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
频道首页 | 专家库 | 专家风采 | 专家动态 | 名家专栏 | 专家观点 | 院长专栏 | 专家推荐 | 专家喜报 | 专家委员会 | 商界精英
您当前位置:首页> 市场专家 > 俞吉兴正文
俞吉兴:浙江国有商业企业改制经验启示
来源:商业时代 发布时间:2005-12-27 点击数:


  内容摘要:浙江国有商业企业的改制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以邓小平市场经济理论为指引、以现代企业制度理论为指导、以较强的经济实力和非公有制经济的蓬勃发展为依托、早起步且有政府及相关政策的支持、实施因地制宜的“进退”策略、采取灵活多样的改制办法、重视职工基本利益的维护和国有资产的保护,是我们改制取得成功的主要经验启示。


  关键词:国有商业企业 改制 启示
  
  浙江国有商业企业改制的历程
  
  浙江国有商业企业的改革起始于1979年,经历了“利润分成”、“利改税”、“承包经营责任制”等改革阶段,于1992年进入转换经营机制、改革产权制度阶段。改制的历程可分为1992-1996年的启动尝试阶段、1997-1999年的全面推进阶段(即攻坚阶段)和2000年以后的后继阶段。

  尝试阶段的改革重点是推行以经营、价格、用工、分配为核心内容“四放开”、劳动合作制和承包经营制,但产权制度的改革已被提上议事日程。
  攻坚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变国有独资企业为多元投资主体的股份制企业。通过改组、联合、兼并、租赁和出售等多种形式加快了国有资本从中小企业退出的步伐;依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将规模较大、经济实力较强、效益较好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造为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

  后继阶段的主要任务是解决改制企业管理体制、资产、人员、土地和社保等历史遗留问题,全面改革劳动用工制度、理顺劳动关系。这一阶段,国资经营机构的行业管理职能全部移交省市经贸委,其主要职能是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的代理人,履行所有者职责。
  
  浙江国有商业企业改制成效
  
  浙江国有商业企业的改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了国家、企业和职工多方“共赢”。


  实现了商业流通领域的转型
  国有商业企业的改制,理顺了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实现了政企分开,并培育和发展了商业流通领域的市场主体,初步完成了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性转轨。改制前,商业厅局既是行业的管理者又是企业的投资者,承担着社会经济管理、国有资产所有者、国有资产营运等多重职能,政资不开、政企不分。通过改制,国有商业资本逐步退出这一领域,不再作为中小型企业的投资主体和产权主体,实现了政资分开;通过公司制国有企业和法人制国资经营机构的组建,初步实现了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与社会经济管理职能、国有资产管理职能与运营职能、出资者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分离分开,逐步向“政企分开”迈进。
  长期以来,国有企业一直是浙江商业流通领域的垄断者。随着改制,国有商业资本的逐步退出,为其他所有制经济的蓬勃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私营和个体商业已成为消费品零售市场的主要力量。改制后的国有商业企业不再是行业的垄断者,成为了市场的基本经济单位和竞争主体,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一样公平地参与市场竞争,从而在商业流通领域培育了充满活力的市场竞争体系。


  国有商业摆脱困境,企业经济效益全面提升
  改制使浙江国有商业走出行业亏损面大的困境,经济效益全面提升。1996年全省国有商业系统实现利润仅为3.54亿元,到2002年全省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企业的利润总额就达到81.1亿元。国有商业的经营规模和经济效益仅次于上海,居全国第2位。

  企业、政府和职工共同获益,实现社会稳定和企业改革“双赢”
  改制在使企业获得发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同时,也减轻了政府负担、使职工受益,实现了企业改革与社会稳定 “双赢”。
  从企业层面看,国有商业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大大增强。改制使浙江国有商业企业从国有独资走向股份制,形成了以有限责任公司为主体的股份制企业体系。明晰的产权给企业以动力,激活了企业经营机制,大大激发了经营者和劳动者的积极性,资产的保值和增值能力大大提升。多元的投资主体拓宽了企业的融资渠道,优化了资本结构,增强了企业的实力和后劲,为今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从政府层面看,原国有商业企业的资金大多来自于财政拨款,企业在资本市场上筹资也往往是由政府作担保,一旦企业陷于困境,政府不得不背起沉重包袱。改制后,政府不仅无需再支付巨额拨款补贴给企业,还通过出售国有商业资产获得收益,大大减轻了负担;另一方面,改制后企业效益的提升也增加了国家税收。

  从职工层面看,用出售国有商业资产获得的收益安置职工,使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有了保障;改制后企业规模的扩大、经济效益和劳动效率的不断提高,在岗职工的经济收入也随之增加,同时也为下岗职工创造了再就业的机会。
  
  浙江国有商业企业成功改制的经验启示
  
  以邓小平市场经济理论和现代企业制度理论为指导
  1992年初,邓小平南巡发表重要谈话,从理论上回答了长期困扰和束缚人们思想的许多重大认识问题。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国企改革的基本任务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浙江省国有商业企业正是在邓小平市场经济理论和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引下开展改制试点。1999年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作出《关于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再次肯定了国有企业改制的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出了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为浙江国有商业企业后续改制树立了“航向标”。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也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是国有商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具体化。
  国有商业企业改制不只是产权制度的改革,还需要与之相适应的一整套科学的管理制度,才能真正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此,积极推进企业用工、用人、分配制度的改革,初步建立起“干部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收入能高能低”机制。同时,调整管理组织机构、整合内部资源、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初步建立起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配套的企业内部运行制度。


