击。

  在《旅游法》的大背景之下旅行社到底该何去何从?导游市场又该如何面临这前所未有的“产业阵痛期”的来临?

  北京交通大学旅游系主任张辉在接受中国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无论是企业还是从业者都应该理性看待目前这个特殊时期。“目前产业阵痛期市场比较混乱很正常,无论是企业还是从业者都有一个心理调节的过程。也给旅行社留下了重新思考的空间,重新寻找新的可持续发展模式。”

  禁带客购物导致导游收入大幅下降 未来服务费和补助或大幅提升。

  提成遭致命一击 收入大幅下降

  “去年这个时候,我不是在景区就是在去景区的路上,今年我不是在家休整聚会就是在朋友家里休整聚会。”这是一位从业8余年的北京籍导游周广源在今年“十一”黄金周期间的改变。他告诉记者,之所以出现前后截然不同的状况完全源于新《旅游法》的实施。

  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旅游法》明确规定导游不准带游客进专门的旅游购物店、参与自费项目。此举将使得各地导游此前主要收入来源——“提成”受到致命一击,转回到基本依靠服务费与底薪生存的正常轨道上来。正因为如此,往年最为忙碌的黄金周他们却选择休假在家。周广源告诉记者,由于收入大幅下降,导游行业在今明两年将面临“大浪淘沙”。

  旅行社业务受影响明显

  不少专家认为,新法规实施后,导游将不参与购物及自费项目,此举会对各地导游行业与旅行社业务产生冲击,甚至带来长远影响。今后,该行业收入更加阳光化,导游之间的差距也会逐步拉大,旅行社也面临着新一轮的洗牌与整合。

  记者从北京各大旅行社了解到,“十一”黄金周至今,参团游客人数同比骤减20%至40%不等,国内长线游、港澳游、台湾游、东南亚游、欧洲行等降幅最为明显。个别中小型旅行社10月份发港澳游的人数降到最低,从众人追捧到门庭冷落,旅行社感觉到了丝丝寒意。而导游行业也遭遇到了近年来最大的一次行业变革,不少导游感觉到了危机。

  著名旅游城市昆明的数字旅游平台数据显示,由于受到新法规影响的缘故,“国庆”黄金周期间昆明接待旅游团队同比减少14%,游客人数同比减少了22%。而多年持续增长的自驾游市场继续火热,“国庆”黄金周全省自驾车进出量达796.48万辆次,同比增长78.48%。

  业务量下降源于价格的上涨。记者搜索不少大中型旅行社的报价后发现,此前不少热门线路如欧洲游与新马泰等路线在“十一”黄金周以后都出现不同程度的上涨。其中,东南亚线路泰国游原来只需2500元左右的价格,现在全线上涨至五千四百元,上涨幅度为50%至100%。而欧洲六国行路线原来价格基本在21000元上下,新法规出台后该线路上升至25000元。不少游客在询价后都打起了退堂鼓,干脆放弃出行抑或选择换一条线路或自驾车出行。

  遨游网也显示,“欧洲四国游”往年国庆价为1.2万元,今年国庆节1.7万元则成了基准价,更高的报价也不鲜见。中国国旅今年推出的“国庆佳节游”美国东西海岸夏威夷大瀑布14日游成人报价为27399元/人,去年同期为23999元/人,上涨了3400元/人。去年十一期间,澳大利亚8日游的价格为13280元/人,今年“十一”则上涨到了19764元/人。此外,去年维持在4000元/人左右的韩国首尔、济州5日游,今年已上涨到了5299元/人。

  在中国旅游研究院院长戴斌看来,国庆黄金周期间不少旅游线路价格的上浮调整实质是正常的价格回归。“《旅游法》将游客过去的分次性付费变成一次性付费。其次,这种上涨是由于把原先隐含成本放到价格中变成显性成本。这种价格调整有利于行业长期的理性发展,之前的状态并不是一个正常发展的模式。”他表示。

  他告诉记者,具体来看,不同线路与不同出行方式价格上涨幅度不一样,国内长线游价格涨幅高于短线,如云南与贵州等线路的价格涨幅就比较明显,因为这些线路地接基本上都是零负团费在操作,主要靠购物、自费等项目补充收支增加利润。省内游等短线游就不存在涨价问题。另外一个特点是团队涨价幅度高于散客的涨价幅度。比如通过携程网与艺龙网定价的散客自助出行价格并没有明显变化,但游客组团出行的团费价格上涨明显。其次,出境游价格涨幅比国内游快,东南亚高于欧洲北美,因为东南亚此前一直就属于零负团费重灾区。

