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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服务业发展规划
来源:2008年12月26日 国家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08-12-29 点击数:


  未来5年,是我市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升级的关键时期。加快服务业发展,对于带动全市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增强长春综合服务功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服务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依照国家、省、市关于加快服务业跨越发展的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服务业发展基础

  (一)发展基础

  过去5年,我市在加快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中,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服务业内部结构和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进入稳定增长发展阶段。目前,服务业已成为支撑经济发展、优化产业结构、保障充分就业、提升生活品质的重要行业,在长春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总量不断壮大。服务业增加值由2002年的446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837.1亿元,5年平均增长13.4%;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40.4%,高于全省0.4个百分点。

  结构不断优化。在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传统行业继续发展的基础上,以物流、旅游、会展等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业不断发展、壮大。2007年,物流业增加值实现179亿元,占GDP的比重达到8.6%;旅游总收入实现178亿元,同比增长20%;举办各类会展活动130项以上,会展业直接收入近10亿元,带动其他相关产业收入92.5亿元,均比上年增长20%左右,东博会、汽博会、农博会成为全国知名品牌展会。这些产业的发展促进了长春城市综合服务功能的丰富和完善,正在成为长春服务业发展的重点产业。

  载体建设取得成效。依托城市中心区的区位、人才等优势,朝阳区、南关区的楼宇经济和红旗街、重庆路、桂林路、火车站前、东盛路等重点商业功能区发展水平提升、效益显现。净月开发区旅游要素日益完善,景区的集聚效应和吸引力不断增强。二道综合物流园区、宽城东北亚物流园区、空港物流保税园区等以生产性服务为主导的集聚区蓄势待发,正逐步成为长春服务业发展的重要载体。

  重大项目顺利推进。长春龙嘉国际机场、长影世纪城、伪满皇宫复原工程等一大批服务业项目建成投入使用;省广电中心、汽车文化园、北方汽贸城等一批促进服务业发展的重点项目建设顺利;长春综合文化科技中心、现代农业博览园、动漫游戏原创产业园等项目开始启动建设。

  吸纳就业能力进一步提高。随着服务业规模的扩大、领域的拓宽和业态的创新,我市服务业从业人员稳定增加。2007年末,服务业从业人员预计达到120万人,占全市从业人员的比重为36%左右,成为城乡居民新增就业的主要渠道。

  近年来,长春市服务业发展取得的成就,为今后加快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但与国内先进城市相比,与国民经济整体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日益提高的需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一是生产性服务业发育不足,难以为一、二产业发展提供有效支撑;二是产业内部结构不合理,传统商贸业所占比重较大,信息、会计、法律、设计等新兴服务业发育不足;三是服务业的产业化不足,市场化程度不高,产业规模普遍较小,缺乏较大规模和较强竞争力的企业和项目带动;四是没有统一规范的统计体系,难以为政府决策提供保证;五是缺乏专业人才,尤其是复合型高端人才匮乏,突出体现在新兴产业、高智商领域的人才短缺,物流业、会展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人才制约矛盾突出。

  (二)发展机遇

  未来5年,在国家、省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支持下,我市服务业面临着很好的机遇和条件。

  一是经济发展处于新一轮快速上升阶段,将为服务业的发展奠定良好基础。进入“十一五”以来,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2007年人均GDP超过3600美元,预计未来5年将达到7500美元左右,由中低收入水平趋向中高收入水平;第二产业占GDP比重将超过50%,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城镇化水平超过60%,处于城镇化加速期。从世界经济社会发展的历程看,服务业快速发展期正是整体经济由中低收入水平向中高收入水平转化时期、工业化中后期和城镇化加速期。我市服务业的发展潜力将得到有效的释放。

  二是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将进一步促进消费水平提高和消费需求多样化。近年来,我市城乡居民收入水平逐年提高,消费结构逐步升级,消费层次多样化,为服务业跨越发展提供了内在动力。2007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1272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为4780元,分别比2002年提高了5757元和1633元。居民消费层次快速提高,商品性消费比例下降。2007年城市恩格尔系数预计为33.5%左右,比2002年下降了6个百分点。主要消费支出中,医疗保健、交通通讯、娱乐文教、旅游等保持高速增长势头,住房、汽车等高档大宗消费上升显著,带动性增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人口向城市不断集聚,必将推动消费需求总量的扩大和结构的调整。

