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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商十年·发展篇:“十一五”粤商变大为强
来源:2006年12月25日 新快报 发布时间:2008-2-28 点击数:


  广东今年吹响流通业发展号角,到2010年流通业增加值将达到2500亿元,占GDP的12%以上

  “十五”期间,广东商贸流通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基本维持在9%左右,年均增速低于工业增加值7.6个百分点。

     2004年更低于11.8个百分点。而今年出台的《广东省流通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写道,到2010年,全省流通业(批发、零售和餐饮业)增加值达到2500亿元,占GDP的12%以上;从业人员占全社会就业人员的15%;最终消费率达到60%;全省社会物流成本占GDP的比重比2004年下降3到5个百分点。专家表示,从2006年开始,“十一五”规划吹响了号角,粤商将驶入高速发展的快车道。

  回看十五

  专家表示,此前,广东省确定把现代流通业作为全省先导型支柱产业,成为“十五”期间最大的契机———据了解,作为2002年的政府“一号文件”,当年便开始把连锁经营、现代物流和中高级批发市场作为发展现代流通业的突破口,采取有效措施给予大力引导和扶持。此举很快令广东零售业走出持续五年的“低谷期”。

  市场总量居全国前列

  据广东省经贸委统计,2004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370.42亿元,比上年增长13.6%,占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3950亿元的11.8%。“十五”期间年均增长11.8%。全省批发零售贸易业商品销售总额14051.24亿元,比增19.2%,其中批发额8712.45亿元,增长22.7%;零售额5338.79亿元,增长14.1%。“十五”期间年均增长14.2%。

  到2004年,25家流通龙头企业,有8家营业收入增长超过30%。并且,有3家入选我国重点培育的大型流通企业集团,7家进入“2004中国连锁百强企业”行列。

  广东省经贸委专家表示,现代流通业拉动经济增长效果非常明显,2004年全省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从业人员634.32万人,占全社会就业人员的13.5%,吸纳就业人数在国民经济各行业中排第三位。批发零售贸易和餐饮业实现增加值1378.72亿元,比上年增长10.6%,“十五”期间平均增长9.2%。我省最终消费率为55%,明显高于上海(44%)、江苏(44%)和浙江(46%)。

  流通业种业态不断创新

  资料显示,过去几年来,连锁经营得到更广泛认同和应用———从商业零售业,向餐饮、服务业领域推广,销售增长和比重不断提高。

  据广东省统计局统计,2004年全省限额以上连锁企业127家,分店4657家,实现销售总额736.72亿元,增长42.1%,比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速快28.5个百分点,占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6%。

  初步统计,目前全省一万平方米以上的购物中心和大型商场200多家,面积890万平方米。餐饮市场云集海内外各种文化流派、风味各异的企业,一批百年老店和新派粤菜企业,创新经营方式和烹饪技术,享誉省内外,我省餐饮业,营业收入及其占社会商品零售额比重、人均消费水平,均居全国前列。此外,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商业服务业各业种、业态,如百货公司、超级市场、便利店、专业(卖)店等,已涵盖消费品和生活服务业市场,直销、邮购、电视购物、网上交易等无店铺销售形式发展迅速。

  流通体制改革继续深化

  广东一家物流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过去几年来,作为现代流通业重要成分的现代物流业和会展业发展也非常迅速———到2004年,全省已有19家物流企业进入“中国物流100强企业”行列。同时,还培育出“中国(广州)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珠江三角洲地区北部山区及东西两翼地区经济技术合作洽谈会(“山洽会”)、“粤港(国际)物流合作展览会”、深圳“高交会”、东莞虎门“服装展”、珠海“航空展”等一批规模大、知名度高、国际化水平的会展品牌。