  不仅如此,据记者了解,刚刚过去的黄金周,导游市场也由于《旅游法》落地而备受打击。就职于中青旅国外业务部的负责人周女士就对记者证实,黄金周不少导游选择窝在家里。往年“金九银十”的好日子他们仅仅依靠10月一周就可以挣到两个月的工资,今年的黄金周却无比冷清,因为导游带团只能拿到底薪,前后薪水的差距让他们的执业信心遭遇打击。

  据记者了解,新《旅游法》实施前,导游的收入较为多元化,主要由底薪、带团补助和带团提成三大部分组成。其中,底薪占总收入的比例最低,约为20%至30%。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底薪一般仅为2000至3000元,二三线城市更低。带团补助费每天只有50至100元不等,一月约为2500元至3000元,占总收入比例为30%。在其薪水中占据最大比例就是带团购物旅游与其他一些游客自费项目的提成,这部分收入约占总收入40%至60%,但这两项分成收入会因各地旅游业发展情况不同而有所差别。一般来说,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与国内一些知名度较高的旅游景点导游提成收入较高,月收入平均在万元左右。

  以三线旅游城市山东临沂为例,在当地各大景区旅游,购物店主要以当地土特产为主,如糁、全蝎酒、蒙山全蝎、辣肉丝、沂蒙煎饼、山货等产品,旅游团购物的规模与国内其他旅游城市相比属中等,这部分收入一般占据导游一月总收入的25%。此外,临沂景点的自费项目主要是索道及游览车,包括一些地下溶洞旅游区与漂流项目,导游在这方面的收入一般只占据一月总收入的20%左右。这两项收入加起来占据整月总收入的接近一半,一月薪水大约为5000元的当地导游实际只有一半收入来源于工资,其余一半来源于购物与自费项目。新《旅游法》实施以后,购物店及自费被迫取消,导游该项收入完全被截断。

  导游收入与心态均受影响

  据记者了解,在此轮洗牌运动中,一些有知名景点与经济较为发达城市的旅行社与导游收入受影响程度较高,如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都属于旅游强市,此外如黄山、华山与庐山等各大名山,包括九寨沟、香格里拉、西湖等传统旅游景点,这些城市与景点的旅游项目与产品都较为成熟,一直以来设置的购物场所与自费项目众多,这些灰色收入约占导游总收入的五成至七成,有的甚至达到八成。新《旅游法》实施对这些城市的导游来说无疑是致命一击。

  据记者了解,目前,北京有旅游社3000多家,持证导游3万多人,专门的旅游购物店多如牛毛,加上景区、餐饮、运输、宾馆、娱乐等行业,旅游从业人员不下五六十万人。新法实施后,业内预测,大多数旅游购物店无力支撑。此前不少依靠购物点与自费项目提成来生存的导游及部分黑导游占据收入最大部分的灰色收入被截断,面临大规模转行压力。

  中青旅下属位于北京崇文门网点的杜姓导游就告诉记者,在新法规出台之前,他们每天安排的行程至少有两项是专门针对购物与自费项目的,而仅此项收入就占据每日收入的六成左右。而现在,灰色收入全无,全靠每天带团的数百元服务费求生存。在行情不好的时候,服务费扣除餐费与话费后已寥寥无几。在他看来,新《旅游法》实施对他们带来的是双重打击,除了提成被严格禁止之外还有团费价格上涨带来的团量骤减。

  “以前团队游价格相当于自由行来说是便宜不少的,约有百分之二十到三十的差价。这也是游客选择旅行团出游的最大优势,但现在这个游客最看重的优势完全丧失,法规出台后各条线路价格直线上涨。”他告诉记者。“此外,我每天带团服务费是450元至600元不等,但一个月并非每天带团,一般也就带15至20天,在冬天等旅游淡季天数还会被缩短到10至15天,且目前团队游价格大幅上涨以后我们带团天数还会被压缩三四天。所以,淡季时每月收入只有五六千元,旺季时也不过七八千元,这个收入只相当于以前的一半甚至还少。”

  “以泰国5天游为例,团费大约在5000元上下,游客的参加购物与自费项目等花费平均也在5000元左右,一个游客的总支出大约在1万余元。一个周的行程下来,导游的收入加上购物与回扣等各种费用一般都会在4000元左右,一个导游一般每月的接团次数在三次左右,收入大概在1万5千元上下。而《旅游法》实施后,购物和自付费环节都被取消。如果现在带这样的团队,只能拿到旅行社每天400多元的带团补助,一月带团平均15天,算下来平均薪水在7000元左右。算下来现在要比以前平均少一半。”他表示。