  三是一产的稳定增长和二产的快速发展,将为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提供巨大空间。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以来,我市在国企改革、项目建设、工业提速增效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十一五”期间,我市汽车、农产品加工、光电信息、生物医药和商品粮基地建设在国家、省的支持下将面临新的发展机遇。一、二产业现代化水平的提升对设计研究、信息技术、金融保险、现代物流、会计、法律等生产性的服务需求大幅上升。

  四是良好的外部环境和现实条件,将为服务业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从国际上来看,国际服务业向我国的转移速度逐年加快,为我市积极承接国际服务业业务创造了良好的机遇;从国内来看,服务业发展得到高度重视。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关于推进服务业跨越发展的决定》,加上长春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入,基础设施的日益完备,为我市服务业实现跨越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服务业发展总体思路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扩大总量、优化结构、产业升级为主线,以产业化、市场化、社会化为方向,以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为重点,以体制和机制创新为突破口,坚持集聚发展,实施项目带动,培育特色品牌,努力形成三次产业融合互动、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协调发展新格局,推进我市服务业实现跨越发展。

  (二)发展目标

  抓住新世纪重要战略机遇期的关键时期,扩大服务业总量,提升服务业档次,增强服务功能,扩大服务半径。到2012年,初步构建起与长春新型产业基地相适应的生产性服务业体系,与生态宜居城市建设相融合的消费性服务业体系,建设成为东北地区区域性物流中心、金融中心、信息中心。服务业增加值力争年均增长15%以上;生产性服务业占全市服务业增加值比重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以上;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提高到40%以上。

  (三)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的统筹协调、规划指导作用,加强政府对服务业发展的引导和调控,按照产业化、市场化、社会化的方向,优化市场资源配置,为各类经济主体创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

  二是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原则。科学确定服务业发展的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在发展面向生活的传统服务业基础上,重点发展面向生产、服务生产的现代服务业,实现服务业的整体推进、全面发展。

  三是坚持产业联动、协调发展的原则。围绕“两大支柱、三大主导、五大重点”产业的发展需要,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三次产业相互融合、相互配套、相互拉动,逐步实现服务业的增量升级,形成充满活力、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产业发展格局。

  四是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的原则。优化服务消费结构,提高覆盖城乡的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完善服务功能,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普惠公平,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三、服务业发展空间布局

  (一)总体布局

  中心城区:依托产业基础,以特色商街、主题楼宇和集聚区建设为载体,着力强化服务功能,在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基础上,突出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朝阳区、南关区依托区域优势,大力发展金融服务业、现代商贸业、信息服务业和文化创意、商务服务业,建设成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二道区、宽城区、绿园区积极改造提升提高传统服务业,大力发展新兴服务业,依托铁路、公路运输能力,发展现代物流业等生产性服务业。净月区、双阳区在突出旅游业发展同时,积极拓展服务业领域,发展文化创意、教育、会展、软件、设计研发等高端产业。高新区、经开区、汽车区发挥对外开放优势,优先发展商务服务、物流服务、信息服务、科技服务、中介咨询服务等与先进制造业密切相关的生产性服务业。

  四县(市):在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围绕承接中心区制造业转移,重点发展为制造业、农业和农村经济服务的服务业,加快现代农业物流园区和科技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形成城乡联动的服务网络。

  (二)区域布局

  中心城区在着力发展特色商街和主题楼宇的基础上,重点打造服务业集聚区,构建以“两个中心区、五个功能区、八个商业区”为主体框架的服务业发展格局。

  1。两个中心服务区

  ——人民广场中心服务区。坚持调整、改造、提升并重,扩大服务业聚集总量,重点发展商业、金融保险、信息通信、娱乐等服务业,大力引进知名企业,提升服务功能和服务水平。

  ——南部新城中心服务区。坚持高起点规划建设,围绕中央商务区(CBD)和行政办公区的建设,重点发展行政办公、商业金融、公司总部、文化娱乐等外向程度高、服务范围广、附加值高的高端服务业,使之成为长春市具有明显现代特征的新的公共服务中心。