  广东省连锁经营协会会长孙雄表示,流通体制改革也在继续深化,“排头兵”、“侦察兵”齐头并进。在此条件下,以民营为主导,国有、外资互动发展的市场格局基本形成。在探索流通业现代化方面,国有企业发挥“侦察兵”作用;在做强做大方面,民营企业成为行业“排头兵”。其中,25户重点流通龙头企业发挥行业示范效应,成为流通业的骨干力量。一批具有岭南商业文化特色的品牌专业(卖)店、餐饮连锁店,在全国市场影响越来越大。

图:到2010年,广东省批发、零售和餐饮业从业人员将占全社会就业人员的15%。图为上下九商业街。

  “十一五”未雨绸缪

  专家表示,“十五”期间,全省流通业取得明显进步和发展,“但仍存在对流通业的地位、作用认识不足,政策引导力不够,行业和地区发展不平衡,企业素质和服务水平不高,市场体系不够完善等问题。”根据《规划》,到2010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4000亿元,年均增长12%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超过1000亿元的城市5个,超过500亿元的城市10个。

  而一个最有利的条件是,“十一五”时期广东省将跨越人均GDP3500美元的经济发展阶段。在此阶段,居民的消费结构升级、总量扩大,消费热点转向、消费质量提高,并且,服务消费比重将增大,而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将更加明显。

  连锁经营比重加大发展数字:50%、40%、15

  %根据《规划》,到2010年,商业服务业的连锁经营店铺,占社会商业服务业网点的比重达到50%以上;连锁经营企业销售(营业)额占社会商品零售额比重达到40%以上;消费品电子商务交易额占社会商品零售额比重达到15%以上。

  “对比欧、美等发达国家市场我们发现,现代商贸流通领域将基本上被连锁经营取代,可谓无处不连锁!”孙雄说,将实现2010年连锁经营企业销售(营业)额占社会商品零售额40%以上,连锁经营店铺占社会商业服务业网点的比重达到50%以上的目标。

  《规划》显示,连锁经营在部分行业的销售(营业)额比例是:食品、副食品、家庭日用品、杂货行业,达到40%以上;药品、保健品、美容化妆品行业,达到50%以上;家具、家居用品、建材、书报音像制品、文化办公用品行业,达到60%以上;服装服饰、钟表眼镜、金银首饰行业,达到70%以上;家用电器、通讯产品、汽车、汽车用品、加油站行业,达到80%以上。

  另一方面,连锁店铺的空间覆盖目标分别是:农村乡、镇、街道的商业服务业网点,连锁店铺要占30%以上;县、区的商业服务业网点,连锁店铺要占40%以上;地级以上城市的商业服务业网点,连锁店铺要占50%以上;广州、深圳以及珠江三角洲100万人口以上城市的商业服务业网点,连锁店铺要占60%以上;五万平方米以上的大中型购物中心和商场,连锁经营的店铺要达到80%以上。

  科学发展购物中心发展数字:3万、10万、100

  针对前一两年各地盲目发展大型购物中心出现的问题,《规划》用“科学”发展来概括未来五年的导向———“按照城市规模和经济发展状况,规划、投资、开发一批集购物、餐饮、文化、娱乐、休闲一体,建筑风格独特、设备功能齐全的购物中心,连带周边的商铺、街铺、商业步行街,构建城市中心商业、区域商业的核心亮点。”

  广东省经贸委专家表示,到2010年,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乡、镇、街道,其它地区县、区中心商业区,将规划和建设3万平方米以上的购物中心、大型商场或商业步行街,营造区域地标式的商业中心。“广州、深圳以及珠江三角洲地区各个组团城市,将规划和建设10万平方米以上的购物中心,并结合当地人文历史资源、强势产业和特色产业,营造省内外以致海内外知名的零售商业圈。”

  而在农村商业和社区商业方面,《规划》认为,将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为契机,引导有实力的连锁企业,采取直营、特许经营和销售代理等方式,发展乡镇超市连锁经营和村级放心农家店,延伸销售网络,进入农村市场。到2010年,建成县级配送中心100个、乡镇级农家店600个、村级农家店15000个,形成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消费品经营网络。

 

作者:林波  编辑:w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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