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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消费市场被忽视
来源:2009年04月23日 南方农村报14版 发布时间:2009-4-24 点击数:


  4月21日,广东省消委会首次公布了广东“十大消费潜规则”,并邀请司法机关、政府主管部门、相关法律专家、行业协会代表对此进行研讨并提出应对策略。

  研讨会期间,广东商学院商业流通经济研究所所长王先庆表示,本次发布的“十大消费潜规则”主要侧重于城市消费者,缺少对农村消费市场的关注,在这个领域内存在着更多伤害农民消费者的潜规则。在国家提倡扩大内需、大力开拓农村消费市场、启动家电下乡、汽车下乡等一系列针对农村消费领域举措的背景下,农村消费市场的潜规则不容忽视。

  据了解,此次发布的广东“十大消费潜规则”,基本上涵盖普通城市消费者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除了电器售后服务自设高额“开机费”等个别“潜规则”属于城市、农村均存在共同现象外,更多的只是针对城市消费者的霸王条款。

  广东“十大消费潜规则”:

  1、高额“车位管理费”。

  2、停车场只收费不保管:收费停车场宣称“只提供场地,不负责保管车辆及车上财物”。

  3、“羊城通”收取高额押金。

  4、电器售后服务自设高额“开机费”。

  5、购买商品房时的一些配套费用,由消费者付费,受益人却非消费者。

  6、信用卡全额罚息:持信用卡透支消费,虽在还款期前已还部分款项,但到还款期后,仍需按全部透支款付息。

  7、婚纱和艺术摄影,多拍照片或底片,消费者需另外高价购买。

  8、美容连锁变相“吞卡”:连美容机构通过更改服务点等方式,增加顾客消费成本和消费门槛,从而赚取额外利润。

  9、特价机票不改签、不退票。

  10、酒楼、娱乐场所设定包间费、最低消费和服务费,收取餐饮茶位费、开瓶费、餐具消毒费。

作者:赵威 杨权 曾志中  编辑:w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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