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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开大卖场” 商业网点该如何建
来源:2003-08-19 中华工商时报 发布时间:2006-10-27 点击数:

  □湖南步步高连锁超市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填 □中商商业研究中心原副主任李禧华 □中国商业政策研究会会长万典武 □北京城市规划院院长董光器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黄国雄 □中商商业研究中心副主任刘海飞 □国务院研究室综合司副司长陈文玲 □中国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联合会会长荀培路

    今年截至7月份,共有沃尔玛、家乐福、伊藤洋华堂、华润万佳、万客隆、迪亚等11个国家的零售巨头在北京开店,业态涉及超市、大卖场、百货、便利店等多种形式,营业面积达到几十万平方米。外资零售巨头争开大卖场,已给我国中小商企造成了很大的挤压,而国内某些企业的违规举动,将导致眼下零售市场的竞争变得更加无序。而外资商业的不断进入带来我国商业流通领域存在的过度开放问题以及国内商业领域网点设施盲目投资、重复建设等现象,如何加强商业网点建设的法制化,已经是摆在行业和政府面前的重要而紧迫的课题。

  外资零售恶性挤压本土企业

  湖南步步高连锁超市有限公司董事长、人大代表王填:

  入世一年,在大型超市领域,外资零售巨头市场占有率已达23%,而据非官方的研究机构分析,其市场占有率更高达50%。现在实际上,中国年销售额最大的连锁企业已是外资企业。这些巨头凭借拥有全球统一的产销链,在中国跑马圈地,挤压我国中小企业。海外媒体披露,在许多国家,这些巨头自有品牌的总销售额已达30%-60%,这势必会控制所在国的流通渠道。而如果我们现在不加以防范,也难逃此劫。

  目前,中国真正现金流超过50个亿的商业企业为数很少,超过100个亿的几乎没有。客观说,中国绝大多数是中小企业。在外资企业冲击下,我国中小商企本已“弹痕累累”,而一些地方政府因利益而驱动给外资零售企业“超国民待遇”,更使其“雪上加霜”。随着一年多后中国服务贸易领域的彻底开放,流通业将是受损害最严重的产业之一。

  作为一个有6000万从业人员的行业代表,我再次呼吁国家主管部门充分认识商业立法的迫切性,采取切实而有效的治理措施,推进中小企业的快速拓展,使我国流通领域健康而有序的发展。

  中商商业研究中心原副主任、高级经济师李禧华:

  商业立法是为了促进合理竞争。尤其是对中小零售企业,我们长期以来比较忽视,让它们散兵游勇,自生自灭。但现在不同了,要壮大中国的流通业,没有众多的中小商企参与,以此对抗海外零售巨头的挑战,是不可想象的。

  步入市场经济后,我国商业发展很快,商业网点急剧增长,有的地方达到了十几倍,这给城市建设和布局带来了新的问题。总结起来共有五个突出的问题:一是商业网点建设和发展有一定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二是商业网点建设与布局缺乏科学性;三是商业网布局缺乏层次性;四是商业网规划缺乏权威性;五是商业网建设与发展的环境缺乏规范性。

  商务区泛滥,专家听证会形同虚设

  中国商业政策研究会会长、商业经济学家万典武:

  商业网点是社会经济运行中的重要网络,更是流通生产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在全国约有1000万个网点,可以库存近1万亿的商品,提供5000万个就业岗位。人们的日常生产活动、服务活动和信息交换都离不开它。

  时下,国内商业网点布局不合理,追大追特大成风。一个温州市,要建100万平方米的商业楼,有那么多消费者吗?北京的东方广场更是一个大败笔。有人计算过,一个东方广场的经济增长相当于增加两至三个王府井百货大楼,而目前北京像井百货大楼一样规模的店铺不下30个。沃尔玛开一家1万平方米的卖场,大概一年能赚5五亿元左右。而你这5亿开廉价店铺没有2000户到3000户是做不下去的。中国庞大的就业是靠什么,不是靠沃尔玛,是靠中国的分散店铺。

  从当前看,全国性的商业网点运作要抓住重点,并纳入本地区的总体规划。各大城市的政府或人大则须通过法律程度来制定本地的商业网点管理条例,或者是法律条例。前几年一些城市搞了听政会,对建5000平方米或10000平方米的大型商业“品头论足”,但现在形同虚设,制度很不完备。

  北京城市规划院院长、高级工程师董光器: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社会主义怎样体现:一个是效益,另一个是秩序。改革开放20多年了,可城市规划依然缺乏秩序。上世纪50年代,北京对商业网点布局和建设有一个合理的比例,叫1∶3.5∶0.5。例如,你要盖1的办公楼就要盖3.5的住宅、就要建0.5的服务设施。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却没有按规划要求的去做。当年燕莎商城建成后,一开就火了;接着是赛特,一开也很火。于是北京市主要领导提出了开100个这样规模的店。我们可以算一笔账,老百姓只有10%的钱放在大店消费,90%的钱用于其它方面。当时盲目开店的结果是,到了1998年,不少的大商店破产了,造成了建设经费浪费。

