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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能生:非正式制度安排与中国经济改革
来源:经济研究与评论199801 发布时间:2006-4-1 点击数:



    我国的经济改革,实质上是一个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的过程。它既包括一系列正式制度的改造与更新,也包括非正式制度的扬弃与重建,在经济改革过程中,具有关键意义的当然是正式制度安排,同时,非正式制度安排也起着重要作用。本文试图运用当代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对我国现实生活中的非正式制度安排对整个改革过程的影响和作用作一些初步探讨。

        一、非正式制度安排的一般规定
    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制度是约束人们行为及其相互关系的一套行为规则。它包括正式制度安排(也称正式约束或正式规则)和非正式制度安排(也称非正式约束或非正式规则)。正式制度安排是指人们有意识创造出来并通过国家等组织正式确立的成文规则,包括宪法、成文法、正式合约等。非正式制度安排则是指在人们长期的社会交往中逐步形成,并得到社会认可的一系列约束,包括价值信念、伦理道德、文化传统、风俗习惯、意识形态等。在非正式制度安排中,意识形态居于核心地位,因为它不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包容价值信念、伦理道德等其他非正式制度因素,而且还可以构成某种正式制度的先验模式。

    相对于正式制度安排,非正式制度安排具有自发性,非强制性,广泛性和持续性的特点。所谓自发性,是指非正式制度安排的相当部分是由文化遗传和生活习惯累积而成的,并非理性设计安排,人们遵循某种非正式制度安排常常是出于习惯而非理性的计算。非强制性是指它不像正式制度那样必须遵守,并有一套强制性的实施机制,而主要是靠主体内在的自觉或良心来维持的。广泛性是指它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调节人们行为的大部分空间,其作用范围远远超过正式制度安排。持续性是指一种非正式制度一旦形成就将长期延续下去;其变迁是渐进缓慢的,在变迁中先前非正式制度的许多因素也将在新规则中遗传下来。

    非正式制度安排在社会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从历史上看,在正式制度产生之前,人们之间的关系就是靠非正式制度安排来约束的。即使在现代社会,正式约束也只占整个社会约束的小部分,人们生活的大部分空间还是由非正式制度来约束的。非正式制度既可以是正式制度形成的基础,一些成文法就是在风俗习惯基础上形成的,一定的意识形态可以成为正式制度安排的指导思想和意识基础。一定的正式制度安排只有与相应的非正式制度安排适调起来时,才能有效地得到实施,减少摩擦,达到制度均衡,实现其预期效益。

    非正式制度安排的作用主要表现在:(1 )它是个人与环境达成“协议”的一种节约信息费用的工具,即人们通过在实践中形成的意识形态和习惯准则,达成一种个人与外部世界的确定关系,因而大大简约了人们认知和选择的过程,节约了信息费用。同时,它所包含的与公正相关的道德评价,有助于缩减人们在相互对立的理性之间进行选择时所耗费的时间和成本,节约交易费用。

    (2)成功的意识形态和伦理道德,能有效地遏制“搭便车”, 损人利己和机会主义行为倾向。“经济人”追求个人效用最大化的本性和组织对人的行为计量和约束的困难,必然造成人们“搭便车”,即不付成本去获取收益的倾向,产生偷懒、欺骗、偷盗等机会主义行为。克服这些行为固然要靠正式制度来制约,但是正式制度不论在质上和量上都存在着许多无法达到的空间,这些空间只能靠主体的价值观念,伦理道德来自觉维持。

    (3)非正式制度安排能减少正式制度强制执行和实施的成本。 正如诺思所说,意识形态是减少其他制度安排服务费用的最重要的制度安排,一定的意识形态和伦理道德提高了人们遵循正式制度安排的自觉性,从而大大地减少了实施时的摩擦与冲突,及其监管费用。

    (4)意识形态、道德观念也是一种人力资本, 当人们认同于某种意识形态和伦理道德时,将形成一种巨大的行为激励,提高人力资本的使用效益。

    (5)非正式制度的自发性、 持续性等特点也使得它往往成为阻碍制度变迁与创新的因素,它延长制度变迁的时滞,强化制度创新的路径依赖。同时,不适当的非正式制度安排,也将干扰正式制度功能的发挥,扰乱社会运行的秩序,从而加大社会运行的操作成本,降低制度绩效。

    总之,非正式制度安排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是双重的,当它与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相适应时,可以降低交易成本,强化激励机制,提高经济绩效,而当它与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不一致时,它可以干扰经济的正常运行,阻碍制度的变迁与创新,从而影响经济发展的速度和效益。

