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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行业组织发展现状、问题与改革
来源:2015年14期 商业经济研究 发布时间:2015-8-10 点击数:

  内容摘要:行业组织是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与纽带,成为继政府和企业之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三方力量,是市场经济体制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本文基于北京和天津流通行业组织的调研情况,总结我国流通行业组织的发展现状,分析目前我国流通行业组织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针对性地提出改革与发展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流通 行业组织 改革

  中图分类号:F724 文献标识码:A

  对流通行业组织的认识与说明

  (一)行业组织的定义及特征

  行业组织是指由同行业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自愿组成,旨在促进行业发展,维护行业共同利益,按照一定章程开展活动的一种民间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行业组织主要包括在民政部门登记并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营业执照》的社会团体及其分支、代表机构,如各种类型的行业协会、商会、联合会、促进会等,而不包括加入全国政协和由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直接管理的社会团体,如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等。与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行业性社团、中介组织等相似,行业组织具有独立性、非营利性、行业性、中介性等特征。

  (二)行业组织的定位

  1.角色定位。行业组织在政府和企业之间扮演桥梁和纽带的角色。一方面将政府政策贯彻传达给企业,另一方面将会员企业的诉求反映到政府,建立政府和企业间联系和沟通机制。具体为:

  行业政策的影响者和传达者。行业组织了解企业需要和市场需求,可以通过科学论证、智囊咨询、游说等具体行为对政策的偏差进行分析,对政策导向产生影响。同时,行业组织也可以通过内部的联络机制,迅速将政府文件精神传达给企业,并监督会员企业贯彻落实,不但可以减少政策执行成本,而且有利于建立政策执行缓冲带,维护政府公信力。

  行业知识和信息的传播者。提高公众对行业知识信息的认知是行业组织最重要的职责之一。行业组织通过举办科普展览、专题讲座、技术培训、网站宣传建设等活动来普及行业技术知识,尤其是实践知识,弥补学校教育系统的不足。行业组织还积极组织行业内学术交流活动,发挥学术交流在知识创新、传播、扩散、转移、应用中的作用,充当教育者和传播者。

  行业利益的维护者。行业组织是行业利益的代表,其首要工作就是维护成员的利益,反映本行业的声音,尽管行业内的成员往往是竞争对手,但是行业共同的利益必须维护,如贸易纠纷应对、国际采购谈判等,行业组织充当行业利益维护者和代表者角色。

  2.功能定位。行业组织存在的根本目的是降低市场主体的交易成本,其基本功能主要围绕“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准则进行,主要包括代表功能、协调功能、服务功能、监管功能等。

  代表功能。当行业组织作为行业利益代表者身份出现的时候,主要面向三个对象:政府、市场和社会。此时行业组织一般具有明显的经济利益价值导向,为了维护会员企业的共同经济利益,往往会采取统一的行动与政府部门、其他利益集团或者社会群体进行沟通、谈判、博弈甚至对抗,而这一职能仅凭单个企业无法实现,行业组织将一对多的非均衡博弈,演变成为多对多的均衡博弈。

  协调功能。作为政府与企业之间桥梁和纽带,一方面行业组织担当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沟通者和矛盾协调者,可以灵活的贯彻执行政府政策,同时反映企业需求,对政策产生影响。另一方面,当行业内部出现恶性竞争、假冒伪劣等内部矛盾时,行业组织又充当企业之间的协调者,沟通协调企业间信息,并采取相应手段,保证企业间交流畅通,和平共处。

  服务功能。行业组织具有非营利性,多从事公益性活动,为会员企业提供准公共物品或服务,如行业公共信息发布、行业理论研究等。同时行业组织也提供付费服务,包括发布行业信息、提供客户信用资料、专业培训企业管理研究和技术咨询、帮助讨债以及维权服务等。

  监管职能。随着政府职能转变,政府对企业实行间接管理,部门管理也逐步过渡到通过行业组织实行行业管理,政府将行业管理中涉及到的中观、微观层次的执行与技术性事务,通过法律授权、法律委托、法律确认等方法交给行业组织。行业组织一方面实行行业自律发展,同时也协助政府行使监督和管理职能。

  (三)流通行业组织界定与划分

  流通行业组织概念的界定,本质上就是一般性行业组织在流通领域的应用,因此流通行业组织可以这样表述:流通行业组织是指流通行业内的企业单位自愿组成,旨在促进流通发展,维护流通行业共同利益,按照一定章程开展活动的一种民间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同样,流通行业组织主要包括在民政部门登记并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营业执照》的从事商品流通服务的社会团体及其分支、代表机构。根据形成特点、商品类型和流通职能等特征的不同,流通行业组织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根据组织的形成特点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政府主导的流通行业组织,是通过自上而下的方式形成的,如中国商业联合会等,这类组织通常诞生于流通体制改革的过程之中,并随着流通管理体制改革的变化而变化;第二类是社会主导的流通行业组织,是通过自下而上的方式形成的,如中国市场学会等,通常由民间自发形成,不受或较少受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影响,而是作为市场主体,受市场运行情况的影响。

