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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良刚:农产品流通的关键问题与解决思路
来源:2011年第07期《中国流通经济》 发布时间:2011-9-7 点击数:


  摘要:目前,在我国农产品流通领域中存在着许多问题,主要包括农民被隔离在农产品商业环节之外,不能享受农产品价格上涨带来的利益;农产品物流环节浪费严重,效率不高,增值空间拓展不力;农产品供应链因缺乏具备供应链核心企业特征的流通主体而远未形成等。针对这种状况,发展我国农产品流通应从创新农村经济组织,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加强农产品物流管理,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培育农产品供应链,拓展流通增值空间;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农产品流通产业发展等方面采取相应措施。

 

  关键词:农产品流通,农村经济组织,供应链

 

  十七届五中全会关于“消费、投资、出口”表述的顺序发生了变化,将消费的地位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十二五”期间,消费能否成为拉动经济增长最强劲的动力,有两个非常关键的因素,一是农村消费市场能否活跃起来,二是城市消费中的食品安全问题能否得到保障,这两个问题都与农产品流通密切相关。农产品流通过程是农业生产成本补偿、农产品价值实现以及农民收益最终确定的过程,同时也是将农村、农业、农民与城市、工商业、城市居民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过程,农产品流通增值如何产生、如何分配直接影响农民收入,间接影响农产品安全。

 

  一、当前农产品流通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民被隔离在农产品商业环节之外。在本轮农产品价格连番上涨的过程中,农民并没有因为农产品价格的大幅上涨带来明显的收益。在农村实地考察可以看到,每公斤玉米农民可获得1.2元的收入,这个收入当然已经比过去提高,但相比起城市居民购买时付出的每公斤5元的价格,我们可以发现,其中的大部分增值与农民无关;再如,2009年大蒜价格飙涨到平均每公斤16元时,从农民手中收购也仅为每公斤8毛钱,价格相差20倍。这些数字表明,农民被隔离在了农产品商业环节之外,不仅在农产品消费价格上涨时无法获得商业利益,还要在价格下跌时成为市场风险的最终埋单者。其根本原因在于,作为商品生产者的农民小、散、市场势力弱的状况没有得到有效改善。事实上,农民组织化程度过低造成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矛盾的问题早已受到重视,政府主导或引导、各方参与的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行为也从未停止过,但遗憾的是效果有限。究其原因,一是参与到各种组织中的农民仍然是一小部分,二是即使是这一小部分也并非能够主导组织利益的分配。以合作社为例,政府持非常鼓励态度,颁布实施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但统计显示,截至2009年底,共有入社农产2100万户,占全国农产总数的8.2%,与美国、德国等国家几乎全部农民都参加了合作社相比,我国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仍然很低;同时,根据我们调研,发现真正属于农民自己的、一人一票制的合作社数量十分有限。由此,依靠合作社改变农民市场弱势地位,使其融入农产品商业环节并且能够获得商品流通增值的合理份额,就成为政府的一厢情愿。农民既然被隔离在商业环节之外,那么他们对商业环节的增值也就漠不关心,所谓从地头到餐桌的产业链条实际是断裂的,而自生产领域开始的农产品质量良莠不齐、安全隐患丛生就不足为奇了。

 

  2.农产品物流环节浪费严重,效率不高,增值空间拓展不力。目前我国农业的市场化程度在不断提高,其中80%的农产品通过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流通,但薄弱的农产品物流环节造成流通中的极大浪费,水果蔬菜等农产品中间环节损失率高达25%-30%,而国外农产品运输的损耗率只有3%。这样的物流状态如果不能改变,必将带来两个方面的直接后果。第一,部分农产品成为无效供给,不仅不能补偿物流成本,还产生了额外的逆向物流费用。目前,农民是不得不以低价出卖农产品的形式承担着大部分物流费用。第二,物流活动创造的增值无法适应需求的变化。随着城镇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消费分层的细化,越来越多的食物消费表现出对品质、安全、方便、营养等食物附加价值的追求,特别是对食品安全的重视,对流通渠道、流通方式创新以及物流增值提出了新的要求。近年来,政府在增加流通基础设施投入、开通农产品绿色通道等方面做了很多努力,包括从2010121日开始,所有收费公路对运输农副产品的车辆免收过路过桥费,但不能从根本上提升物流水平。从行业发展的角度来看,现代物流的实现必须依靠现代物流企业,第三方物流以其专业性、综合性和功能统筹战略成为提升物流水平的绝对主体。而农产品物流因其主体、客体的特殊性,并且受到现有农产品流通渠道状态的限制而非常复杂,从事农产品第三方物流的企业几乎不存在,即赖以提升物流效率、拓展增值空间的组织协调和专用资产投资主体是缺位的。

 