        二、非正式制度安排与中国经济改革方式的选择
    从八十年代开始的中国经济改革,采取的是一种渐进或稳健的方式。它不是一步到位的破旧立新,而是先在旧制度的边缘衍生出一些新的制度安排,通过新制度的不断发展来渐次消减旧制度的空间,促成旧体制的变迁,然后达到整个经济制度的创新。在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却保持政治体制的相对稳定,以便为经济改革创造一个相对稳定的社会环境和保持一种对改革进行有力调控的政府力量。有的学者认为,中国之所以选择渐进式改革方式,是不同利益集团相互博弈后形成的一种公共选择。同时,中国改革的时机和条件也为渐进式改革提供了可能,即开始改革时,社会矛盾尚未激化,政府还有较高的权威,因而使得改革有缓合的余地,能较从容地推进。我认为这些分析是有道理的,它揭示了中国选择渐进式改革的利益根源和社会条件,但不够全面。它对意识形态、文化传统等因素对改革方式选择的影响和制约作用,没有给以足够的重视和说明。

    如前所述,意识形态等非正式制度安排对正式制度安排,对制度变迁与制度创新,有着重要的影响作用。在中国渐进式改革方式选择中,非正式制度安排的作用主要表现在:长期以来有关社会主义的主导意识形态深入人心,使中国的改革很难采取“激变”方式,即苏联东欧式的一下子实行私有化、市场化、自由化。这种“激变”与中国民众长期以来形成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不相容的。这不仅在当时的最高决策层,他们为之奋斗终身的社会主义信念不允许他们这么做,就是一般民众中公有制的社会主义意识也成了他们心理习惯的一个部分。这就使得中国的改革不可能完全偏离原有的轨道来一个“激变”,否则,改革将遇到巨大的社会阻力,其成本将大到改革不可能进行下去。

    1.渐进式的改革也与中国传统文化观念和人们的心理行为习性相协调。“中庸”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主导思想,孔子说:“中庸之为德也,可谓至矣”。几千年来“中庸”观念深刻地影响着中国人的心理行为选择倾向,这就是凡事不走极端,强调适可而止,执两用中。路要一步一步地走,事要一件件地做,成为中国民众的一种大众智慧。“贵和”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核心价值观念,“和为贵”“和则相生”等思想观念深入人心,注重和谐与协调成为中国人基本的行为准则之一。与此相联的是风险意识谈薄。这些传统文化和心理习性,使得中国人不喜欢大起大落、风险太大的变革方式,而较容易接受渐进式的、稳健的方式。中国改革采取渐进方式,可以说较明显的反映出了这种民族文化传统,因而也大大地增强了民众的认同感,减少了改革的阻力和成本,使改革得以顺利进行。

    2.渐进式的“走一步看一步”的改革推进方式,也与中国传统理性的认知方式是一致的。正像不少学者指出的,中国传统理性是一种实践理性或经验理性。它不像西方的理性认知方式那样,先提出一个假说,构造一个先验模式,然后将这一模式全面推行到实践中去修正完善,而是从实践经验出发,获得一定的认知,再运用这些认知去指导实践,又通过实践来升华认知,如此循环往复,一步一步逼进真理,完善行为。中国渐进式改革的认知方式明显地反映出了这种经验理性传统。中国改革开始采取的是“摸着石头过河”的办法,边改革,也总结、边提高。在改革之初没有一套一揽子改革方案的计划,甚至没有一个明确的改革目标。一切都是在改革过程中逐步明确起来、完善起来的。因此,中国的改革方式就不能不是渐进式的。

        三、非正式制度安排与中国经济改革的路径依赖
    路径依赖是诺思在解释不同国家制度变迁途径时提出的一个概念。它说明一个国家一旦形成某种特殊的发展轨迹以后,无论是好是坏,都有一种沿着这种路径走下去的“惯性”。诺思认为,路径依赖既可以使一个国家沿着正确的道路去形成良性循环,也可能循着旧有错误的路径滑下去,甚至被锁定在低效状态陷入恶性循环而不能自拨。在制度变迁过程中,路径依赖性使得制度常常被牵引到旧的轨道上来,使新的制度中渗杂大量旧制度的因素,甚至成为旧制度的变种。