  2.根据组织的流通职能可以分为流通服务类、学术传播类和维权运动类三种主要类型。第一类组织主要以服务于流通企业和政府为主,多从事交易谈判、培训咨询等服务活动,目前市场存在的这类组织居多;第二类组织主要开展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市场和流通知识信息,促进流通业发展;第三种类型主要以维护市场秩序为己任,开展市场打假、维权、监督等活动,维护行业健康发展的宏观环境。
 
  3.根据组织自身的辐射和服务范围,可以将流通行业组织分为全国性的行业组织和地区性的行业组织。全国类行业组织服务范围覆盖全国,会员也来自全国各地,国内不受地域限制,其设立需要国家民政部门批准并登记注册。地区性组织提供地方范围服务,具有地域限制,不得跨区域开展活动,会员多局限一定的地区范围之内,其设立需要地方民政部门或者不同地方的共同上一级民政部门批准,并登记注册。

  4.根据流通商品的类型不同,可以将流通行业组织分为消费品流通行业组织、农产品流通行业组织和生产资料流通行业组织,分别服务于工业消费品、农产品和生产资料的流通。而且各类组织根据商品具体类型又可以不断细分,直至具体的产品,如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中国蔬菜流通协会、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小麦分会等。

  5.根据流通业态和经营形式分类,流通行业组织又可以分为多种,如以百货业为服务对象的中国百货业协会,以物流和采购为服务内容的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以仓储服务为主的中国仓储协会,以拍卖服务为主的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以连锁经营服务为主的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等。

  发展基本情况

  (一)规模不断扩大

  计划经济时期,国家对行业组织和社团严格控制,所有物资和消费品由国家统购统销,商品流通由国营商业垄断经营,流通行业组织没有存在和发展空间。1984年,党中央明确提出:实行政企职责分开,正确发挥政府机构管理经济的职能,推动政府机构开始从部门管理向行业管理转变。这使得原有自上至下的纵向行政隶属关系被逐步弱化,企业间、行业间横向关系逐步增强,行业协会得以发展。一批全国性流通行业协会快速发展起来,如中国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联合会、中国百货商业协会、中国蔬菜流通协会、中国纺织品商业协会等都是在这一时期建立的。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底,在民政部登记的全国性的协会、学会、商会、联合会、研究会共计1779个,其中涉及商贸流通的相关行业组织有101家,包括协会66个,联合会5个,学会13个,研究会7个,商会10个。

  (二)覆盖范围较广

  流通行业组织从行业分布看, 流通行业组织基本覆盖了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电子商务、典当、拍卖等领域。其中,批发领域最多,有21家全国性的行业协会,其次是物流行业,有12家,零售、住宿、餐饮、电子商务和典当等分别为2-3家(见图1)。从商品类别分布看,流通行业组织覆盖了农产品、工业品、日用品、农业生产资料、工业生产资料、成品油、再生资源等众多的产品类别。

  (三)层级关系多元

  流通行业组织构建关系多元,主要有如下几种:一是全国性流通行业协会下设相关专业子协会,如中国商业联合会下设零售供货商专业委员会、商品交易市场专业委员会、购洗染专业委员会等。二是全国性流通行业组织代管专业协会,如中国商业联合会代管39个全国性专业协会。代管协会多是直管协会的具体业务部门,二者之间没有隶属关系,而是业务归口管理关系。三是全国性的流通行业协会由各地重要的会员企业组合而成,协会对各地会员企业具有指导、信息收集、标准制定等功能。例如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它是由各地的生产资料流通专业社团、企业、批发市场以及相关的科研和教学单位自愿联合而成,协会与各成员企业有统筹、行业管理和协调等职责。四是全国性流通行业组织与地方相关行业组织存在间接的、类似上下级的关系。由于中国的行业协会大部分还具有官办组织的色彩,协会的主要领导人由退休官员或行政调动组成,因此,全国性行业组织与地方性行业组织有某种程度的上下级关系。

