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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用“地沟油”加工食品 或罚十万
来源:2012年2月22日 南方日报 发布时间:2012-2-22 点击数:


    “餐厨垃圾处理”和“打击地沟油”多年来都是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两会期间的建议和提案热点,去年9月中旬本报的调查报道《泔水都去哪儿了?》也引起较大社会反响。昨日,记者从深圳市法制办获悉,由市城管局起草的《深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公布向社会征求意见,地沟油这一食品安全问题的严峻形势有望得到缓解。

    根据修订草案,今后餐厨垃圾将被深圳特许经过授权的企业统一收集、运输和处理,使用“地沟油”者则将面临10万元的罚款。而对于小型餐饮企业关注的今后是否要缴纳餐厨垃圾“处理费”的问题,记者昨日连线市城管系统的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获悉,并不需缴纳。

    据悉,该修订草案的意见收集截止日期是本月29日前,市民可通过来函(地址:深圳市福中三路市民中心西座C5080 邮编:518026)或通过电子邮件(qinbz@fzb.sz.gov.cn)告知。市环卫处相关人员表示,经修改后,该管理办法已确定将于下月底前正式出台。

    责任主体

    收集、运输、处理餐厨垃圾企业须经授权

    “最重要的变化之一就是考虑到餐厨垃圾的特殊性,决定恢复设立餐厨垃圾行政许可,经市政府常务会审定后,将于今年3月底前发布实施。”市环卫处相关人员表示,随着该许可的恢复,也明确将建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一体化运行机制,即深圳特许经过授权的若干企业在各自规定的区域内实行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一体化运营(即餐厨垃圾,含厨余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运输和处置由一家单位完成),产生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必须交由上述企业进行收集运输处理。

    “这种收运模式能够提高餐厨垃圾收运单位的积极性,同时终端处置企业可以根据处置的需求对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进行直接沟通协调,提高收运餐厨垃圾的质量,便于后继的资源化处置,更重要的是有利于政府监管餐厨垃圾最后流向。”

    增设公安交警参与管理餐厨垃圾

    与以往另一个明显不同的是,在各职能部门职责上,记者注意到,增设了公安交警等部门管理餐厨垃圾的职责。“修订草案”上称,主管部门将获得许可的企业的取得准运证的车辆报送公安交警部门备案,对未予备案的车辆,交警部门可以依法取缔。

    同时,还增设了餐饮行业协会的职责。“因为餐厨垃圾的管理仅靠政府部门的管控还是不够的,餐饮行业协会也应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协助政府部门监管,主动配合政府部门对餐厨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解释。

    此外,“修订草案”还规定,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如果不将餐厨垃圾交由有许可的餐厨垃圾企业收集运输处理,市场监督部门、环保部门或卫生等部门将对其不予办理《营业执照》、《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照或进行相关年审。

    食堂不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将究责

    今年两会期间,食品安全是市人大代表唯一发“质询案”的问题,并认为必须下重典才能起到威慑作用。为此,“修订草案”此次全面加大了处罚力度,并对原罚则规定的上限和下限的罚款范围,一律取消自由裁量权,以罚款的上限为准。

    在责任追究上,则除了增加对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进行追究外,还增加了“对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内部集体食堂、餐厅不按照规定处理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的,除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外,将追究食堂、餐厅所属单位负责人的责任”等条款。

    “这是因为深圳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内部集体食堂、餐厅众多,是大量产生餐厨垃圾的集中地,规范管理好这部分地方的餐厨垃圾意义重大,因此要重点建立相应的责任追究。”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说。

    费用支出

    将不向餐饮企业收取处理费

    事实上,此前除了餐厨垃圾行政许可被取消的问题外,“收运补贴标准偏低”也是造成餐厨垃圾回收难的重要原因。因为,补贴标准是参照现行生活垃圾补贴标准(60元/吨),远不及国内其它城市补贴标准,造成试点企业清运餐厨垃圾没有积极性,加上深圳物价指数及人力成本较上述城市高,企业处于亏损经营,也导致餐厨垃圾收集运输一直难以推进。

