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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外贸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来源:2014年1月20日 国际商报 发布时间:2014-1-20 点击数:


    (一)投资分散,产能过剩,开工不足,低价恶性竞争。无论东部地区还是中西部地区,新型战略产业还是传统优势产业,都存在投资分散、产能同质低端、重复建设、开工不足等问题。产业入行门槛低,监管主体不明确。市场缺乏监管,造成盲目无序竞争。外部市场需求不足,买家掌握定价权,定价权不在我方,企业互相压价,利润下降。

    (二)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不公平,融资难、融资贵,税赋重,经济实力不足。中小企业面临贷款难、贷款贵、用工结构性短缺、接到的订单少、接到的订单很难做、利润微薄等问题。中小民营企业大多是民族企业,从事传统劳动密集型行业,不受重视,政策不予倾斜,不享受和外资及国有企业的同等待遇,在经济危机中缺乏抗风险及研发创新的能力。

    (三)应进一步完善法律环境,修改和完善已不适用的法律法规。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一些法律法规没有及时修订,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如现行的《外贸法》是2004年修订的,《加工贸易法规》是上世纪80年代制定的。地方政府制定的法规和中央的法律法规不协调,有的规定模棱两可,让企业很难理解。随着经济发展,加工贸易内容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增加了很多行业。法规的不健全和空白点给这些企业造成了很大麻烦和损失。如《加工贸易法》在进口耗材方面没有明确的规定,对一些企业来说有一定耗材量难免,但是从法律法规上没有条文,企业没有法律的保障,权益受到影响。

 

作者:佚名  编辑:w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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