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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42家药品零售企业严重失信
来源:2012年3月16日 南方日报 发布时间:2012-3-16 点击数:


    为响应关于“三打两建”的号召,建立药品行业诚信体系,进一步加强药品经营企业监督管理,规范药师执业行为,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首次开展了信用等级的评定。全市6408家药品零售企业,信用等级失信的有499家,严重失信的有42家,还有22名药师被列入了违法药师名单。

    昨日下午,深圳市药品监督局副局长岳新还就“构建药品行业诚信体系,强化药品安全社会管理”主题与市民进行网上对话交流,针对严重失信企业该受到怎样的处罚、药师不在岗、药师违规向顾客推销一些不合适的药等市民关注的问题,岳新一一向市民进行了解答。

    严重失信企业六成是加盟店

    岳新介绍,从2008年深圳市药品监督局开始探索药品行业建设诚信体系,为响应省、市关于“三打两建”的号召,建立药品行业诚信体系,进一步加强药品经营企业监督管理,规范药师执业行为,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深圳市药品零售监督管理办法》、《深圳市药品零售企业及药师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市药监局首次对2011年日常监管覆盖的药品零售企业及全体药师进行信用评价,药品零售企业信用等级分为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四个等级。

    昨日,市药监局发布了2011年深圳药品零售企业及药师信用评价结果的通报,并公布了严重失信企业和违法药师名单。截止到2011年底,全市共有6408家药品零售企业,信用等级失信的有499家,占7.8%左右。严重失信的有42家,占0.7%。还有22名药师被列入了违法药师名单。据悉,列入严重失信的企业主要是2011年有销售假劣药品或者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违法行为,已经被药监局进行了行政处罚。而被列入违法药师名单的是在2011年受理上岗证行政许可材料时他们提交了假药师证办理行政许可,或者是在进行药师岗前能力测试工作中作弊等。

    从公布的严重失信药品零售企业名单来看,25家是加盟药店,占了近六成的比例,像深圳市南北药行连锁有限公司、广东本草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深圳市润泽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等大的连锁企业的一些分店也都在严重失信名单之列。岳新昨日下午在与市民进行网上对话交流时表示,希望药品零售连锁的企业应该要珍惜品牌信用,要承担起管理责任,约束好下属的门店,“门店就是整个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一部分,门店出问题,整个企业都要承担责任的。”

    失信企业再违法将被吊证

    岳新介绍,这次公布的《关于2011年深圳市药品零售企业及药师信用评价结果的通报》,并公示严重失信药店名单,是《深圳市药品零售企业及药师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出台后第一次全面、系统地对全市药店进行评价,并向全社会公布,“这是在国内药监系统里进行信用评价的,但向全社会主动公布的并不多,是建立药品行业诚信体系一种新的探索。”

    在与网友交流的时候,不少网友询问严重失信的企业应该受到怎样的处罚,是否应该追究刑事责任?岳新表示,列入严重失信的企业主要是在2011年里,由于销售过假劣药品、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原因被药监局进行行政处罚,从他们的违法情节来讲,有一定程度是有主观过错,比如进货检查验收不认真、内部管理不严格等,但是这些行为尚未构成刑法中销售假药罪所需的主观上“故意”这个要件,“简单地说,这些药店属于履行职责疏忽、内部管理制度不落实等导致的违规,而不是故意卖假药,因此他们的行为还不足以追究刑事责任。”

    由于之前并未规定列入严重失信的企业必须吊销许可证,《深圳市药品零售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一年内违法记录2次以上且严重失信的,要吊销许可证照,而此次严重失信名单中,也没有一年内2次违法的情况,因此此次不能直接吊销这些企业的许可证。不过,岳新强调,药监局2012年对这些评定失信的药店将会加大日常检查频次,一旦发现这些企业、失信药师仍然存在违法行为,对企业要坚决予以吊证,而违法药师一年内不得申请上岗证。药监局下一步也将研究修改相关规定,会考虑许可证5年的期限内如果企业出现多次失信,或者严重失信仍然不整改的,就会让这些失信、严重失信企业退出市场。岳新说,此次作为严重失信的名单予以公示,希望这些企业自身能够认真做好整改,提高管理水平,也希望广大的消费者对这些严重失信的企业加强监督。

    药店没配药师罚款5000元

    药师不在岗、药师违规向顾客推销一些不合适的药是不少消费者去药店买药时经常会遇到的问题,有网友建议药监局应该把这些药师纳入评定范围,或者列入黑名单。

    岳新说,向顾客推销一些不合适的药在药师行业普遍存在。这次只公布了在申请行政许可环节,提供虚假材料企图骗取许可证件的违法药师,把这些人列入了黑名单。在药监局下一步即将修改的信用管理办法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就是对药师信用评价的方法进行重新设计,把药店在岗的药师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同时,也希望成立药师协会,出台药师执业行为规范,促进行业自律,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取证,明确药师责任,来提升深圳药师的执业水平。

    药店药师不在岗这一问题,也一直都是药监部门的监管重点,“我们采取了很多措施,首先是从严格药师的准入开始,对持假证的药师坚决予以打击,对药师执业经历有疑点的从严审批,这两年来已经把很多不符合要求的药师拒之门外。”岳新说,对于已经开办的药店,药师是否在岗是药监部门监管的必查问题,虽然根据规定药店药师在营业时间内短暂不在的,可以悬挂告示牌暂停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但执法中对这些问题都是从严把握,“如果发现药师已离职,药店没有配相应药师的,会按照《深圳市药品零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5000元,逾期不改的,依法吊销许可证。对于这些企业相关的药师,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如果是提供虚假资料办理许可的,我们依法注销,3年内不再受理申请,并且列入黑名单。”

 

作者:向雨航  编辑:w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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