    在我国经济改革过程中,路径依赖性也有明显表现。这主要表现在旧的制度在改革过程中的顽强维持和向新制度的渗透,象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党政部门对企业微观行为的控制、干涉传统,至今仍通过各种不同方式和途径普遍存在着,这也是国有企业改革始终困难重重的重要原因之一,又如“大锅饭”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在不少事业单位中仍在很大程度被保持着。当然,也存在着一些良性的路径依赖,象国家宏观调控方式,我们过去的一些有益的经验和方法,也为我们今天所利用,这就减少了制度创新成本,提高了效益。

    诺思认为,路径依赖是由两方面的原因造成的,一是原有制度下形成了一些与这一制度共存共荣的既得利益集团,他们总是努力去维持和强化现有制度,使它沿着既定轨道持续下去。二是意识形态、文化传统等非正式制度的影响和制约。诺思说:“非正式约束在制度渐进的演进方式中起着重要作用,因此,是路径依赖性的来源。”〔2 〕我国改革中出现的路径依赖的原因与诺思的分析是一致的。如政企不分的行为之所以长期以来解决不了,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我们一些党政干部不愿放弃既得利益造成的。另一方面,它又包含着深刻的意识形态、文化传统观念以及习惯等非正式制度因素的原因。

    例如:国有企业中的路径依赖性是使国有企业改革至今未有根本突破的重要原因。而是造成这种路径依赖的原因,除了既得利益集团外,意识形态、传统习惯也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长期以来困扰着我们的姓“社”姓“资”和姓“公”姓“私”的意识形态,至今仍是阻碍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改革中,我们至今还受着许多并非正确的意识形态条条框框的束缚,而不能面对实际,实事求是地去进行制度改造与创新。同时,传统体制下形成的人的行为习惯也是一个重要的阻碍制度创新的原因。我国国有企业在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了一套行为习惯。这些行为习惯已积淀为企业管理者和一般职工的一种固定的心理倾向,制约着他们的行为选择。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尽管企业是低效的,管理者却仍旧是按部就班来操作。进行一些改变,也往往是换汤不换药,政府一些新出台的改革措施,到这里往往就变形为一种旧制度的变种。尽管企业效益不好,收入低下,职工却仍然能安于现状,而不愿去寻找新的发展机会。习惯有时是一种巨大的力量,而在这里也根本不能用理性经济人的假说来说明,但它对整个组织和社会经济绩效的影响却又是很大的。

        四、非正式制度安排与中国经济改革的时滞
    制度创新的时滞是指潜在利润出现和使潜在利润内部化的制度创新之间存在着一定的时间间隔,或者说制度创新供给滞后于制度需求的状态。诺思认为,制度变迁中的时滞可分为四种:(1 )认知和组织的时滞,即辨识外部利润,认知制度创新需要到组织初级行动团体的时间。(2)发明的时滞, 即认知外部利润内部化的条件及发明新制度安排的时滞。(3)菜单选择的时滞,即搜求可替换方案, 并从多种制度设计中选择出一个能使行动集团利益最大化的制度安排的时间。(4 )启动时滞,即最佳方案的选定与着手进行经营之间的时滞。

    在我国改革过程中,时滞也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如市场经济体制的时滞,国有企业改革的时滞,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时滞等。从一定意义上说,在大部分改革领域都存在着不同程度、或长或短的时滞。就一般意义而言,我国改革的时滞是渐进式改革的一种必然现象。渐进意味着不是一步到位,而是循序渐进,也意味着对旧体制在时间上的容忍,因而一定的滞后是必然的。就具体来看,时滞的原因则是多方面的,如改革涉及的范围太大,改革对象复杂,利益集团力量的对比与相互制约等。本文只着重考察一下非正式制度安排对改革时滞的影响作用。

    首先,从意识形态等非正式制度安排对我国经济改革中制度创新的认知和发明时滞的影响看。我国的改革始于八十年代初,经过十余年到1992年中共十四大时才正式提出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经济改革的目标。而对市场经济体制的各项具体制度设计至今还远没有完成。这表明我国改革经历了一个相当长的对制度创新的认知和发明时滞。造成如此长的时滞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意识形态起了很大的影响作用。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中,传统的把社会主义与计划经济等同起来的意识形态,使得人们无法从根本上突破旧体制的框架,只是在计划体制的框架内修修补补。姓“社”姓“资”的耽忧,始终象一根无形的绳索捆住着我们的手脚,使制度创新一再滞后于改革与发展的需要。而我国能够在92年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案,没有使制度创新的时滞再拖延下去,在很大程度上也得益于邓小平南巡讲话以后,人们对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意识形态观念的变化。特别是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新概括和三个有利于标准的提出,建立起了一种新的社会主义观。正是这种新的社会主义观促成了中共最高决策层明确地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模式,从而使中国经济改革的总体制度创新滞后现象没有再延续下去。