    但在此次的“修订草案”上,记者并没有发现有提及“收运补贴标准”的内容。为此,记者昨日连线了市环卫处相关负责人,他表示,目前这一补贴标准的方案还在报批中,因此无法透露具体的标准。但也坦言,报批方案中的收运补贴标准是比现有的标准要高。“因为深圳现行生活垃圾补贴标准就已经是算低的了,所以我们上报的补贴标准是比现在高的,不然很难激发企业的积极性。”

    因为“修订草案”规定,今后餐厨垃圾将由特许授权的企业统一处理,否则就将面临罚款等罚则,不少餐饮企业,尤其是中小餐馆对此也很忐忑,担心今后经营成本中会增加一项“餐厨垃圾处理费”,甚至怀疑一些指定企业会坐地开价。

    对此,市环卫处相关人员也透露,已基本确定,将不向餐饮企业收取餐厨垃圾“处理费”。“按照道理是应该要收处理费的,但考虑到现在餐饮企业在把餐厨垃圾给私人收购,他们还可以有几十或几百元的盈利,再加上一些小型餐饮企业确实是微利经营,因此将不收任何处理费,否则办法出来很难执行。当然,在收这些餐厨垃圾时,特许授权的企业也不会支付‘收购费’。”

    但他也强调,餐饮企业要统计餐厨垃圾的产生量,将餐厨垃圾交由取得许可的单位清运并签订清运合同。同时,产生量和清运合同都要向所在区主管部门报备案并取得回执。

    处罚措施

    未经许可清运餐厨垃圾或罚3万

    “修订草案”规定,对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饲养畜禽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农业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3000元罚款。

    对使用废弃食用油脂或其加工产品用于食品加工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10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主管部门取消其处理资质,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餐饮企业私自处理餐厨垃圾或被吊证

    对于餐厨垃圾产生单位,“修订草案”规定,“将餐厨垃圾交由个人或者未取得许可的单位清运”的将被处以5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餐饮企业有“未将餐厨垃圾产生量或者清运合同报区主管部门备案;未将餐厨垃圾与其他城市生活垃圾分开收集;未保持收集容器完好和密闭,未标明‘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字样;随意倾倒、抛撒、堆放餐厨垃圾”等任一行为的,处以3000元罚款。

    而相应的,未经许可从事餐厨垃圾经营性清运或者处理活动的单位或个人,由市、区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3万元的罚款,并暂扣其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逾期不接受处罚的,主管部门可以对暂扣的工具依法处理。

    餐厨垃圾处理企业接收外市垃圾或被吊证

    “修订草案”也对餐厨垃圾处理单位做出许多规定,其中,有“未保持处理设施持续稳定运行,正常检修未提前15日书面报告市主管部门;未设置并定期检测、维护垃圾计量系统;接收、处理来源于本市外的餐厨垃圾,以及未取得许可的单位运送的餐厨垃圾;自行或者交由他人以餐厨垃圾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行为之一的,由市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1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餐厨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证。

    市民举报餐厨垃圾违法行为有奖

    此外,“修订草案”还鼓励市民参与监督“地沟油”和餐厨垃圾的回收处理。规定市、区主管部门通过设立举报热线电话等方式,受理公众对餐厨垃圾违法活动的举报和投诉。受理举报和投诉后,市、区主管部门将及时到现场调查、处理,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或者投诉人。举报和投诉查证属实的,市主管部门给予奖励。

    全市99%餐厨垃圾

    去向不明

    ■新闻背景

    餐厨垃圾是“地沟油”的原料。根据深圳市城管、市场监管局提供的相关数据显示,深圳宾馆、酒楼、食堂等大小餐馆约有68000多家,餐厨垃圾(包括厨余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日均产生量约为1800吨,其中废弃食用油脂(包括地沟油、老火油和潲水油)约为150吨。

    2010年6月,深圳首个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在南山区月亮湾循环经济产业园的腾浪再生资源发展公司内建成并投产运行。但不到一年,这唯一一家餐厨垃圾处理企业却因回收难题,日处理量仅能维持在20吨。这也意味着,全市每天99%的餐厨垃圾去向不明。

    而与此情况截然相反的是,全市各区绝大多数餐饮店的泔水、潲水等餐厨垃圾都被自称为“养猪户”的私人或公司以每月100元包月或每桶六七元左右的价格收走,真正用途却无人知晓。

