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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商品交易市场的演化、治理与升级
--新中国60年浙江集市与商品交易市场的发展
来源:2009年11月11日 新华网 发布时间:2009-11-18 点击数:


    自然经济、商品经济、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制度变迁深刻地影响了浙江商品交易市场的演化、治理与升级,浙江集市与商品交易市场的发展历程生动展示了市场规模与制度创新的共同演化机制

    商品交易市场的快速发展为浙江赢取了"市场大省"的美誉。作为独具中国特色的商品流通渠道,浙江集市与商品交易市场的历史演化、转型升级,生动展示了制度变迁与商品交易市场发展的复杂关系。制度变迁不仅从宏观角度影响了浙江集市或商品交易市场的总体发展水平,而且建构了浙江集市与商品交易市场演化升级的动力机制。

  一、传统集市的历史演化

    浙江商品交易市场起源于传统的集市。最早见于文献记载的浙江集市,是秦汉时期绍兴的"越大市"。魏晋、南北朝之后,浙江城乡集市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东晋太宁元年(公元323年),永嘉郡内出现定期集市。六朝时期,临浦等地也已成市。隋大业六年(公元610年),京杭大运河开通后,杭州形成"珍异所聚,商贾并辏"的集市贸易。宋代尤其是南宋以后,浙江的集市获得了快速发展,许多集市升级为集镇,城镇内部则出现了交易繁荣的集市与商业街,城乡市场渐成网络。

    农村集市是浙江传统商品市场体系的基础,是浙江各地农村农产品和手工业品向上流动进入高等级市场体系的起点,也是外界商品进入浙江农村消费的主要渠道。交通、区位条件较好,经济更为发达的城镇是浙江城乡商品交流的桥梁。由于工商业集聚,城镇内部往往存在多个集市。杭州、宁波、温州、绍兴、嘉兴、湖州等州府城市作为各地的经济政治中心、交通枢纽和商品集散地,往往拥有较为完备的商品集散功能。随着城乡集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城乡集市出现专业化分工,形成各类基于产业、区位与集聚优势的专业街市、行市。如长兴水口草市与绍兴平水草市的茶叶交易在唐代都已有一定的规模。南宋时期,杭州城内出现了融和坊的珠子市(珍珠)、寿安坊的花市、菜市桥边的菜市等专业市场。

    受商品经济发展水平与市场范围的限制,除丝绸、茶叶等部分专业市场外,古代浙江的大多数集市规模较小,服务范围仅限于周边地区。集市贸易大都没有专门固定的交易场所,商品交换主要在闹市沿街或来往要道进行。在近代,杭州等城市开始出现有固定场地的商品交易市场。如1934年,杭州市政府在长庆街建立绸业市场,入场交易绸庄达152家,机户达2704家。1937年,杭州市区有菜市场18家,其中公办的8家,公私合办的1家,官督商办的9家。

    二、计划经济时期的集贸市场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受国家政策影响,浙江集贸市场发展几度起落。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浙江省各级党委、政府积极恢复与发展各类市场,促进商品流通,稳定市场秩序。1953年以后,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改造的深入,工业品统购包销与农产品统购统销政策的推广,浙江传统的工业品专业市场纷纷关闭,城乡各类集市先后由国营和集体商业部门接管,或由于经营主体与流通商品的限制而日趋萎缩。直到1956年10月,国务院发出《关于放宽农村市场管理问题的指示》后,浙江农村农副产品集贸市场趋向活跃。

    由于自由市场的价格往往高于计划价格,农村自由市场的开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家计划的完成,导致国家不断加强对自由市场的管理。1957年8月,国务院发出《关于由国家计划收购和统一收购的农产品和其他物资不准进入自由市场的规定》。1958年, 随着"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推进,加上工商行政部门对集市的严格管理,浙江各地的集市贸易又归于冷清。由于城乡集市的大批关闭,影响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1959年7月,浙江省委指示在全省范围内恢复农村集市贸易。随着集市贸易政策的放松,全省集市从1960年的876个,恢复到1961年的1348个,1962年的1357个。