  戴斌却认为,新《旅游法》对导游市场的影响只是存在于部分导游身上。

  他告诉记者,国内的导游一般分为三个团体,一个是全国持证的导游。其次为地接导游。最后是跟旅行社有长久雇佣关系的导游。第一类导游属于自由职业者,大多为兼职,只是他们具备导游职业资格而已。第二类跟第一类性质相似。新《旅游法》对前两类的影响都不大。第三类是跟旅行社有签约或者是说和导游公司有签约的。这类导游受影响程度较大。但根据《旅游法》规定,专职导游的工资应该是不降反升,只是之前的工资外收入下降了。

  “毋庸置疑的是,劳动力价格的降低必然会导致一部分供给被挤出这个市场。对导游来说,价格降低了肯定就会选择离开。”他表示。

  除此之外,据记者了解,《旅游法》带来的另外一个重要改变来自于导游心态的转变。神州国旅国内业务部负责人邹广涛告诉记者,以前虽然底薪与服务费很低,但由于多劳多得,所以积极性很高。但现在带团出游都是严格按照法规带团,导游不会也不敢带游客进店购物和向游客要小费,基本只能介绍景点,关于购物项目与法律规定以外的内容都不敢提。工作积极性受到影响,比之前懈怠不少,相应的服务质量也可能有所下降。

  谈及未来,邹广涛却表示,导游把希望寄托在了服务费提升上。随着市场规范化,一些外地导游及黑导游很快会被市场所淘汰,优胜劣汰后导游服务费与补助可能会大幅提升。目前这段时间对他们来说最为艰难,但估计时间应该不会太长,市场供需会自动调节。

  新的组织形式可能诞生

  在《旅游法》的大背景之下旅行社到底该何去何从?导游市场又该如何面临这前所未有的“产业阵痛期”的来临?

  北京交通大学旅游系主任张辉在接受中国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无论是企业还是从业者都应该理性看待目前这个特殊时期。“目前产业阵痛期市场比较混乱很正常,无论是企业还是从业者都有一个心理调节的过程,也给旅行社留下了重新思考的空间,重新寻找新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市场会围绕旅游法的变化来调整其市场组织和经营行为,这是好事。”他表示。

  在张辉看来,旅游法出台后很多旅行社丧失了目标与发展方向,一部分无法找到新商业模式的旅行社可能面临倒闭的危机,但这种行业洗牌必须且早晚都会到来。更大的意义在于,该法会催生整个旅游的产业组织重新发生一些变化,也是中国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必经阶段。未来,导游的权益会得到越来越多的保障,这个群体也会有一个长期稳定的收益。

  他告诉记者,将来一个最有可能的改变就是,目前大多数导游与旅行社一团一接的短期合同模式会发生根本变化。导游可以与旅行社直接签订正式合同,而非一团一签等非正规签约模式。这部分导游会与旅行社建立一个长期合作。还有一种可能是对于一些特殊导游来讲,会有一个类似导游公司类的组织来提供服务,由导游公司向旅行社派遣导游。

  “组建导游公司这种组织形式是将个体导游行为公司化。导游服务公司与旅行社可以有一个长期合作合同,把个体导游行为转变成公司行为或者组织行为,保证他能为旅客提供长期的稳定的服务质量。这会对旅游的整个产业组织产生很大的影响。如果不想在此轮洗牌中倒下的旅行社只能走品牌化的道路,而品牌化发展的很重要一方面就是依靠导游质量的提高,这部分导游需要与有品牌资质的导游公司签订合同。”他表示。

  戴斌则认为,《旅游法》从总体上看是把行业的暗规则变成明规则。不仅仅是游客,旅行产业的从业人员包括旅行社与导游也同样是按照这一原则进行调整的。旅行社会迎接一个洗牌的过程,重新调整自己的商业模式,导游也在调整自己的用工模式。市场会重新走向新的均衡。在转型过程中存在的各种调整实属正常,在未来一段时间,行业会自动调整与平衡。而旅游业界与相关政府监管机构对于该问题都不需过度紧张,加强调研密切关注即可。

  一个较为一致的观点是,《旅游法》的实施对旅行社与导游行业造成的冲击和阵痛短期内很难完成,还有可能死掉一批旅行社与导游,但这是旅行社必须承受的。这涉及到一个产业链,旅游各环节都需要磨合。在将来一段时间,一些不适合在行业中继续生存的导游资源有可能逐步流失,行业产生自动淘汰。部分原先依靠低价游生存的小旅行社也将面临着转行的威胁。剩下的将会是依靠品牌与服务获得客户资源的大中型旅行社与真正有志于从事旅游行业的导游。此外,《旅游法》不仅仅是对旅行社和导游提出了要求,对游客、景区等也提出了要求,它的实施可以规范旅游市场,规范消费行为,让旅游回归本质。

 

作者:佚名  编辑:w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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