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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某股份有限公司培训管理程序
来源:中国人力资源网    2005-4-12 发布时间:2006-5-15 点击数:


      1. 目的:

  使公司所有与质量活动有关的人员均获得适当的培训,提高人员的技能与素养,从而实现质量目标的要求。

  2. 使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企业各项培训规划、建立、实施、审核与改进等作业。

  3. 定义:通过各种培训方法,达到培训的目的。

  4. 职责:

  4.1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人力资源进行识别和控制,根据公司制定的《各岗位职位说明书》,确定岗位资格要求;会同各部门做好培训需求调查以及结合公司的考核结果,编制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4.2 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提出培训需求,配合培训计划的实施。

  5. 工作程序:

 

    6. 要求

  6.1 人力资源配置
  
     人力资源部会同各部门确定岗位工作人员任职要求,交管理者代表审核后经总裁或总裁授权人批准。“岗位工作人员任职要求”应明确教育、培训、技能、工作经历等方面的能力要求。
  
    “岗位资格要求”经批准后,作为人力资源部选择、招聘、安排人员的主要依据。
  
     6.2 培训需求
  
    6.2.1 新员工培训,包括岗前基础教育和岗前技能培训
  
    A. 岗前基础教育:包括公司概况、员工手册、厂纪厂规、方针目标、ISO9000族系列标准基础知识、食品卫生知识、消防安全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常识要求等,在进厂一个月内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进行;
  
    B. 岗前技能培训:包括所在岗位相关作业文件、注意事项,相关设备性能、操作过程,现场实际操作及出现紧急情况时的应变措施等培训内容,由所在岗位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
  
    C. 应对员工进行岗位工作重要性和相关性的培训,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危机意识及以客户为中心的意识。通过教育和培训,使员工意识到:组织满足客户以及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按体系文件操作的重要性及不按文件操作可能导致的后果;个人的工作质量改进可能为公司带来的效益。
  
    D. 新进员工的教育、培训、技能及工作经验的资料,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归档管理,作为安排员工培训的重要材料。
  
    6.2.2 在岗员工培训:适用于所有在岗职工,由人力资源做好培训需求调查以及结合公司考核结果,按培训计划实施。
  
    A. 岗位技能提高培训:学习相关岗位文件、所用设备/工具的性能、工作步骤、安全事项及紧急情况的应变措施等,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并进行书面考核或实际操作考核。车间主任以上管理人员,必要时还应在入厂一个月内,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质量管理基础知识的培训,以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水平。
 
    B. 特殊技能培训
  
    以下人员应参与特殊技能培训或特殊技能考核后,方可上岗:
  
    a. 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或需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的工种,比如电工、施炉工、驾驶员等需取得国家授权的相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
  
    b. 质量管理体系监测人员,如品检员、内审员等,应通过资格培训或资格考核,被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
  
    c. 其它具有特殊技能的人员,如新产品开发人员等,应通过资格考核,被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
  
    C. 职业生涯发展所需的能力培训

     公司根据经营目标以及公司员工的职业发展情况,为员工制定职业生涯发展计划,为此必须为员工的职业发展所需的能力进行培训
  
    a. 根据员工的职业生涯发展计划,结合员工自身的现状及公司的考核情况,确定
  
    b. 根据员工的职业生涯发展计划,参考公司的发展情况,结合公司的现状,确定员工的发展方向。从而根据该方向安排员工的可能因职位变化而需能力提高的培训
  
    6.2.3 转岗人员培训(同6.2.1.B)。

  6.3 培训计划

  6.3.1 人力资源部每年12月份,根据企业的发展方向和基本培训需求,以及本年度各部门的“培训需求表”或调查及了解的反馈的情况,制定次年企业“年度培训计划”,经总裁准后下发各部门,并督促各部门按计划执行。
  
    6.3.2 计划外培训可由相关部门以培训申请或培训需求调查的形式提出的“培训需求表”,经管理者代表或总裁批准后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6.4 培训实施
  
     6.4.1 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年度培训计划”或计划外的“培训需求表”安排培训的实施。
  
     6.4.2 师资:
  
     安排本公司现有人力资源作为师资,也可聘请外单位专业人员来司上课,或安排参加相关的培训机构举办的培训
  
     6.4.3 参加培训的人员须在“培训签到表”上签名。
  
     6.4.4 员工的上岗培训应填写“培训记录”并登录于“员工档案”数据库,并附相应的资格认定证据。
 
     A. 上岗培训经考核合格,该员工被核准从事相关的工作;
  
     B. 考核不合格,该员工不可独立从事所考核不合格的工作,该员工只可从事以往考核合格的工作或接受再培训或调离工作岗位。
  
    6.4.5 员工的在职培训应填写“培训记录”,培训后由相关部门将“培训记录”及相应考核材料送交人力资源部,企业员工如能提供充分的书面证据,并经培训教师或人力资源部经理认可,可免去相应的培训项目,人力资源部负责将相应的书面材料放入员工培训档案。
  
    6.4.6 员工每次培训都应分别登录于每个员工的“员工档案”数据库,该记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长期存档,直至该员工调离企业为止。
  
    6.4.7 企业应对员工加强质量意识的培训,例如次品展示、质量事故现场会等,尽可能采取联系实际、生动活泼的形式不断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使其自觉地为实现组织的质量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6.5 培训效果评估
  
    6.5.1 培训结束后,学员的培训效果需填写在“培训记录”的相关栏目内,以作为每次培训效果的评估和是否需要再培训的参考。
  
    6.5.2 每年底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各部门主管、培训教师对本年度的整体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征求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更好地制定下年度的培训计划,改进培训工作。
  
    6.5.3 人力资源部可随时对企业各部门员工进行现场考核,发现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需及时安排补充培训并考核,或转换工作岗位,使其具备的能力与实际从事的工作相适应。

  7. 相关文件: 岗位资格要求

  8. 审批程序

  此SOP文件由管理者代表审核,经公司总裁批准后方可执行。  

作者:周巧龙  编辑:jiu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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