  2。五个功能服务区

  依据不同区域的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积极引导产业集聚,重点打造五个特色鲜明的现代服务业功能区。

  ——汽车产业服务功能区。以汽车产业开发区为依托,培育新兴业态,努力建立完备的技术研发、软件开发、物流配送、金融保险、中介服务等行业支撑体系,形成功能完备的汽车产业服务平台,使长春成为国内外知名汽车服务贸易基地。

  ——现代物流服务功能区。充分利用城市北部、东北部便利的交通运输优势,以二道、铁北、空港物流园区为依托,创新交易方式,完善物流市场服务体系,使传统市场向连锁经营、展览展示、购销代理、商品信息服务、物流配送等多种交易服务功能的新型市场转变,集中规划建设陆路干港、保税物流中心和一批大型现代化物流批发市场,形成市场集聚带,打造成为专业化程度高、流通功能强、经营规范的区域物流中心。

  ——科技、信息服务功能区。以高新产业开发区为依托,以科技研发为核心,为重点产业提供技术支持、信息咨询、知识产权转让等多种形式的服务,实现智力资源和科技成果的快速转化,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生态旅游服务功能区。以净月开发区为依托,充分发挥自然林水、影视文化、农业博览等兼备的优势,实现从单纯的观光游向观光游、休闲游、文化游“三位一体”转变,打造成为东北地区知名的生态休闲旅游度假目的地。

  ——会议展览服务功能区。以长春国际会展中心为依托,加快各项配套设施建设,健全服务功能,完善管理措施,承接国内

  外高端大型会议,培育更多品牌展会,提高专业化、国际化水平。

  3.八个商业服务区

  围绕城市次级商业中心建设,重点加快火车站、西客站、红旗街、桂林路、长沈路、宽城新行政中心、东盛路、超达·磐谷等周边区域8个商业服务区建设,引进综合性服务业项目,集聚发展商贸、餐饮、住宿、文化等服务业,形成各具特色的服务业街区。

  四、服务业发展的重点领域

  (一)金融服务业

  发展思路和目标:以改善区域金融服务环境为条件,推动地方银行类金融机构重组升级,加快引进域外银行类金融机构步伐,扩大金融总量,满足金融需求,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速推进长春老工业基地振兴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相适应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5年内力争引进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等金融机构10家;金融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以上。

  重点任务:

  ——大力促进商业银行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四大商业银行资产扩张和寻求新利润增长点的内在积极性,创新金融产品,搞好银企对接,建立新的信用关系,保障信贷资产安全,拓展新的业务空间,增强银行盈利能力,促进商业银行金融总量不断放大。稳步发展公司业务和机构业务,加快发展个人银行业务、中间业务和电子银行业务,拓展国际业务,提供更多的金融产品,满足经济发展需求。促进商业银行的金融信息化进程,打造现代化、网络化的金融企业

  ——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和新型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建设。进一步创新管理体制,争取组建“长春市农村合作(或商业)银行”。强化与其他各类金融机构的业务合作,建立农民贷款互助联保机构。积极支持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的改革,最大限度地保留已有分支机构,积极引进机构投资者和社会资本鼓励、引导和扶持农民创办资金合作组织,启动村镇银行建设。形成以自有金融机构为主、地方农信社和村镇银行为辅的农村金融体系。

  ——积极引进域外金融机构和战略投资者。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吸引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等国内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国外金融机构来长设立分支机构,鼓励民间资本和外资参与现有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重组改造。

  ——努力实现商业保险快速发展。积极创造条件,吸引域外保险公司来长设立分支机构,加快保险产品的升级改造,巩固和完善传统保险品种,积极参与社会保险体系建设,发展企业年金保险业务和服务“三农”的农业保险,创新农业保险组织形式和品种,推动出口信用保险与出口物资业务相结合,支持发展对外贸易。2012年,全市保费收入力争突破70亿元。