  现在,另一种倾向“商务区”正在城市中蔓延,值得警惕。一般说来,一个城市只有一个商业中心区,副中心也就两个。这个商业中心的用地,顶多不超过4个平方公里。可我们北京不得了,朝内大街就4个平方公里,一个金融街就1个多平方公里,中关村又是1个多平方公里,加起来是7个平方公里,大大超过了纽约(2.5平方公里)、伦敦(4个平方公里)和巴黎(4个平方公里)。

  关大门,开小门,走后门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导黄国雄:

  商业要立法,但不是限制外资进入市场而是规范自己行为。目前我国大店太多,责任在地方政府,不在外资。据悉,中央政府已审批的商业网点是77家,但各地方已审批的多达300多家,这是地方利益驱动的结果。

  外资零售业为什么进不去日本,日本和我们一样,也是世贸组织成员。日本采取的策略是:开大门,关后门,提高小门门槛。日本表面上对谁都一样,但地方设置了很多条件,不符合地方利益的,地方议会表决不通过,就卡住了你。而我国现在是关大门,开小门,走后门。这样的行为再不去规范,最后不是外资打败了我们,而是我们自己打败了自己。

  中商商业研究中心副主任刘海飞:

  商业网点的配制应当由企业和自然人自主选择,但这不意味着政府没事可做。哪些区域建立网点,哪些区域建立绿地,哪些区域维护交通,都要通过政府规划。但事实上,我们很多城市的商业规划包括网点规划实际上不起作用。像商委也包括审计,都是软职能部门,没有“生杀大权”,其它部门及企业可以不听。

  大型店铺情况比较特殊,建立受很多约束条件。首先是它的商圈很大,若道路状况不能相应改善,就可能会造成交通拥堵,造成噪声、空气污染,一致使周边环境恶化;其次,大店铺的自由设置还会改变合理的空间结构,改变原来的人文景观。比如巨大的停车场,往往把城市当中比较好的街区、比较活的地区给占了,占了一大片。

  专门出台一个商业网点立法,恐怕不多见。在全世界范围内多数国家对零售商业都是通过城市化土地开发规划或者建筑标准许可来加以归置和管理。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对流通业的管理,一方面是鼓励竞争,即使立法和制定规划而原则上也是要保护有序的竞争;但另一方面可确立社会目标,比如说促进就业、保护人文环境、保障社会交通、防止城市中心商业区的衰落等等。为此,它们这些政策往往是通过法律和其他形势的管理来实现。

  国务院研究室综合司副司长、研究员陈文玲:

  商业网点立法的目的是对外部和内部都有一个统一的准入标准以此来有序的规范市场,而网点规划要考虑商业是竞争性的领域,是以劳动密集型、中小型企业为主体,还是以大企业大店铺为分布,这是一个带有全局性的问题,必须与我国的未来产业政策、产业发展方向相协调。

  目前,国家立法程序比较复杂,基本上是十年磨一法。若按此,我们的商业网点规划法还没等到出台市场就早已混乱了。而比较现实的做法是要加快修改城市的规划法,将把商业的规划纳入城市规划,作为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具有可操作性。当然,城市规划不是说你所有的网点的选址都要规划。我以为可规划三大块:第一块就是大店选址规划;第二块就是商业区街的规划,如商业街;第三个是社区的商业规划

  此外,我们还应建立特殊行业和规模以上企业的这种准入的办法或者是技术标准。以往在很多城市,都有一些现行的文件和规划。把地方现行的东西整合一下,去粗取精,由表及里,然后把它立起来,变成一个商业网点的管理条例,或者是若干指导意见,建议由商务部来发布。这样的话,可能速度比较快,也有权威性。

  中国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联合会会长荀培路:

  在原国家经贸委的指导下,今年上半年我们主要搞了全国大中城市商业网点规划。从当前情况来看,关键是商业立法如何入境。如果在全国范围内立法自然最好,但做起来难度很大。每个城市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消费能力水平强弱不一,无法形成一个比较符合实际的法规。到头来,远水解不了近渴。我认为,应该先搞地方法规,再搞行业规则,最后来搞部门立法。

    目前,大连是我国第一个给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建设管理立法的城市,北京、上海、青岛、天津也相继出台了城市商业网点规划,这为其它城市提供了“仿效”的案例。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可以避开许多无法越过的“鸿沟”,使商业立法快速而准确,更能解决目前国内各地流通业存在的实际问题,让市场变得更为有序。

 

作者:周勇刚  编辑:mix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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