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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洋葱农户大范围违约 订单农业很受伤
来源:2010年11月10日 中国青年报 发布时间:2010-11-10 点击数:

    “洋葱又涨了4毛钱。”乌鲁木齐市民李女士直叹息。她不知道,在自己叹息的几毛钱背后,却是菜市场众多商户和洋葱种植户两个利益方之间激烈的博弈。

    洋葱在新疆俗称“皮牙子”,它对于牛羊肉,相当于重庆的辣椒对于火锅,是不可缺少的必需品。

    在乌鲁木齐北园春蔬菜批发市场,干了十几年洋葱生意的许东方这几天比较忙。因为洋葱最近涨价太快,很多市民一袋一袋地往家里买。

    “新疆少数民族群众喜欢吃牛羊肉,洋葱是很好的辅料,也容易除去膻味,新疆人很爱吃。”许东方说,尽管洋葱涨价了,但销售依然火爆。“洋葱涨价对我们二级批发市场没有多大影响,因为一级批发市场涨价了,我们跟着涨价就行了。新疆人总不能因为洋葱涨价就不吃了吧?” 
 
    在北园春一级批发市场“李老太蔬菜自销处”工作的安先生说,他每天都会进一二十吨洋葱,涨价前每公斤洋葱批发价是七八毛钱,现在已经涨到每公斤一块二三。对他来说,最无奈的是,本来之前和农户签订的合同是每公斤5毛钱左右,现在却要一块多才能成交。

    洋葱涨价,农民违约待价而沽

    10月16日,在乌鲁木齐市西山农场张永奇家的农田里,成片的洋葱长势茂盛,大大的洋葱暴露在太阳底下,十分惹眼。

    早已到了洋葱出土的季节,但张永奇直到10月17日才将洋葱卖出去,他说要看看商户会不会跳过前期合同约定的0.49元,而是按1元的市场价收购。

    张永奇是“李老太蔬菜自销处”的老供应户,今年种植了10亩洋葱,由于气候特殊,亩产平均产量在5吨左右。今年9月,他与“李老太蔬菜自销处”签订了供销合同,合同约定价是每公斤0.49元。

    张永奇说,今年洋葱涨价了,别的农户都是按照1元多的价格卖的,自己要是按照合同价来卖,至少少赚一半的钱,于是决定再等等,最终以每公斤1元的价格卖给了“李老太蔬菜自销处”。即使这样,他还觉得卖得有些亏了,认为商户按照市场价收购还是太低,对他们不公平。

    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西沟乡农民苏应春也有同样的心理。苏应春今年种植了5亩洋葱,亩产平均在5吨左右。

    年初,他与李作义签订了供销合同,打算按照0.45元的价格卖给李作义,但他一算账,自己要少赚13750元,便决定再等等看。

    李作义是西沟乡西峰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合作社向种植户无偿提供种子和技术指导,蔬菜成熟后由合作社统一收购,保证产品销路。今年,合作社和西沟乡70多户种植户签合同收购3000吨洋葱,但至今只收到20多吨。

    奇台县坎尔孜乡北顺达农业专业合作社副理事长兼党总支书记蒋先生说:“合同规定按照每公斤0.9元进行收购,但由于市场价上涨,最终商户给了我们每公斤1.25元的收购价格。”据他介绍,他所属的合作社种植了600多亩洋葱,预计收成是2000多吨,现在已基本都卖出去了。他说今年的市场行情很好,农民收入大大增加。

    然而,他不知道,正因为农户纷纷违约,提高洋葱收购价格,使得许多商户抱怨农户不守信用。

    据了解,洋葱涨价有多方面原因。北园春农产品一级批发市场的罗老板说,今年从外地进的洋葱不多,新疆本地因气候变化,冰雹、洪水等对耕地作物的破坏,洋葱大量减产,供不应求。因此,农民为了获得经济利益,普遍抬高洋葱价格,造成大规模违约。

    “我跟农户签订合同时,是每公斤0.55元收购,但今年农民纷纷违约,都是每公斤1.1元的价格卖给我。”罗老板说。

    合同形同白纸 订单种植受冲击

    和罗老板有着相同想法的商户不在少数。干了十几年洋葱收购生意的王明文说,他今年主要跟乌鲁木齐周围的三十几户农户签订了合同。商户每亩地的押金统一是500元,他今年交了10多万元的押金。