  (二)现代物流业

  发展思路和目标: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主导产业特别是先进制造业为依托,以搞活城乡流通、服务人民生活为根本,以专业化、信息化、标准化、规模化为方向,依托区位、交通、信息等优势,加快都市物流配送辐射层圈建设,形成半小时快捷服务的城区圈、1小时准时服务的市域圈、8小时送达服务的东北地区圈,把长春打造成为覆盖全省、辐射东北的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区域性物流中心城市。到2012年,物流业增加值力争达到450亿元以上,占GDP比重提高到10%左右。

  重点任务:

  ——构筑物流基础设施平台。规划建设汽车、铁北、综合、空港四大物流园区,扩大进驻企业规模,完善物流服务体系建设,为企业提供安全可靠、高效的服务。以时效性区域运送为主,发展建设8个物流配送中心。重点依托北方汽贸城建立汽车生产资料配送中心;依托欧亚卖场建立生活资料物流配送中心;依托果品、蔬菜、粮食3个国家批发市场建立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依托中东市场、东北亚采购中心、陶瓷、石材、木材、钢材等批发市场群建设建材配送中心;依托公路枢纽建立杨家店、卫星路、绿新、长江等4个综合物流配送中心。

  ——加快运输通道网络建设。实施大通关工程建设,争取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协作和支持,尽快建立长春与大连港、绥芬河等口岸的直通联接。加大与俄、日、韩、朝、蒙等周边国家物流服务业务,发挥长春连接欧亚大陆桥的重要结点作用。规划启动龙嘉国际机场扩建工程建设,增加国内外通达运输航线。加快京哈客运专线、长双烟铁路、长吉城际铁路建设,扩大长春东站、长春北站、长春南站三大货运站建设。搞好物流产业基地路网与主要交通枢纽衔接,加快长春——双阳——九台——德惠——农安——怀德——长春一级公路环线建设,打通各县(市)区连接乡镇的环路。提升国际空港、陆路口岸、物流园区的流通集散和辐射功能,形成布局合理、功能配套、有机连接的物流格局和服务体系。

  ——构筑物流基础信息平台。建设与现代物流业发展相适应的信息网络系统。规划建立长春市综合物流信息中心,实现物流信息网站、物流园区、物流企业和相关机构间物流信息的整合与共享。联通国内外主要物流信息平台,与国际重要国家物流信息系统联结,将长春建成东北亚的重要物流信息平台。

  (三)旅游业

  发展思路和目标:以争创“中国最佳旅游城市”为统领,坚持发挥我市自然和人文优势,坚持精品带动战略,打造一批在海内外旅游市场影响大、特色鲜明、吸引力强的旅游产品,努力办好“冰雪节”、“消夏节”,提升我市旅游经济的规模、质量和国内外竞争力。到2012年,旅游业总收入达到410亿元人民币,年均增长18%以上,建设成为国内外知名的“滑雪胜地、消夏之都”。

  重点任务:

  ——加快旅游产品体系建设。着力打造十大支柱和十大特色旅游产品,努力形成三大旅游产品集群,即建设冰雪体验、消夏避暑、电影文化、汽车工业、商务会展、伪满遗迹、雕塑艺术、康乐保健、关东美食、东北民俗等十大支柱旅游产品;积极开发农业观光与农家体验、科普、辽金文化、特色公园以及净月潭国家森林公园、伊通河景观、波罗湖湿地、新立湖景区、石头口门景区和松花江沿岸风光等十大特色旅游产品,形成净月潭与双阳现代休闲度假产品集群、二道与九台民俗生态产品集群和城市中心综合产品集群等三大旅游产品集群。

  ——积极创建中国最佳旅游城市。进一步扩大对“创佳”工作宣传。完善城市各种旅游标志;完善城市旅游服务功能。建立旅游目的地营销系统(DMS);按国际标准在机场、火车站、公路客运站、主要交通干道、入城口和城区主要路口设立中英文对照的交通标识和重点景区指示标牌;在旅客聚集区域设立旅游咨询网点。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建设重点旅游区的高等级公路,增加国内外航线。建设不同档次的宾馆饭店,提高国内外游客的接待能力。