    由于集市贸易与计划经济的内在冲突,1963年3月,中共中央《关于严格管理大中城市集市贸易和坚决打击投机倒把的指示》提出"加强管理、缩小范围、逐步代替、区别对待、因地制宜"、"管理宜紧不宜松,范围宜小不宜大"等方针。1964年11月,浙江省委《关于加强市场管理、打击投机倒把活动的指示》提出"取消粮食的集市贸易,取缔棉花的集市交易,禁止商业性土纺土织的发展,严禁票证买卖,农产品未完成统购派购任务前不许在集市交易"。"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各地市场管理普遍存在宁"左"毋右、限制过严、打击面过宽等问题,导致全省城市集市全部关闭,农村集市也大量关闭。"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的两年间,由于"左"的指导思想没有得到根本清除,全省集市数量从1976年的1220个,下降到1978年的1051个,集市成交额从1976年的12亿元下降到1978年的8.6亿元。

    由于社会生产的复杂性与居民生活需求的多样性,计划经济时期,公开的集市虽然关闭了,但是各类"黑市"却屡禁不止。"文化大革命"期间,余杭临平镇周围有8个自发的"黑市",其中的猪肉"黑市"多时有上百个摊位。在义乌,受当地"鸡毛换糖"传统影响,"货郎担"们既从城乡集市采购小商品,也借用城乡集市将手中的商品脱手。

    三、改革开放后的商品交易市场发展

    1978年12月,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公告、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集市贸易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随着国家市场管理政策的逐步放松,浙江人多地少的现实与浙江人强烈的商业意识使浙江集市贸易迅速恢复发展。1979年8月,永嘉县桥头镇自发形成的以桥西街为中心的桥头钮扣批发市场,成为改革开放后我国第一个专业市场。1982年11月,浙政(1982)97号文件提出进一步放开全省小商品市场。1984年,浙江全省集市年成交额达到26.93亿元,集市数量发展到2441个,其中农村集市2074个,城市集市167个。

    改革开放初期,浙江大部分集市都是马路市场、露天地摊交易,不仅交易条件较差、市场秩序较为混乱,而且容易导致治安、环境、交通等问题。作为城乡集市贸易的主管部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尤其是基层工商干部对于集市快速发展导致的各类问题感受最为深刻,对于建设商品交易市场,引导经营户进场交易的积极性很高。据浙江省工商局统计,1994年,在全省4207个商品交易市场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创办的有1414个,与其他部门联办的有725个。从传统集市到商品交易市场是一次重大的制度创新,有利于更好地发挥集市节约交易费用的作用。

    商品交易市场发展带来了人流、商流和物流的集聚,推动了各地交通、餐饮、住宿、金融、信息等相关行业的发展。鉴于商品交易市场投资的良好效益及其在发展地方经济方面的显著绩效,浙江各级政府部门、村委会、商业、物资和供销社等相关部门都纷纷筹集资金,建设商品交易市场。20世纪90年代,浙江金都实业、嘉兴天声、绍兴精工等一批民营企业开始投资各类商品交易市场。1995年国务院提出"管办分离"后,浙江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逐步把商品交易市场的开发、管理等职能分离出去。2001年,浙江省各级工商系统与所办市场实现了完全脱钩。浙江商品交易市场开发管理主体逐步从工商局、村委会等转变为各类企业和市场开发服务中心。浙江商品交易市场的管理机制日益企业化、规范化,商业地产与市场管理逐步成为新兴产业。

    浙江改革开放后兴起的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继承了传统集市的专业化分工格局,并随着市场规模的日益扩大,形成更加专业化的商品交易市场体系。由于农产品与工业品在生产、流通等方面的明显差别,城乡农产品交易市场与工业品交易市场(包括生产资料市场)往往率先分离。由于农业与工业内部仍然存在众多商品门类,随着市场规模的进一步扩大,浙江城乡商品交易市场的专业化分工进一步加强。由于发展的起点与背景不同,浙江有些商品交易市场从一开始就是专业市场,有些市场从一开始就是综合市场。浙江的许多专业市场在发展过程中,往往通过不断扩大规模,增加经营商品种类,向综合市场方向发展。而浙江的许多综合市场,为提升市场竞争力,通过划行归市等方式,推进商品交易市场内部的专业化分工。

