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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药方”:提高药品流通业集中度
来源:2010年03月08日 21世纪经济报道 发布时间:2010-3-9 点击数:


  新官上任三把火,商务部主管药品流通行业以来,一直试图扭转行业的混乱局面。

  3月5日,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副司长温再兴向本报记者表示:“商务部正在制定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并指导各省市制定各自的发展规划,今后将根据这些发展规划来审批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完善药品流通网络。”

  温再兴这番表态的背景是全国存在的13000多家药品流通企业。自从2003年部委改革以来,由于长期缺乏主管部门,医药流通业无序竞争愈演愈烈,客观上加剧了国内药品价格的长期虚高。

  去年12月25日,商务部明确成为药品流通行业的主管部门。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在今年年初召开2010年商务部工作会议上指出:“这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我们没有任何经验可循。”

  提高集中度

  2008年,全国药品流通企业销售总额达4700亿元,医院市场药品销售年均增幅达24.84%,药品零售市场销售年均增长20%以上。面对这块大蛋糕,商务部一度无从下口。

  据知情人士透露,在国务院的内部会议上,因为商务部“负责全国商贸系统”,才被安排了药品流通这一行业的主管权限。而商务部的法律依据仅仅是《药品管理法》第五条其中的一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配合国务院经济综合主管部门,执行国家制定的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温再兴表示:“商务部主管药品流通,压力和阻力很大。药品流通企业的准入和销售两头都不归我们,只有中间这一段,还面临和药监局分工的问题。”

  药品流通中间这一段,问题也是最多的。广州医药内部人士告诉记者:“近年来竞争激烈,普遍的流通企业毛利率只有8%左右,我们算是业内较好的企业,净利率也不到2%。”

  2008年全国流通企业排名中,广药列第五,前四位分别是国药集团、上海医药、九州通、南京医药(11.49,-0.09,-0.78%)。其中,仅国药和九州通是全国性流通企业。温再兴表示:“国内甚至一个地级市都有独立的配送企业,与国外的情况差别很大,这说明缺乏规划。”

  国内广阔的市场给了这些小物流企业空间。河南省基本药物配送企业招标工作刚刚结束,省卫生厅官员表示:“河南确定的20家省级中标配送企业不能覆盖到省内各个角落,在各个城市还是会有二级配送商。”

  商务部的目的非常明确,将在下一个五年规划中提高药品流通行业集中度。温再兴透露:“正在制定的十二五流通行业规划中,合理布局、统筹城乡这些内容都会在其中。”

  另外,商务部正在酝酿流通企业分级评估制度。按照设想,未来对各企业会按照规模和能力大小采取星级评价制,但商务部不会限制各星级的市场行为。“只是作为指导性的指标出现,至于卫生和药监部门如何运用星级来限定各企业的权责,这是他们的事情了。”

  两大障碍

  尽管商务部言之凿凿,但摆在面前的困难,却随着基本药物的推进在不断涌现。

  温再兴透露,西安72家中小企业联名上书,反对基本药物流通招标中排除中小企业配送资格的做法。而在各省制定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中,大多对于流通企业的资格进行了限定。

  南京医药副总裁蒋晓军告诉本报记者:“我们在福建进行招标时就遇到了政策限制。福建省要求参与招标企业必须在省内注册。没办法,我们随即在福建省收购了几家当地公司,才规避了限制。”温再兴表示:“目前有20多个省指定的文件都有这方面问题,我们也在积极关注事态的进展。”

  商务部力推的集中度提高似乎能有效避免地方保护主义愈演愈烈。但也存在新一轮“国进民退”的担忧。经过10多年的发展,一批过去的国企演变成区域豪强,并已经开始向全国扩张。

  对此,温再兴认为:“国进民退的担忧是不存在的。现在药品流通业只有准入门槛,没有其他限制。也就是说,国企也有可能被淘汰。这是个市场化程度很高的行业。”

  另外,商务部的合作方,国家药监局也并未放弃对流通企业的监管。商务部的逻辑是:药监局主要负责流通企业的准入和质量监管,保证药品在流通中不出现问题,但不应控制行业秩序。“现在对流通企业库房面积等做出限制,其实是没有依据的。”知情人士表示。

  也有业内人士表示:“商务部接手以来,明显感觉药监部门采取各种措施,对流通企业的控制力度开始加大。”

  对于药监局这个“老管家”,温再兴表示:“未来和药监部门的分工还要进一步明确,商务部的根本目的是提高行业的透明度。”

 

作者:佚名  编辑:w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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