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商企业联合会专家马胜祥教授认为,个体工商户的减少主要有以下几个类型:
一、 自然消退型。某些个体工商户在获得一定的积累后,恢复了“三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小农意识,重新过起“日落而息、日出而作”的隐居生活;另有一些个体工商户做大了、成长了,摇身变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非公司类企业,跻身中小企业、大型企业。
二、 被动退出型。随着地域间商品差价越来越小,市场竞争激烈,个体工商户“无利可图”或者“油水太小”,生存困难;全国性“超市”、“大卖场”以及厂家直销、商家租赁柜台等,在很大程度上给个体工商户生存形成压力。近几年,随人们消费观念、质量意识的提高,不再或很少购买个体工商户的商品,导致个体工商户“油水”、“收益”减少,被迫退出。
三、 环境变化导致消亡型。随着综合国力增强,我国城市化建设速度加快、规范化管理程度提升,为整洁市容、完善市政建设,开始对个体工商户进行统一规范化管理,如建立集中交易场所(收费标准提高)、禁止占道经营(罚款)等,提高了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成本,加大了经营压力,在某种程度上加快了个体工商户的消亡。 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副主任胡迟分析认为:我国的个体工商户数量锐减,不完全是自身原因,有政策大环境的深刻影响。个体户本身资金、技术有限,抵抗市场风险能力本来就弱,同时还受到一些法律法规的限制,比如必须配置高技术含量的节能环保设备才能开工投产等。可以说,个体工商户发展环境存在不公平现象,目前的创业环境给个体工商户设置了无形的高门槛。
马胜祥教授说,我国个体工商户数量虽然有所减少,但未必是一种经济的倒退、社会的悲哀,也许是一种进步,正如近年来我国适龄入学儿童减少是计划生育的成果一样。个体工商户的减少在某种程度也许是一种进步,是规范、发展、有序竞争的结果,个体工商户总体数量减少了,而非公有制经济对社会的贡献度提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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