  以较强的经济实力和非公有制经济蓬勃发展为后盾,且有政府强有力支持
  浙江较强的经济实力和非公有制经济的蓬勃发展是国有商业企业成功改制的强大依托。国有商业企业的改制,要处理旧体制下长时期积累起来的负债过高、冗员过多、老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积累以及分离与主业无关的社会福利事业等问题,必然是要付出改革成本,需要资金的投入。浙江省经济发达,人民较为富裕,财政税收较高,有能力支付改制所需的成本和资金投入。“早改早主动,迟改要被动,不改没出路”成为了政府、企业和职工的共识。当其他兄弟省区纷纷进入改制高潮时,浙江国有商业企业改制已基本完成。起步早,使改制成本相对较低,这也是改制能取得成功原因之一。
  在改制过程中,各级政府给予了强有力的支持。为解决改制中处置土地使用权、出售国有产权、减轻企业债务等难题,各地方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或出台了相应的政策,并采取切实有效的办法予以支持。

  实施因地制宜的“进退”改制策略,采取灵活多样的改制办法
  虽在向“市场经济国家”转型的进程中,国有资产淡出没有明显竞争优势的商业流通领域是大势所趋。但浙江国有商业颇具实力,有一批发展前景良好的优势企业,国有资本没有必要完全退出。况且,浙江民营经济虽比较发达,但尚不能在短时期内完全替代国有经济,国有资本仍将在一个较长时期内在浙江商业领域发挥重要作用。因此,我们改制的基本策略是“有进有退,以退为主”。在“进退”策略的把握上, 全面贯彻邓小平同志“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思想精髓,坚持“因地制宜”和“因企制宜”。从“因企制宜”的“进退”策略看,国有资本从小型企业和资不抵债、失去市场竞争能力或发展前景不好的企业中退出;对一般的企业,则尽可能降低国有股比例,逐步让社会法人或自然人控股;一些资产质量高、发展前景好、增值能力强的企业,则保持国有股绝对或相对控股地位。

  切实维护职工利益,实施规范改制,重视国有资产的保护
  企业改制是一个资产转换、机制转换和观念转换过程,涉及多方利益甚至稳定。在改制的过程中,时刻把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认真贯彻落实 “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采取各种措施与途径,正确处理好企业改革和职工利益的关系,维护了社会稳定。如为鼓励职工参与企业改制,在购买股权时提供优惠;用“买断工龄”的办法来完成职工身份的置换;多途径、多渠道解决下岗位职工的再就业;实施送温暖工程,建立特困职工求助基金等。对企业改制特别是破产所引发的矛盾,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化解矛盾等等。当然,面对今天的改制硕果,我们千万不能忘记曾经作出巨大贡献的广大原国有商业企业职工。他们的积极配合及自我的利益牺牲是我们成功改制的重要保障。
 
  企业改制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一旦出现问题,不仅会造成国有资产的损失,还可能事关社会的稳定。因此,规范改制是非常重要的。通过组建改制领导小组,制订改制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严格按政策和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资产核销、资产提留、土地使用权处置、股本的设置、职工安置,稳步推进等措施规范改制。

  如何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是改制的一大难题。为此,在改制过程中对涉及国有资产处置事项,都经中介机构公正评估,主管及有关部门核准确认。改制过程中不仅没有出现重大的国有资产流失现象事件,还通过多种途径和措施减少损失,较好地保护了国有资产。如浙江省商业集团公司旗下的五交化等公司,剥离、提留、核销后已为负资产,出于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虑,仍将部分不良资产作国有经营性资产处理,由改制后的企业消化,集团公司以5年应得红利予以补偿。

  改制虽使浙江国有商业企业从困境中走出来,呈现出勃勃的生机。但我们也应正视其存在的诸如公司治理结构缺陷、内部管理制度脱节、现代流通业态发展滞后等方面的问题。2004年12月,我国的零售业已全面对外开放。面对外资企业的激烈竞争,仍占浙江批发零售市场半壁江山的国有商业企业应责无旁贷地承担起振兴民族商业的职责。为之,我们应该采取多种途径与方式,如引入民资外资、整合内部资源,培育强势企业(集团);健全董事会,发挥监事会职责,逐步建立CFO制度,不断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创新经营理念和营销方式,重视现代流通业态的发展;实施人才战略,建立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深化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做强、做大国有商业企业,让其在浙江的大地上展翅高飞。
  
参考资料:
  1.浙江省统计局,浙江统计年鉴(1992-2003年)[Z],中国统计出版社,1992-2003
  2.浙江省商业集团公司,推进企业改革,增强竞争实力[R],2002
  3.戴国强,不断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实现企业持续稳定发展[R],杭州商贸,2004


 

作者:俞吉兴  编辑:janncylily
  • 本文标签:  
  • 上一篇文章: 没有了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分享】 【打印】 【收藏】 【关闭
    编辑推荐
    王先庆:“九重九轻”——剖 徐印州:伦敦商业考察印象记
    热门资讯
    蒋青云简介 陈淑祥:重庆现代服务业发展对


    网站简介 联系信息 专业服务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020-84096050  传真:020-84096050  Email:webmaster@Kesum.Com  
    粤ICP备05001115号   广东现代专业市场研究院版权所有 ©2004-2014
    网上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