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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龙龙:用市场机制平抑农产品价格波动
来源:2012年07月03日 国际商报 发布时间:2012-7-3 点击数:


    农产品价格频繁波动,“过山车”式市场行情反复出现,针对这一现象,相关部门提出了稳定农产品价格的总体思路,即遵循农产品生产规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杜绝行政手段对供给端的过度干预,保证市场的充分性和有效性,用市场化手段解决农产品价格波动问题。

    农业关乎国计民生,农产品价格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正因为农产品的独特性质和重要地位,农产品价格受到上至政府决策部门,下至黎民百姓的普遍关注。当猪肉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出现周期性波动时,政府曾出台政策,希望通过行政手段调节生产和消费、平抑价格波动。毋庸置疑,政府本着“稳定农产品价格是不可推卸的责任”这一思路治理价格乱象的出发点是好的,然而事实上从生产端抓起稳定价格的做法并不成功。以生猪为例,猪肉价格暴涨时制定的生猪养殖扶持政策实施后,经过一个生长周期,生猪存栏量大幅上升,迅速将生猪市场供求态势由供不应求带入供过于求状态。为遏制上一轮价格波动而制定的政策反而成为下一轮价格波动的诱因和推手,政策性干预不但没能长时间保护价格稳定,平抑价格,反而加剧了涨跌循环的周期性波动。这种“存好心,办坏事”或是“出力不讨好”的现象屡见不鲜。有鉴于此,我们再度强调,解决农产品价格波动问题,不能迷信行政手段和政策调节,而是要尊重市场机制那双“看不见的手”,尊重市场运行规律。杜绝行政政策手段对农业生产进行干预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农产品生产是经济过程和自然过程的统一,农业具有“靠天吃饭”的基本特征,是与自然环境关系最为密切的产业,任何一种农产品都有其自身生长周期,并且这种自然周期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通过行政手段、优惠政策调节农产品生产并不能改变农业的固有属性和农产品的生长特征。不仅如此,一次性的政策干预很容易打乱自然周期,使农业生产陷入非正常循环,放大价格波动效应。

    其次,在没有外部突发性事件干扰的前提下,农产品需求量基本上是固定的,此时只要保证市场的充分性和有效性,保证市场交易的顺畅进行,就能实现供需基本平衡。当然,在当前的情况下,仍然存在着农产品供需端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分散生产的个体农民“跟风决策”等导致市场不完全等一系列问题,也是我们所强调的建立完善市场机制的一个重要原因。

    再次,游资恶意炒作农产品价格并不构成农产品价格波动的主要原因。这是因为游资难以事先掌控大宗农产品的供求走势,即便在事中或事后介入干预也很难全面、长时间操控大宗农产品价格。农产品自身具有一定的生产周期,只要有充分、有效的市场存在,只要生产、流通、消费几个环节顺利进行,尤其是供给和需求有效对接,完全可以应对游资带来的挑战。因此大部分情况下的农产品价格波动主要源于市场失灵而非“炒作”的作用。

    在农产品价格进入上升通道时,可以采取对消费者直接补贴的方式减轻价格上涨给消费者生活带来的不便,缓解居民生活成本上升的压力,同时给市场充分的时间和空间发挥自身的调节作用。总之,在解决农产品价格大起大落的问题上,政府的“手”不能伸得太长,更不能盲目干预农产品生产,要充分相信市场的力量,发挥市场的主导作用。

 

作者:马龙龙  编辑:w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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