  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行业组织人才缺乏、工资低微、年龄偏大。在北京40家内贸行业协会中,大多数协会的工作人员少于10人,天津38家内贸行业协会专职工作人员共有300人,平均每个协会仅7~8人。人力紧缺导致许多基础工作无力做起,发展后劲不足。在收入方面,北京和天津行业协会工作人员月收入一般在1000~3000元之间,且因没有编制,没有职称,没有相应的国家工资标准,而政府兼职人员“不得取酬”,导致大多数工作人员收入极低,工作开展仅靠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维系。另外,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大多数是离退休人员,年龄偏大。如天津流通行业协会工作人员的平均年龄为48岁。由于收入低等原因,通过社会招聘的中青年人才很少,高层次人才更是匮乏。人才缺乏,尤其在执行“行政领导干部、国企领导、离退休不足三年的领导干部不准在行业协会任职”的规定之后,将直接导致行业组织面临后继无人的困境。

  资金来源单一且政府购买项目税收负担不合理。目前行业协会收入主要是会费,约占总收入的50%,而由于行业协会规模较小导致会费收入有限,天津30%的行业协会收入在10万元以下,很难维持协会健康高效运转。2013年,天津流通行业协会未开展活动的有8家,占总数的20%。尤其是一些以中小企业为会员的协会,如天津印章协会,其会费收取存在困难,收入更低,难以集中组织活动。北京也有个别协会因资金短缺而连续几年不组织活动、不进行年检,基本处于瘫痪状态。在政府购买方面,由于采购项目不明确、程序不公开、经费较少等原因,导致协会参与积极性不高。对于承担政府购买项目,协会需要缴纳营业税,协会如果将政府购买的资金拨付给会员企业,企业需要再次缴税,又存在重复纳税问题,而审计部门未将税款纳入协会的合理支出范围,导致协会为政府购买项目而倒贴税款,从而发生亏损,甚至承担的越多亏损越大的问题。资金来源单一,收入较少,直接关系着行业组织发展积极性和基本动力,是未来需要解决的关乎生存的基本问题。

  缺乏法律地位和管理手段且代表性和权威性不够。首先,我国没有完备的行业组织法律,行业组织的职能定位和社会地位不清楚,而现有法律把行业组织作为管理和规范的对象,缺少行业组织权利保护的内容,对行业组织提出的要求和管理多,而权利保护和支持措施少,导致行业组织的权利和义务不对等。其次,我国大多数流通行业组织不具有资格认证职能,甚至一些认证、培训、评级等活动不被行业认可,号召力和权威性难以提升。目前,尽管商务主管部门已经允许拍卖业、租赁业等行业组织开展资质评估与认证,但与政府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认证不一致,市场认可度较低,权威性较低。最后,由于行业组织人员缺乏、行政色彩浓、会员少等问题使其无法真正代表企业,在为企业呼吁相关权利和政策时相对无力,代表性不足。

  行业组织改革与发展建议

  重视行业组织的积极作用,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正确认识和评价行业组织在流通产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强相关立法,明确行业组织法律地位,赋予更多的行业管理职能,加强权利保护和支持力度,促进行业组织的权利和义务对等,优化发展环境。借鉴德国、日本的经验,采取自愿和义务相结合的“业必归会”原则,要求所有企业都必须至少加入某一与企业经营活动相关的同业商会或行业协会,但加入哪些商协会,可由企业自愿选择。

  推进人事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增加行业组织工作人员编制,明确商协会工作人员的社会身份,并纳入最低工资标准管理范围和社会保障制度,适度推进工资福利市场化,增强岗位吸引力,吸纳更多的青年人才,弥补人才短缺,优化年龄结构,强化发展后劲。

  健全经费补充机制,解决基本生存问题。选择一批发展较好的行业组织,给予资金、人才、国际交流等政策支持,推进走向市场化和国际化。扩大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投入规模,放宽资金管理办法,对于行业组织承担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免税,或者允许行业协会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用,增强行业组织服务政府、服务行业、服务企业的工作积极性。

  根据具体情况,有选择、有区别地推行“一业多会”模式。“一业多会”模式在理论界仍存在争议,各协会之间的竞争引发的正面效应和负面效应仍无法衡量。在未来改革中,需要根据行业特征不同,全面评估家居、餐饮等已经开展“一业多会”行业的实际效果,有区别、有选择地稳步推进“一业多会”模式。

  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型,建立合作机制。尽快明确政府与行业组织的职能划分,加快政府简政放权步伐,制定政府管理范围和购买服务清单,实施程序公开,将部分统计、标准、科研、认证、评估等项目交给行业组织,建立政府与行业组织之间的合作机制。

  稳步推进人员脱钩工作,确保顺利交接。关于行政领导兼职问题,建议重点清理现任行政领导的兼职问题,而对于离退休领导干部,应放宽辞职期限和申请条件,确保行业组织工作顺利交接。目前北京和天津限期辞退时间为2个月,时间太短,没有缓冲期,不利于行业组织工作交接。

作者:佚名  编辑:朱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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