    对此,市城管局昨日坦言,根据深圳2007年出台的《深圳市餐厨垃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餐饮经营单位必须将餐厨垃圾交由取得许可的收运单位收运并签订清运合同。但由于大部制改革后,深圳餐厨垃圾收运、处理行政许可事项这一核心制度被取消,导致此后确实难以有效组织有资质的合法企业进行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也无法对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进行源头执法。

    也同样是因为大部制改革,各部门合并或重组。原定的各部门职责界定变得不够清晰,存在职责交叉,责任不够明确等问题。而各部门管理的“抓手”也没充分发挥作用。“比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环保部门、卫生等部门在对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办理《营业执照》、《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证照或对其进行年审时,都没将其作为规范餐厨垃圾管理的有效手段加以利用。”市法制办方面解释。

    此外,处罚力度不够大,没有足够的威慑作用也成为此前办法成为一纸空文的重要因素。“鉴于这些原因,我们对该办法进行了修改,借鉴德国、日本及我国西宁、苏州、宁波等城市做法,重点完善市场运营和政策保障,以令办法今后能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市城管局说。

    ■他山之石

    德国:每桶泔水都有“身份证”

    德国的每一桶泔水都有张“身份证”,从产出、回收到利用都严格记录在案。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很快就能查明。事实上,德国在上世纪70年代也出现过地沟油横行的情况。随后,德国餐馆被要求必须与政府签订“泔水回收合同”。分离出来的油由政府特批的公司统一回收,这些公司许多都是上市企业。回收来的废油,制成生物柴油、有机肥料等。

    英国:专设废油垃圾桶

    英国大部分住宅集中区,都设有一个蓝色的大型废油收集桶。居民可以将使用过的废油用玻璃瓶收集起来,统一倒在这个桶里。目前英国对于餐饮行业废油的处理有三个程序:将废油倒入政府免费发放的容器中;再由政府认可的公司负责收集;最终将这些油加工成可利用的生物柴油等产品。

    解“地沟油”难题

    还有三道坎

    ■记者观察

    深圳全市每天99%的餐厨垃圾去向不明,对于这一现状,此前主管部门给出的最主要的问题症结便是“大部制改革之后,深圳餐厨垃圾收运、处理行政许可事项这一核心制度被取消”这一事实。如今正在公示的《深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已解决这一问题,这是否就意味着餐厨垃圾的收集今后将顺利,又或者“地沟油”将不再出现于餐桌呢?

    笔者认为,“修订办法”并非就可高枕无忧,一劳永逸。事实上,很多真正的难题才刚刚开始。

    首先,在公开征求意见和修改之后,该办法即将于下月底正式出台,时间仅一个多月。然而目前全市有资质有授权进行餐厨垃圾回收的企业只有一家,而已知的深圳宾馆、酒楼、食堂等大小餐馆约有68000多家,这无疑是极为悬殊的比例。因此如果该办法是一出台就实施的话,场面肯定混乱或让办法一实施又陷入“空文”的困境,毕竟法不责众心理很容易出现。所以,是否应设置“缓冲期”值得考虑。

    其次,虽然内部人士已透露将不向餐饮企业收取“处理费”,但对收纳餐厨垃圾的收集桶等细节并未有提及。在记者采访中,南山实验学校(该校是目前已与指定餐厨垃圾处理企业签订合作合同的单位之一)负责后勤的一位罗先生曾坦言,第一年是该企业免费提供装运餐厨垃圾的收集桶。但从第二年开始,收集桶损坏都是由学校支付桶钱。那么,一些小型餐饮店是否能接受这一额外成本?收集桶的是否有统一购置标准?由谁来支付费用等均需要主管部门细化。

    再者,一方面目前的绝大部分餐饮企业都是将餐厨垃圾卖给私人,并大多认为有利可图。另一方面,记者调查也发现这些“私人”实际很多背后都有一个利益群,甚至收购餐厨垃圾时还有势力范围的划分。因此办法实施后,执法如果不严,或会功亏一篑。

    

作者:张玮  编辑:w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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