  (四)会展业

  发展思路和目标:以产业优势、区位特点为依托,以多种形式的会议、展览及大型赛事、演出和节庆活动为载体,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培育大市场、发展大会展,努力推进会展业品牌化、国际化、专业化、市场化和规范化进程,到2012年,年举办各类会展活动150项以上,其中全国性、国际性会议达到30项以上;展览80项以上;力争直接收入突破15亿元,带动相关产业收入130亿元,年均增长10%以上,使我市成为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特色鲜明的全国性会展名城。

  重点任务:

  ——发挥优势,打造会展品牌。在围绕资源、产业、产品、文化、区位等特色优势打造本地会展品牌的同时,引入域外品牌会展项目。重点扶持“中国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中国长春国际汽车博览会”向国际知名品牌发展。提高“中国长春国际农业·食品博览(交易)会”、长春电影节等品牌展会。努力做好国内外客商的招商工作,引入国内知名会展进入我市开展经贸活动,着力发展国际展与出国(出境)展,加强与国(境)外的商贸往来,扩大我市会展业在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影响。到2012年,培育形成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的品牌展会5项以上,力争有3—5个传统品牌展会走出国门到国外办展。

  ——建设会展基础设施,提高服务功能。坚持“以展养馆、分步建设、逐步完善”的方针,加快长春国际展览中心和长春现代农业博览园等大型会展设施的建设。改造建设中小型展览馆。鼓励支持座落在繁华街路的企事业单位,对其具备办展条件的场所进行改造,建成可举办中小型展会的展馆。争取通过两至三年的努力,在我市较繁华街路,形成一至两个可举办中小型展会的展馆,使我市会展业形成大中小型展馆并存的格局。到2012年建设不同规模、不同用途的会展场所5处以上。其中,新建中型会展场所2个;扩建展览馆1个;展览馆面积达到21万平方米。

  ——培育会展主体,发展相关产业。通过资源整合,组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专业会展公司。发展会展中介服务公司,提高设计策划、组织联络、广告宣传和各类服务水平。加强与国内外知名展览公司、商协会多方面合作,通过代理、移植、并购、合作等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吸引国际国内大中型展会和品牌展会来长春市举办。发展会展业的相关配套产业,形成以大型会展专业企业为核心,以交通运输、通讯、旅游、餐饮、住宿业为支撑,以广告、印刷、装修、布展、翻译企业为配套的产业集群和会展产业链。

  (五)信息服务业

  发展思路和目标:广泛应用现代信息技术,进一步完善通信、计算机、广播电视等基础网络,深度开发利用信息资源,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推进信息服务业的产业化、集约化和现代化,建立良好的市场规范和有序的竞争机制,建设一批具有长春特色的信息服务产业基地与综合信息平台,逐步建立门类齐全、完整高效的信息服务产业体系。到2012年,信息服务业增加值达到260亿元,年均增长20%。

  重点任务:

  ——加快信息服务业重点工程建设。抓好基础信息网络、电子政务外网平台、数字电视服务平台、制造业信息化服务平台、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信息技术综合服务平台等重点工程建设。

  ——推进通信企业拓展信息服务业务。依托网通、移动、联通、铁通、电信等电信运营公司及其他行业部门的网络资源,构筑适应未来发展的信息传输骨干网。鼓励移动通信企业建设宽带多媒体平台、移动通信平台,结合3G和IPv6的推进,整合开发信息资源,建设市级信息交换中心,支持和培育网络教育、数字图书馆、网上旅游、网络游戏、电子出版物、网上社区的信息服务业发展,提高网络文化产业的规模化、专业化水平,为公众提供不同类型的个性服务。推进传统电信运营商向现代信息服务商转型,催生现代信息服务企业发展。

  ——进一步发展壮大软件业。以长春软件园为依托,提供软件评测、软件出口等服务平台,发挥聚集和带动作用,提升软件产业的整体水平。创新软件品牌产品,重点支持有特色的信息安全、企业管理、生物识别、电子商务、数字认证等软件产品开发,培育一批大型软件企业。运用市场机制引导和推动软件企业间的重组联合,鼓励软件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及国际知名软件企业共同合作,建立软件出口基地,针对日、韩、美外包服务需求,制定加快软件外包业发展计划。