    由于洋葱今年普遍减产,平均每亩地只能产五六吨。他本来估计可以收购1200多吨洋葱,但到目前只收购了700多吨。“开始,我是以每公斤0.55元的价格收购的,那时农户还不知道洋葱会涨价,等到后来去收,农户都纷纷抬高价格了。现在最高的已经涨到每公斤1.1元,并且有的农户还在等着卖更高的价钱。”

    “去年洋葱太多,掉价严重,我们商户要是不按合同上的价格购买,农户就不退押金。”王明文说,自己作为商户没法违约,但农户却可以。“我们是专门干这行的,即使农户提高价格,你不买他的货,又能去干什么呢?”王明文认为,部分农民有些见利忘义。

    在北园春一级批发市场商户王军看来,农户违约实在是很平常的事。“拿今年洋葱的涨价来说,我们蔬菜公司跟各地农业合作社和村委会协商,洋葱价格的最终涨幅才控制在20%左右,这也是根据合同来的,但仍有一半左右的洋葱没有收购回来。”他说,当初签订合同规定的收购价是每公斤0.45元,他按照合同规定的涨幅出到每公斤0.8元,农户还是不愿意卖给他,最后才不得不将价格调到每公斤0.9元,现在平均已经涨到至少每公斤1元了。 
 
     农户涨价,对于处在一级批发市场的蔬菜商来说,影响是最大的。“市场有需求,你不买,别人肯定就买走了。”王军说,“跟农户签合同,其实就是一种形式主义,基本是毫无信用可言。虽然明明知道签订合同并不能保障什么,但商户还是抱着侥幸心理,希望遇上那种不会违约的农户。”

    失信的订单种植将如何发展?

    据了解,在大多数订单种植的合同中,其实都有约定:收购价可在约定价基础上,上下浮动10%。但现在向上浮动已远远超出了这个幅度。

    签订单合同,就是为了防止供销双方之间有违约的情况发生,并且也希望借此保障农民和商户的利益。一旦对方违约,就可以依据合同,寻求法律的庇护。然而,近年多次发生了农民大规模违约的情况,商户为什么不拿起法律武器?

    “不是没有打过官司,但根本就没打赢过。”王军说,针对农民违约的情况,2008年,有两家商户和农户打官司,但后来一拖再拖,“打官司耗时耗力,商户要做生意,根本拖不起。”王军说,“尽管农户涨价,但商户只要看到还有一点利益,都会按照农户的价格走。”

    凌庆蔬菜公司的翟经理今年和农户签订10亩地的洋葱供销合同,农户不仅没有将合同上约定的10亩地洋葱卖给他,并且连5000元押金也没有退还,他不得不拿起法律武器,和农户打起了官司。

    翟经理说:“作为商户,我也不愿意打官司,打官司申诉期都要20天,劳民伤财。”虽然迟迟未等来开庭通知,但因为跟其他商户遇到的情况不一样,他认为自己一定能够打赢官司。

    虽然当地多有“皮牙子协会”和农村信用合作社进行调解,但在商户看来,由于地方保护主义,“皮牙子协会”通常都是替农户说话的,根本做不到公正公平。“村委会和农业合作社面对农民违约的情况,也应该承担责任,他们却都推卸责任。”王军无奈地摇摇头说。

    奇台县坎尔孜乡北顺达农业专业合作社副理事长兼党总支书记蒋先生则认为,订单合同主要是对农民有利。商户在签订合同后必须履行合同规定,因为农业专业合作社有一套完善的法律保障体系,能够切实保障农民的利益。

    在商户这一方,因为没有一定的组织,也未建立一套较完善的法律保障体系,因而在维权时常常无法保障自己的利益。

    今年发生了农户大规模违约的情况,王军说,他们也准备建立起自己的一套措施,争取在明年,按照今年农户守约的情况来跟农户签合同,“和一些老实的农户签,不再和那些不守信用的农民签合同了”。

    一些专家称,订单种植的初衷是为了保护农户的利益不受损害,同时也要保障商户的利益。这两个原来相互依靠的群体,却因为受利益驱使,渐渐使得订单种植越来越走向失信的边缘。如何保证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如何平衡双方的利益?订单种植面对信用危机又将如何发展?这些问题需要引起社会的关注。

作者:刘冰  编辑:泥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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