    现在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中仍然存在的制度创新滞后的问题,同样也有着深刻的意识形态、价值观念方面的根源。现在主要是受着姓“公”姓“私”的意识形态和传统观念的困扰。不少人还总是抱着传统的并不一定科学的公有制观念来衡量和对待国有企业改革,似乎只有国家和政府直接控制国有企业的资产经营权才是合理的。这就使得国有企业改革好象是带着镣铐来跳舞,难以自由地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起有效的体制结构。

    其次,意识形态和传统习惯等非正式制度也对我国经济改革中创新制度的启动时滞有着重要影响。这种影响可以从两个方面考察,一方面,由于传统习惯的影响,中央制定的一些新的改革措施或方案(也即一些制度创新)常常不能按时推行到位。如《破产法》出台以后,由于长期以来人们认为社会主义是不存在破产的,把破产当成是一件很坏的事情,加上计划体制下主管对企业形成的“父爱主义”传统,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并未能在社会中推行下去。另一方面,中国的一些意识形态和文化传统又有利于改革方针政策自上而下的推行,可以缩短新制度启动的时滞。这主要表现在我国意识形态社会取向的相对一致性,以及民族传统中对中央权力的从属心理,减少了制度启动中的阻力与摩擦,使中央的决策能较快较顺利地推行到基层,从而大大降低制度变迁的时滞和费用。应该说,这是中国改革能够取得成功的原因之一。

        五、非正式制度安排与中国经济改革的绩效
    以上我们分别考察了非正式制度对改革方式、路径、时滞的影响作用,这些作用归根到底要通过经济绩效反映出来。经济绩效也是判断非正式制度在经济改革中作用性质及其程度的根本标准。因此,这一节我们将在前面分析的基础上集中考察一下非正式制度对经济绩效的作用。

    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制度是影响经济绩效最关键的因素,或者说是制度决定绩效,在制度对经济绩效的作用中,正式制度当然有着主要的意义。同时,非正式制度也通过对人的行为选择和激励的影响,以及对正式制度的制约,对经济绩效产生着重大影响。非正式制度对经济绩效的作用是双重的,即当它与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相适应时,可以提高经济绩效,不适应时,必然降低经济绩效。

    非正式制度在中国经济改革中对提高经济绩效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国家在意识形态方面的大量投资和积极调控, 营造了较为良好的改革大环境,减少了改革的摩擦和阻力,降低了改革的成本,从而提高了社会经济绩效。中国改革与前苏联改革的一个不同之点就在于,中国没有出现前苏联那种不可收拾的意识形态的混乱,而从一定意义上说,正是意识形态的混乱,导致了前苏联各种社会行为的混乱,加剧了利益集团的冲突与斗争,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大大地提高了改革的成本,最终使改革陷入了低效的困境而不能自拨。而在中国,既由于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深入人心并与传统文化中的一些价值取向相契合,更由于国家在改革过程中始终保持着对意识形态的大力投资和调控,使中国在总体上保持着以“四个坚持”为核心的意识形态的一贯性。这种意识形态的一贯性,以及中国人传统中对中央权威的服从心理,增加了广大民众对中央决策的认同感,减少了社会的矛盾冲突,从而大大降低了改革的方针政策的执行成本。同时,它营造了一个相对稳定的社会环境,减少了经济行为的社会风险,增强了人们对经济投入的激励,从而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绩效的提高。

    (2)传统的家族伦理观念, 在农村经济特别是在乡镇企业中发挥了重大作用。中国人有着非常深厚的家庭伦理观念。家庭在中国人的传统生活中具有神圣的意义,它既是个人安身立命之所,也是个人奋斗的一个永恒价值目标。个人服从家庭利益,为光耀门庭尽心竭力是家庭伦理的核心。中国传统文化中这种家庭伦理观在海外华人企业发展中起了重大作用,同样也在中国农村经济特别是乡镇企业发展中起了重大作用。据一些社会学家的调查资料表明,中国的乡镇企业普遍地带有家族式企业的性质,不论是其投资和组织方式,还是企业管理方式都打上了鲜明的家族式的烙印。在家族式企业中,一方面家族伦理成为企业内在强大的激励机制,使企业有着很强的凝聚力和团结合作精神,大大地提高了经济效益。另一方面,自觉的家族伦理信念,减少了企业内部的偷懒、“搭便车”和其他机会主义行为,大大降低了内部管理的交易费用。当然,这种家族式企业及其管理方式也有不少局限性。但在生产力发展水平还不太高的乡镇企业中却利大于弊,取得了非常显著的绩效。

