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减轻物流企业负担,降低物流运营成本,优化行业营商环境,准确反映行业状况及企业诉求,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于2017年年初选取100家重点物流企业开展了问卷调查。
调查显示,百家重点物流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与上年相比总体处于缓中有增态势,58.3%的企业收入增长超过5%、24.7%的企业收入增长超过20%;企业成本保持稳步增长,25%的企业成本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56.6%的企业成本增长超过5%;22.4%的企业成本增长超过20%;企业利润增长幅度慢于收入和成本,32%的企业利润增长基本持平;29.3%的企业利润增长在5%至20%;14.7%的企业利润增长超过20%;还有24%的企业利润出现下降;6.7%的企业利润下降超过20%。
关于物流企业的税收负担情况,中物联也进行了详尽调查。调查显示,30%的重点物流企业反映税收负担有所增加。被调查企业2016年缴纳各项税金及附加占主营业务收入的4.3%,占企业净利润的119.8%,税收负担超过企业净利润水平,企业税负依然较重。
2016年5月1日,“营改增”全面实施。调查显示,换算成营业税体制,重点企业缴纳增值税平均增加13.2%,其中,运输型企业中的公路货运企业交通运输业务缴纳增值税平均增长76.2%,虽较上年增幅有所下降,但总体增长仍处于较高水平。
一是通行费抵扣减税效应不足。自去年5月1日开始,物流业最为关注的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纳入经营租赁服务,并“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适用11%的税率。
对此,中物联建议,将高速公路和一级、二级收费公路统一适用6%的税率抵扣进项。对于政府还贷高速公路也统一按照6%税率抵扣。建设全国统一的收费公路通行费发票服务平台,实现全国公路通行费电子发票抵扣。
二是进项抵扣不足问题没有缓解。目前,公路货运企业税负大幅增加问题仍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主要原因是进项抵扣不足。与其他运输市场不同,公路货运业主要采取“个体业户分散经营、货运企业整合运力”的市场格局。
三是“营改增”财政补贴政策不可复制、不能延续。从“营改增”试点起,为了解决“营改增”后部分企业税负明显增加的问题,许多地方政府推出了相应的补贴政策。对“营改增”后税负比营业税体制下增加的部分,通过财政支持的方式返还。但此项政策各地执行不统一,不少地方都没有补贴。一些开始有补贴的地方,也在减少甚至是取消补贴,这无疑提高了企业的税负成本,有违国家关于“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要求。建议将交通运输服务税率调整为6%,与物流辅助服务的税率相同,同时取消现有补贴政策。如延续现行税率,就应该顺延补贴支持政策,直至没有差额后自动停止。
四是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政策到期。调查显示,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政策实施4年多以来,57.1%的企业享受到了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政策的实惠,物流企业税负明显下降。该项政策已于2016年底到期,面临着下一步政策接续的问题。(记者 蒋永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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