  (六)中介服务业

  发展思路和目标:按照服务专业化、功能社会化的方向,积极发展会计、审计、律师、广告、资信评估、科技服务等中介服务,培育和引进国内外知名的中介机构,坚持培育发展与加强规范相结合,行业自律与政府管理相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努力提高中介服务行业的整体素质,逐步建立起政府管理有序、平台支撑有力、行业自律规范的中介服务业发展体系。

  重点任务:

  ——大力发展工程咨询、高新科技、房产中介等行业准入要求高、专业技术要求强的知识密集型中介机构。加快服务的专业化提升,促进服务品种和服务方式的创新。

  ——积极引进国际著名的会计、法律、咨询、评估等中介企业;加强与国内外著名高校、研究机构的合作,设立从事研究、开发、设计的中介机构。

  ——重点扶持一批服务水平较高、管理理念较新、经营规模与业绩在行业中排名前列的会计、房地产、高新科技中介机构向集团化、综合化方向发展,打造全国知名品牌。

  ——加快中介机构与挂靠的政府部门脱钩,从事经营性服务的中介机构要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承担行政职能的中介机构要退出市场,改为公益性事业单位。

  ——引导一般性中介服务企业向“专、精、特、新”的方向发展,扩大行业协会的覆盖面,更好地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七)商贸服务业

  发展思路和目标:坚持对内、外开放并举,“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扩大总量与优化结构相统一,在更大范围和更宽领域参与国内外经济合作,整合优势资源、优化发展环境、增强发展动力、开发消费市场、拓宽服务领域、强化信用管理、加大扶持力度,利用现代流通手段,促进餐饮、百货等重点行业发展,促进城乡商贸流通有机结合与协调,不断提升商贸服务业的规模和水平。到2012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700亿元,年均增长17%以上。

  重点任务:

  ——加速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步伐。做大做强欧亚集团等重点商贸流通企业,组建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大型连锁企业集团。形成1—2家年销售额10亿元以上、3—5家年销售额亿元以上的连锁龙头企业。发展大型零售百货企业、大型综合超市的连锁经营。鼓励中小型店铺通过各种途径加盟连锁企业。推进超市和生活服务连锁企业向社区和农村居住点延伸。发展现代化、社会化的配送中心,建立低成本、高效率的运营体系。做好绿色早餐、万村千乡市场建设工程、社区商业“双进”工程。

  ——改造提升商贸服务业。结合旧城开发和新城建设,推动对现有商业设施及商业区的改造、升级和功能完善。调整商业网点布局,规划建设一批精品商业街路、商业中心、商业广场,在城市周边建设20个左右区域性大型专业批发市场,增强服务功能,提高辐射能力。

  ——推进电子商务发展。鼓励商贸企业与高科技企业联手,推动传统商贸企业逐步实现商务电子化,到2012年,争取使电子商务实现的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达到10%以上。

  (八)科技服务业

  发展思路和目标:坚持以完善创新体系、提高科技创新的运行效率和效益为根本出发点,深化体制改革,充分发挥政府的扶持、引导作用和市场导向作用,开展多种模式的探索和实践,推动社会力量按照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的发展方向大力兴办各类科技服务机构。培育一批具有较大业务规模和较强核心竞争力的重点骨干机构;造就一支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较高专业素质的科技服务人才队伍;完善技术服务平台和科技园区(基地)体系建设;初步形成符合我市创新体系建设要求,开放协作、功能完备、高效运行的科技服务体系。到2012年,科技服务业增加值达到65亿元,年均增长18%以上。

  重点任务:

