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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纯净论”引火烧身
来源:2012年10月17日 信息时报 发布时间:2012-10-18 点击数:


   2012年8月,直销公司如新集团被做空机构“香橼研究”指控称,在中国区实行非法“传销”,如新股价因此大跌。对此如新坚称“中国区没有调整的必要。”事实上,直销企业遭质疑致股价下跌,如新并不是第一家,但如新事件却吸引了众多媒体的持续关注,且事态愈演愈烈。广州九方马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王万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舆论的第一波关注是因香橼做空而起,后来则与如新自己推波助澜有很大关系,如新迅速声称要起诉香橼,并坚称自己是‘纯净的’;其“中国政府也没有要求我们公司进行任何调整”的言论很有可能激怒直销监管机构,让监管机构改变以往相对温和的监管方式,对涉嫌传销行为严厉查处。

  如新坚称:中国区没有调整的必要

  “多层次计酬模式是违反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商务部研究院消费经济研究部副主任赵萍指出。我国2005年9月2日公布的《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中明确禁止团队计酬。其中《直销管理条例》规定:“直销企业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只能按照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计算”,而《禁止传销条例》则指出,“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即为传销”。这两条规定被认为判定了多层次的直销方式是违法的。

  香橼对如新的质疑也因此而起。香橼在其报告中称,“在如新中国的销售模式下,销售人员每发展一个下线可以获得相应奖励,奖励资金来自该下线交给公司的钱”。对于外界的质疑,如新一直表现非常淡定,屡次声明:如新企业集团放弃了在全球44个国家和地区已经运营了20多年的经营模式,在中国市场采用了全新的专卖店加专职销售员工的零售经营模式,招聘专职的销售员工,所有的销售员工领取基本工资和根据其个人销售业绩计算的销售奖金。

  此次面对香橼的质疑,如新再次采取了“清者自清”的强硬态度。据路透社报道,如新集团CFO在发表言论驳回著名卖空者(暗指香橼)的声明时称:“中国区没有调整的必要,计划无变”。其在接受采访时强调:“我们坚信它(中国区直销模式)是纯净的……中国政府也没有要求我们公司进行任何调整。”如新在中国区的直销模式果真如Ritch Wood声称的那样“纯净”吗?此言论一出,也再次激起了媒体对于如新在中国直销模式起底的兴趣。

  经销商曝:五级代理制涉嫌传销

  日前有报道称,有经销商承认,加入如新确实必须购买至少5000元的商品,并强调“不能说是要入门费,而是以买产品作为一个入门的方式”,同时一定级别以上的代理商对发展“下线”有明确指标。该经销商解释,加入如新后,公司会和经销商签订合同,属于双向雇佣性质,经销商最主要的任务便是产品推广和销售渠道建设。

  “如新经销商分为五级,分别是初级代理商、高级代理商、经理级代理商、全国销售总监代理商以及最高级别代理商。经销商有明确销售指标,最高级别的每月销售指标是两万。”上述经销商解释,“初级业务代理每月最低指标五千元,半年累计三万元即可,相当于业务考核。这一数字来自于代理商自身购买、顾客购买的总和。达到这一标准才能晋升高级代理(正式代理),之后每个月代理商个人只需要完成一千元的业绩,团队业绩(自身、初级代理商)的指标则是超过一万元,经理级别是一万六。”

  据其介绍,如新代理人体系中,正式代理人的提成明显提高,更具诱惑力。初级代理人提成是销售额的10%,而高级代理提成是一般零售产品的20%~25%,此外,主推系列SPA产品还会额外有20%的提成,并依据不同级别,每月的补贴500~12000元不等。“一些希望尽快入门的代理商直接会交三万元的购买费用,由于可以计作当月的销售业绩,等于直接买到了高级代理人,经理一级则是14万,因为级别不同相应提成也高。”

  而在香橼的起诉证据中也称,要加入如新的上海销售团队成为一名“一般雇员”,就必须要缴纳5000元人民币购买产品。而北京,这笔费用则上升到了15000元。还有证据称,合肥的“一般雇员”的“下家”,其收入需要严格按照比例分配给该雇员本人及其另外5个“上家”,这些人构成了整个金字塔销售模式的缩影。

  事件影响:直销监管尺度或将更严厉

  2003年进入中国的如新,旗下产品线主要分为NuSkin(如新)和Pharmanex(华茂)两大品牌。作为第二批获得国内直销业务牌照的企业,2006年开始,如新以直销形式进行在华产品销售,次年直销范围扩大至京沪两地,此后销售范围进一步扩大至15个省逾50个城市。在刚刚过去的九月,如新公布了未来5年在中国大陆的发展蓝图,包括于2017年之前增加店铺和销售支援网点数量至3倍,拓展直销区域与业务经营,以及新增其它销售渠道以提高市场渗透率。而随着此次事件不可遏制的继续发酵,如新的美好蓝图不由得让人为之担忧。

  有业内人士分析,以前鉴于市场现实的需要,中国直销监管采取了相对温和的尺度。即使直销企业被发现涉嫌传销,企业与监管机构也会将影响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而不管涉嫌传销是否属实,企业往往积极配合,公开声明加强自查自律、加强监管、进行整顿或教育等,以诚恳的态度得到监管机构与舆论的理解。毕竟,谁都不愿意将影响扩大而累及整个行业。

  “但如新此次却特立独行,没有采取行业常用的方式,而是称‘中国区没有调整的必要,计划无变化。’”广州九方马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王万军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事情闹得沸沸扬扬,并且事发国际资本市场,会令中国直销监管机构尴尬,毕竟如果质疑属实,且由境外机构发现,直销监管机构难免有失察之嫌。”而在这种情况下,如新竟然强调“中国政府也没有要求我们公司进行任何调整”,这等于将哈姆雷特式的问题抛给了中国直销监管机构;此番言论很有可能激怒直销监管机构,迫使监管机构采取严厉的监管措施,对涉嫌传销行为严厉查处。

 

作者:王晓梅  编辑:w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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