    商品交易市场服务的空间范围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商品交易市场的规模与交易方式。在发展初期,浙江的商品交易市场主要服务当地市场。但是,一些商品交易市场在发展过程当中,其服务的空间范围不断扩大,从而推动商品交易市场的进一步发展。随着交易距离的增加,批发逐步取代零售,合同交易逐步取代现货交易成为浙江商品交易市场的主要方式。根据出口基地理论,只有服务范围超出本地的商品交易市场才称得上是专业市场,服务范围越大,专业性越强。专业市场与地方特色产业的互动发展则进一步强化了浙江商品交易市场的专业化水平,并成为浙江区域经济发展的显著特征。

    改革开放后浙江商品交易市场的快速发展,不仅集聚了大量经营户,而且商品交易市场带来大量的人流、物流、商流与信息流,推动了餐饮、住宿、运输、银行、通讯、传媒、商业服务等相关产业的集聚与集群,一些商品交易市场逐步形成规模庞大的市场综合体(市场MALL)。先发市场的成功也往往会吸引周边地区出现更多的市场。此外,一些交通区位较好的地段也往往会同时吸引众多的商品交易市场。近年来,杭州等城市纷纷建设城市综合体,集聚各类商品交易市场。与商品交易市场集聚相比,商品交易市场的集群更加关注不同商品交易市场在产业水平分工或垂直分工上的关联。由于市场的集聚往往会形成集群,而市场的集群也往往会促进集聚,从而使商品交易市场的集聚与集群成为浙江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

    四、总结与启示

    浙江集市与商品交易市场发展的历程表明,作为协调商品交易关系的空间制度安排一直处在演化当中。制度演化是一个创新、选择与适应的过程。无论是集市,还是商品交易市场,都是适应商品经济发展要求的制度创新,是交易规模扩大的内在治理机制,是自然形成的诱致性制度变迁过程,同时也是适应经济社会技术环境变化的自然选择过程。改革开放后,浙江的商品交易市场尤其是专业市场最早出现在计划控制较弱的温台农村,也表明了集市制度的发展往往与当地经济社会环境相适应,而不仅仅以交易费用的节约为考量。

    作为资源配置的两种不同方式,计划与市场存在着客观的冲突。计划经济时期,浙江集市的三起三落,充分反映了计划与市场之间的激烈竞争。国家往往在国民经济陷入困境时,选择市场机制,开放集市贸易,作为计划的补充手段。同时,为了维护计划经济的主体地位,对集市的经营主体、商品范围、市场秩序进行多方面的限制。但是,作为奥尔森所说的不可抑制的市场,集市的存在与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需求。与计划经济(如统购统销等)强制性制度变迁相比,自下而上的诱致性制度变迁往往更加真实地反映经济社会演化的内在动力。

    浙江集市与商品交易市场的发展历程生动展示了市场规模与制度创新的共同演化机制,集市一旦出现,随着规模的不断扩大,逐步从不定期集市、定期集市,发展到常市,进而形成城镇。由于一些商品交易对交易条件具有特殊的要求,加上综合性集市随着规模的不断扩大会出现市场拥挤、秩序混乱、环境恶化等现象,为协调集市的范围经济与规模经济的良性循环,集市出现专业化分工,形成各类基于产业、区位与集聚优势的专业街市。以街为市的各类集市,是典型的公地。集市公地治理的根本途径是明确产权。随着集市经济社会绩效与问题的日益显现,政府通过商品交易市场制度创新,加强对集市的治理。随着商品交易市场制度的确立与成熟,企业化经营与产业化发展成为市场转型升级的新动力。随着商品交易市场规模的扩大,市场内部的分工日益复杂化,市场综合体的特征越来越显著。物流、信息、商业服务等市场关联产业的发展,则进一步推动了商品交易市场的集聚与集群。

 

作者:郑燕伟 朱晓玫  编辑:w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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