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正式实施
来源:2006年12月21日 北京娱乐信报 发布时间:2006-12-21
20日由商务部制订的《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正式颁布实施。该办法是我国首次以法规的形式对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进行规范。
该办法对超市现场制作食品、问题产品的退出等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依据《规范》超市应设置独立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或机构,负责处理突发的食品安全问题;年销售额在10亿元以上的超市企业,需建立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10亿元以下的需设立专门机构, 负责食品安全。经营面积在5000平方米的超市,至少设立一名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问题商品必须在48小时内下架,超市自制凉菜要在4小时内销售完,直接入口的食物必须遮盖防尘等规定。
目前,我国超市连锁企业达几千家,连锁店面达到几万家,由于企业规模和管理等方面千差万别,一些超市食品质量问题突出,有质量问题的食品不同程度地存在。
作者:仇兆燕 编辑:wxj
- 本文标签:
|
|
【分享】 【打印】 【收藏】 【关闭】 | |
- 相关内容
- 更多
- 零售业迎来改革窗口 [2013-11-20 9:25:00]
- 基于专卖体制卷烟流通领域适度市场化改革 [2013-11-1 17:26:37]
- 中小流通企业发展获助力 [2013-7-31 11:26:50]
- 国务院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流通领域 [2013-6-6 10:33:53]
- 培育大型流通企业 降低偏高通行费 [2013-6-6 10:31:54]
- 国办印发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等重点工作部门分 [2013-6-6 10:24:55]
- 图片资讯
-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