  3.农产品供应链远未形成。一条成功的农产品供应链应该是将所有涉及到物流的功能和工作综合起来的链条,从最初的供应商采购获取,到最终的消费者接受,致力于所有物流作业的一体化管理,使渠道安排从一个松散的联结着独立主体的群体,变为一种致力于提高效率和增加竞争能力的合作力量。供应链运行的典型特征是整个链条产生增值,但单个节点的个体目标不一定能实现,这就要求供应链的核心企业与各节点之间的合作关系必须是紧密的、顺畅的,并且保证整个链条的增值能在节点间进行合理分配。虽然农产品因其鲜活易腐性,要求整个流通过程比工业品更连贯,从理论上来讲更适合进行供应链管理,但是从目前实践看,有一个重要原因致使农产品供应链难以形成,即缺乏具备供应链核心企业特征的流通主体。在农产品流通渠道上,与小规模的农产相连接的主要是小规模的贩销商、小规模的批发商以及农贸市场上小规模的零售商,这些主体承担着80%农副产品的流通,但是过小的规模致使主体间的合作与分离都表现为明显的随机性,任何环节的主体都缺乏与链条上其他主体长期合作的动力,也没有协调管理整个链条的能力。近年来,随着连锁超市的快速发展及其对生鲜农产品的经营,各方面都寄希望于新型零售商作为农产品供应链的核心企业,但是由于其他环节主体的组织化程度过低,零售终端的拉动作用有限,频发的零供矛盾更是让这个希望变得十分渺茫。

 

  二、发展农产品流通的着力点与政策建议

 

  1.创新农村经济组织,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第一,扩大各类农村市场中介组织的覆盖面,让更多的农产加入到各类组织中去。农村市场中介组织是居于农产与市场其他主体之间,为农产在生产经营中所发生的要素和产品的需求与供给活动提供居间服务的非营利性组织,包括经纪人及其组织、拍卖商、农村专业市场、农民专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一体化组织等多种组织形式。要加强对农民的宣传和培训,特别是通过示范带动作用,引导更多的农产走上组织化道路。第二,将农民的利益与各类经济组织紧密联系起来,让农民切实得到更多的实惠。也就是说要将各类组织彻底办成农民自己的组织,在组织运行过程中,农民不是被动的参与者,而要成为组织决策的制定者和组织利益的分享者,要让组织成为农民生产、生活各个方面长期而稳定的依托。第三,借鉴国外合作社聘用职业经理人进行管理的成功经验,探索农村各种经济组织两权分离的经营体制,降低农民自管带来的由于能力与经验不足引发的经营风险,并保证农民对组织利益的拥有和分享。

 

  2.加强农产品物流管理,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一是加强农产品标准化建设,从地头开始,提高物流的可控性。第一,制定农产品生产标准,并有相应的质量检测、认证与监督措施与之相配套,保证地头收购时农产品附带有完全的生产质量信息;第二,制定不同农产品分级分类标准,在质量标准的基础上依据农产品外观等物理特征进行分级分类,确保物流伊始能够根据细分市场制定分级配送计划,降低无效物流发生的几率;第三,制定不同类型农产品的储运标准,在包装、标签、温控等方面实现物流全过程的无缝对接,减少农产品的耗损。二是依托批发市场,培育第三方物流企业。从农产经产地与销地批发市场到零售终端这一物流链条上承载着80%的农副产品物流量,而且这种状态在短时间内不会改变。有鉴于此,提高物流效率的着力点应该放在批发市场上。一方面致力于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在市场准入方面建立规范,提升其信息化水平,依靠缩短信息流时间、增强物流链的快速反应能力,来减少物流损耗,提高物流效率。另一方面是开发批发市场的流励口工功能,提高仓储配送能力,在仓库占地及建设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引导民营资本依托批发市场建立第三方物流企业,形成较大规模、较高质量的农副产品综合物流能力。

 

  3.培育农产品供应链,拓展流通增值空间。实现农产品供应链管理,致力于整个链条的增值,一方面能够增加包括农产在内的各类流通主体的收益,另一方面可以满足多样化、高水平的消费需求,这是农产品流通发展的终极目标。我国农产品供应链虽然尚未成型,但是要积极引导。目前看来,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培育供应链核心企业,其中连锁超市仍是首选。为了避免连锁超市滥用渠道权力,需要同时培育具有一定规模的供应商或中间商和具有较高组织化程度的农民生产者。以此为标准,有针对性地引导符合条件的农民经济组织、中间商和连锁超市组建供应链,进行供应链管理的实践探索。试点示范、积累经验、应势推广是一个培育农产品供应链的可选方案。

 

  4.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农产品流通产业发展。一是加大政府对农产品流通的财政投入,提高三个比重。即中央和地方财政预算中用于农产品流通建设的比重,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的比重,信贷资金用于农产品流通周转的比重。二是要设立农产品流通投资基金,用于支持类似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工程”等具有公益性的农产品流通项目,同时以此引导社会投资流向农产品流通产业。三是加大税收减免力度,以服务为目的的中介组织免税费,以盈利为目的的组织享受低税率。四是在培育贸工农、内外贸、农工商一体化“航空母舰”和市场中介组织方面,制定专门的扶持政策,鼓励做大做强和为农民提供服务。五是组织编制农产品流通方面的各类相关标准,制定与之相配套的各项法律法规,实现对农产品流通的规范化管理。

 

  [作者简介]纪良刚(1961-),男,河北省安平县人,河北经贸大学校长,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商业联合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企业管理学会会长,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常务理事,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主要研究方向为农产品流通与市场中介组织;刘东英(1971-),男,河北省唐山市人,河北经贸大学学位办副主任,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农产品流通。

 

 

作者:纪良刚 刘…  编辑:w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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