  ——实施政府科技计划,促进科技企业快速发展。积极组织实施政府科技计划,研究6个技术领域前沿技术,发展10个重点领域,启动12个重大科技专项,实施“科技创业风险投资促进百户企业快速发展工程”和“长春市科技成果转化百亿增值工程”。各类科技发展计划向支柱和主导产业集聚,优先支持以企业为主体的项目,优先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申报的产学研相结合的项目,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大力发展科技服务机构,提高社会化服务能力。加大对各类科技服务机构的扶持力度,积极发展为企业提供综合性服务的生产力促进中心、创业中心、技术产权交易中心等服务机构;围绕重点产业和优势产业,拓宽技术转移渠道,建立区域性技术转移联盟,积极探索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和创业资本市场;加强综合性科技信息机构信息库及信息网络基础建设;重点建设一批专业特色突出的科技产业孵化器和风险投资公司;整合各类科技资源,加强大学科技园、海外学人创业园和科研院所产业园区建设,完善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加大对外开放力度,面向市场提供社会化服务,依托有竞争力的企业,以合资、合作方式引进国内外科技服务机构,带动我市科技服务业的发展。

  (九)文化服务业

  发展思路和目标: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文化需求为目的,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为动力,繁荣文艺创作,多出艺术精品,促进文化产业升级,推出一批有影响的优秀作品,建设一批标志性文化工程,形成以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娱演艺、文化创意、教育培训、体育休闲等重点文化产业为主导、相关产业联动发展的文化产业体系。到2012年,文化产业收入力争达到100亿元以上。

  重点任务:

  ——建设重大文化基础设施。推进长春科技文化综合中心建设步伐,形成一批能够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功能完备的标志性文化设施。加强市县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实现乡镇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有文化活动室。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和全国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进一步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实施广播影视精品工程。形成综合频道与专业频道相结合的高质量节目体系。建立广播电视全台数据资源的共享系统,建立数字广播影视节目平台,建成全市统一的宽带、双向、高速HFC(混合光线网)有线数字电视及其他可经营的资产、资源和业务的产业化运作。实现我市有线电视从模拟到数字的整体平移。

  ——做大做强出版印刷业。深化出版业改革,整合出版资源,优化产业结构。组织实施“精品工程”,每年力争形成5种以上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的出版物,发挥精品出版物的品牌效应。推进和完善报业集团建设,支持《长春晚报》等都市类报纸在坚持社会效益的前提下提高经济效益,增强实力。加快图书批发市场建设,推动图书出版物流业发展。加快对传统印刷业进行技术改造,促进产业升级。加快文化印刷产业开发区建设,努力打造成东北最大的印刷产业基地,使出版印刷业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新亮点。

  ——积极发展演艺娱乐业。鼓励艺术院团创新体制,向市场经营主体转变。支持民营文化企业发展。积极扶持发展“二人转”艺术,推进“二人转”艺术形式和内容创新,增强“二人转”艺术品牌的吸引力和市场占有率。鼓励民营资本投资文化经营场所和娱乐项目的建设与经营,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支持发展影视动漫业。巩固长影改革成果,大力扶持电影的创作与生产,进一步打造长影世纪城、长影乐团、长影影视频道品牌,积极推进长影世纪城二期工程建设。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改造影院,提升电影放映业的基础设施水平。全力支持国家级动画教学研究基地和动画产业基地建设,营造有利于动漫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加快培育一批动漫创作、生产主体,努力将长春建成国家数字电影制作和国产动漫产品生产基地。

  ——壮大发展教育培训业。加强各层次教育培训体系建设,打破部门、隶属关系,整合现有资源,建设汽车、农业和农产品深加工、光电子信息、机械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五大职业技能人才教育基地,年培养培训实用型技能人才50000人。新建扩建实习实训基地30个,使职业学校承载能力达到9万人,高中阶段在校生职普比例实现1∶1的目标。各层次非学历学校年培训量达到50万人次以上。

  ——加快发展体育产业。进一步巩固发展体育彩票业,大力发展体育冰雪旅游业,加快发展以运动项目为主的本体产业。继续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加强对全民健身工程的建设与管理,整合现有体育资源,构建全民健身体育服务体系,使居民走出家门8—10分钟即能到达一处健身场所。引导和促进体育消费,发展和规范体育市场,调整体育产业结构,加快体育产业市场化进程。到2012年,体育经营活动场所达到1000家以上;体育产业从业人数达到7万人以上。

  五、保障措施

  实现未来5年服务业规划目标,必须加强组织协调,健全政策体系,营造良好环境,实施品牌战略,培育产业集群,落实好促进服务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