    (3)长期以来社会所提倡的把国家、 集体和个人利益结合起来的集体主义价值取向,以及人与人之间的互助合作精神,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对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减少欺骗、偷盗等机会主义行为,仍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特别是近些年来一些企业注重营造企业文化精神,力图把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精华,如以人为本、重群贵和、自强不息、义利统一等观念与现代市场经济准则结合起来,形成一种新的企业文化。这些企业文化对于增强企业职工的内聚力,激发工作积极性,减少偷懒,“搭便车”行为,提高企业经济绩效,都起了十分积极的作用。

    然而,面对今天的现实,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另一方面的事实,这就是一些旧的意识形态和传统观念对改革的阻碍作用,加大了改革成本;市场中普遍存在的“道德风险”,破坏着市场运行的秩序,大大降低了改革的绩效。

    (1)传统意识形态对人们观念的禁锢,使改革中的制度创新, 特别是国有企业的制度创新大大滞后,使企业改革难以走出旧的路径在低效中徘徊,这在我们前面阐述非正式制度与改革的时滞和路径依赖时已提到过。在此我们将从经济绩效的角度作进一步考察。我国传统的经济制度,特别是国有企业制度存在着不少缺陷,主要表现在产权关系不明晰,利益关系相曲,内部效益低下。应该说,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对国有企业进行彻底改革是非常必要、利国利民的事情。然而,由于传统姓“社”姓“资”、公有私有观念的束缚,使改革难以突破旧有的大框架,制度不能在效益最大化原则下来创新。使大部分企业至今没有走出低效的困境。当然,我们不然把国有企业改革的滞后和低效完全归咎于传统的意识形态,它是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旧的观念在其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却是不可否认的事实。

    (2)一些陈旧的传统观念使创新的正式制度在实行中被扭曲、 变形,大大地消减了正式制度的功能,降低了经济绩效。如前所述,非正式制度的变迁是缓慢的,当正式制度发生变迁以后,一些旧的传统观念和习惯仍会在相当长的时间延续下去,并对创新的正式制度功能的发挥起着制约作用。在我国改革过程中,这种旧的非正式制度拖住和干扰新的正式制度的现象也相当普遍。例如:我国现在制定的法律法则越来越多,而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也相当普遍、相当严重。这固然与法律实施机制不完善有关。但传统的重人情、轻法制的观念,等级特权观念,以及各种消极的道德观念的干扰和制约也是非常重要的原因。在这些消极观念的侵蚀下,法律制度被软化、扭曲,无法有效实施。一方面使制度本身的功能不能有效发挥出来,造成效益低下;另一方面又使得各种违规行为得不到有效制约,加大了改革成本。

    (3)大量的社会“道德风险”的存在, 干扰了社会经济运行的正常秩序,破坏了经济协调发展的条件,从而大大降低了社会经济绩效。当前我国社会生活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伦理道德的失范和无序,各种消极道德观念和不道德行为大量存在。例如“假冒行为”充斥市场,偷税漏税相当普遍,走私贩私屡禁不止,钱权交易、侵吞国有资产现象触目惊心等,这些现象一方面造成了社会资源和财富的大量损失,降低了社会经济绩效,另一方面抑制了人们对正常经济投入的积极性,破坏了经济发展的条件,阻碍了经济绩效的创造。

        六、小结
    非正式制度安排是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与正式制度相互联系,又有着自身的特点和独特功能。它通过对人们行为偏好的影响和对正式制度的制约,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非正式制度对中国经济改革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它促成了中国渐进式改革方式的选择,强化了制度变迁中的路径依赖;它在一些方面延长了改革的时滞,另一些方面又促进了改革方针政策的推行;它对中国经济改革的绩效带来了双重影响,有些非正式制度促进了经济绩效的提高;也有一些则干扰和降低了改革的效果。因此,对非正式制度安排在改革中的作用必须具体分析。

    非正式制度的作用表明,在我们进行改革过程中,不仅要注重正式制度的变迁与创新,还必须加强对非正式制度的改造与培育。必须建立起一套与市场经济的正式制度相适应的意识形态、价值观念、伦理道德等非正式制度安排。应该把正式制度的创新与我国优秀的文化传统与民族习性结合起来。这样才能减少改革中的矛盾和摩擦,降低制度创新的时间和成本,促进改革顺利而有效地进行。
 
 
 

作者:罗能生  编辑:janncyl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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