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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多家超市散装食品质量卫生堪忧
来源:2011年05月19日 大众日报 发布时间:2011-5-19 点击数:

    近日记者走访了市区各大超市,发现部分散装调味品、食品没有明确标明生产日期,也没有必要的遮盖保护和禁止触摸的标志。许多消费者手摸鼻闻和部分销售人员的违规操作,使散装食品的卫生状况堪忧。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超市销售的散装食品必须在醒目位置标注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等,以确保消费者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做到明白消费。

    记者走访多家超市发现,部分散装食品存在标识不全或者模糊不清的问题。在市区一家超市,记者看到销售人员从货柜中取出一个装有干玫瑰花的塑料袋,用手直接包装称重。消费者张女士询问保质期和生产日期,销售人员回答说“就是食品包装带上标识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均已标明。”张女士表明刚才看到销售人员在包装食品,问包装袋上的日期是否为包装日期,生产日期到底是什么时间,销售人员回答也支支吾吾,仅表示食品肯定在保质期内。

    散装食品除了生产日期不明之外,还存在二次污染。《食品卫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市场销售散装食品的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效身体健康证、操作时佩戴整洁卫生的口罩、衣帽和操作工具。销售的散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防鼠材料和设施予以遮盖保护,并设置禁止触摸的标志,防止随意接触食品,供消费者品尝的散装食品应明显区分,并标明可品尝的字样。

    记者在多家超市发现,大多超市管理缺位,销售人员既不具备全面的散装食品销售卫生知识,也缺乏必要的卫生防范措施。有的直接用手对食品进行包装,让不少消费者看了对散装食品的卫生问题表示担忧。超市的散装食品大都敞口卖,没有防蝇虫和鼠的遮盖保护,消费者随意用手摸和品尝,有的甚至尝了以后又扔了进去,散装食品频遭二次污染。

    散装食品是深受消费者喜欢的方便又实惠的消费品,目前又是夏季,是传染病和蚊蝇传染的易发时节,不少消费者表示,希望相关部门和经营商完善散装食品销售的各个环节,让消费者吃得放心,同时推动食品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

作者:佚名  编辑:泥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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