  (一)深化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强化政府服务,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审批手续。实现管办分离,完善服务监管措施,推进政府由“审批”向“服务”转变、“管理所属单位”向“服务全行业”转变、“多头管理”向“统筹服务”转变。继续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城市公交、供排水、燃气、污水、垃圾处理等公用事业单位改革,优化公益性国有资产配置。深化专业化分工,加快国有企业内部需求市场化进程,实行主辅分离,鼓励和引导企业外包服务。

  (二)强化政策支持。市政府设立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县(市)、区政府也要做出适当安排。加大对服务业发展的财政支持力度,主要用于国家和省投入我市服务业建设项目的地方配套以及影响大、带动作用强、具有示范效应的服务业重点项目的贴息或补助,组织开展服务业规划、调研、培训、招商、融资、奖励等工作。积极发展消费信贷,加大对中小型服务业企业的金融支持。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扶持服务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研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支持服务业跨越发展的扶持政策。

  (三)实施品牌战略。扶持发展优势企业。突破所有制、部门、行业和区域的界限,以名牌、名店和上市公司为龙头,通过合资、联合、并购等方式,实行连锁和集团等规模化发展,做大做强现代服务业企业。培育品牌企业。适时启动开展现代服务业示范企业认定,经认定的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扶持政策。对新确认为国家驰名商标、中国名牌和省著名商标、吉林名牌产品的企业和新认定的4A级及以上景区,予以奖励。对在我市举办并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大型会议、展览、文化节庆活动,给予一定奖励。支持品牌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对有条件直接上市的企业予以积极培育和扶持。鼓励企业技术创新。被认定为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或研发中心的,根据其实际投入给予部分资助。

  (四)强化项目带动。建立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库,每年进行筛选、公示并确定为重点发展项目的,实行专项管理,并给予政策扶持。完善项目推进机制。建立健全市、县(市)区两级重点项目责任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实行从项目准备、包装策划到资金落实、建设管理的全程服务、全程推动、全程监督,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重点项目实行特事特办,开辟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完善项目保障机制。以市场运作为主、政府投入为辅,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争取更多项目列入国家和省计划,获得国家和省级财政的支持。政府财政资金向重点项目倾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

  (五)构筑人才高地。引进现代服务业紧缺人才。吸引职业经理、信息技术、现代物流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等方面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构筑社会化人才培养机制。引导社会培训机构、现有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现代服务业紧缺专业,发展各个层次、各种类型的服务专业教育;积极组织实施服务人才能力培训工程,重点吸引一批跨国公司、国内外著名培训组织来长建立培训机构,加强岗位技能培训,全面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职业培训市场化,提高在职人员的业务水平;结合农民转移,大力实施农民素质培训工程,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入现代服务领域创业和就业,多途径拓展就业渠道。

  (六)优化发展环境。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及其他宣传舆论阵地的作用,大力展示服务业的发展成果,大力宣传服务业对经济建设的重要支撑作用和对一、二产业的重要联动作用,以典型示范、重点带动、表彰先进的方式,动员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服务业的发展,形成发展服务业的良好氛围。培育需求市场。以扩大就业为重点,进一步增加城市居民的收入。以提高农民收入为重点,加快启动农村消费市场。以扩大信贷消费为重点,推动消费升级。加快住房、教育、养老、医疗、失业等的改革和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使之规范化,增强群众未来消费信心和即期消费倾向。鼓励和引导居民改善消费结构,扩大住房、文化、教育等支出,拓宽服务业的市场空间。

  (七)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服务业发展协调机制。成立长春市服务业发展工作机构,负责指导、协调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组织制定服务业发展规划。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全市服务业工作的统一部署,加强协调配合,积极开展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要建立相应领导机制,加强对服务业工作的领导,推动本地服务业加快发展。

  (八)建立考核评价体系。研究制定符合我市服务业发展实际的指标统计体系,加强服务业运行监测分析工作,完善部门间信息交流和共享机制,及时、全面、准确地把握服务业发展态势。建立和完善我市服务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把服务业发展作为各县(市)区、开发区、各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别服务业发展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对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作者:佚名  编辑:w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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